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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种事……只要我一个人痛苦就够了,我不是把你们当成外人看待,绝对不是的!虽然我不是你们真正的女儿,但我至少可以扮成你们想要的女儿啊……」

  「芸芸,妳就是我们想要的女儿,不管妳是什么个性、不管妳的成绩好不好,妳就是我们的女儿,妳一直都是我们的女儿啊!」

  钟太太泪流满面,想到这么多年来,芸芸不断压抑自己,把自己塑造成他们期望的模样,她就觉得心中不舍。

  如果不是丁颖耀告诉他们,或许他们一辈子都不会知道,芸芸为了他们的期望而受了多少苦。



  钟偲芸抱着父母相拥而泣,直到这一刻,她才终于对这个家有了归属感。

  「阿弟,你看你面前那三个哭成一团的人……」

  依稀之间,钟偲芸听到丁颖耀的声音,她抬头,看到丁颖耀蹲在小弟身边,用在场所有人都听得到的音量问钟小弟说:

  「你知道那个戴着黑框眼镜,哭得很丑的女生是谁吗?」

  「我知道啊,她是我姐姐!」钟小弟挺直了腰杆,非常自豪地答道。「还有,我姐姐一点都不丑,你不懂就不要随便乱说话啦!」

  钟偲芸的视线再次被泪水模糊,这些都是她的家人……



  尾声

  「事情……真的解决了?」

  钟偲芸与丁颖耀手牵手走在路上,头顶上的蓝天晴朗无云,丝毫看不出昨夜下了一场雷阵雨。

  昨晚哭得惨号兮的钟偲芸,一觉醒来,眼皮还是肿肿的,当她看到同样肿着一双眼皮的爸爸妈妈时,终于忍不住大笑出声。

  心情很轻松、很愉快,好多好多年没有这么轻松的感觉了。

  「大概吧,不过,妳到底什么时候要摘下那副丑不拉叽的黑框眼镜?」丁颖耀停下脚步,指了指依然压在她鼻梁上的大眼镜。

  「不知道耶,戴了这么多年,我早就习惯这副眼镜的陪伴……感觉就像是我爸比一直陪在我身边。」钟偲芸珍惜地抚着镜框说道。

  丁颖耀无奈的叹了口气。「好吧,先不提这个了。妳还是决定要念企管系吗?」她已经告诉父母,大学四年要继续在他家「打扰」下去,但她的求学之路呢?

  「转系考啰!别忘了我什么都不会,就是念书一流,考试对我一点也不难。」钟偲芸轻松地笑着。「对了,有件事我觉得真的很不公平耶!」

  「什么事?」他看她,对她甜美的笑容着迷不已。

  「你知道我所有的秘密,但我对你居然一无所知,我们到底算哪门子的男女朋友啊?」钟偲芸还记得昨天早上的吵架内容。

  「浮光掠影事务所到底是做什么的?你真正的职业又是什么?」

  「如果我说我是专门杀人放火的恶棍,妳要怎么办?」丁颖耀正色说道。他忍不住就想逗逗总是正经八百的她。

  「我会劝你去自首,然后我会等你出狱。」她毫不迟疑的回答。

  丁颖耀的工作太神秘了,所以她从不认为他的职业有多普通,就算他是黑道份子,她也只能认了……谁教她爱都爱了呢?

  「呵呵,果然是妳会回答的方式。」天啊,她真宝!

  「不要敷衍我,快点说啦!你是十大枪击要犯?还是哪里的黑道角头?我可以承受得起事实的。」

  「真是的……妳就这么确定我一定会去杀人放火啊?」她说得这么认真,害他有点伤心耶。

  「那你到底是做什么的啊?快说!」她瘪嘴。他不会又要敷衍她了吧?

  「我是个锁匠。」

  听到答案,钟偲芸的下巴掉下来了,不过,丁颖耀还有话要说。

  「我专门设计用来关坏人的锁,偶尔也会出差做维修服务。」简言之,他常常南来北跑就是去做维修,或是测试新锁状态。

  「你骗我的吧?」哪有这种行业?!

  「妳说是就是啰!」抛下一句不负责任的回答,丁颖耀放开她的手,逃走。

  「你不要跑!给我把话说清楚啊……」

  太阳很大,洗净一切的天空很蓝,现在的钟偲芸知道自己很幸福、很幸福……

  【全书完】

  ◎编注:

  1想知道尹谦谦与焦昶的曲折爱情故事吗?请见《花裙子》148--「奶茶丫头」。

  2想知道「浮光掠影事务所」四大老板恋爱故事吗?

  之一--潇洒直爽的符式一怎样将妹妹变情人?请见《花裙子》199--「诱拐美少女」!

  之二--聪明绝顶的李光昕如何骗得美人归?请见《花裙子》221--「算计胆小鬼」!

  之三--冷酷刚硬的梁掠怎会陷入无法自拔的情网之中?请见《花裙子》260--「优质秘书俏佳人」!

  后记--妮子的闲话家常

  让我们来放鞭炮庆贺一下吧!因为妮子没有再像上一本《优质秘书俏佳人》那样拖了半年才完稿喔!^^

  大概是因为这本的书呆子女主角,其实是「浮光掠影事务所」这系列里妮子最想写的故事吧,所以下笔起来特别顺畅,写稿速度当然也快多啦!

  不过说真的,这本书妮子自己写得还挺满意的,真心推荐喔!

  按照惯例,来聊聊书里的二三事吧!

  首先来讲一下女主角的便当事件--

  妮子念高中时,学校的便当制度就像妮子在书里写的:厂商不提供菜单,全凭学生当场看便当内容决定。所以班上的同学就算想集体订便当也挺困难的,而且,每到第三节下课跟中午午休时间,合作社就会被人潮挤得水泄不通,想要买个便当也是困难重重。

  妮子在念高中时是个很忙碌的学生,所以常常会忙得没空买便当,搞到最后就只能吃面包裹腹。不过,因为妮子学校卖的面包还挺好吃的,所以有时甚至连面包都买不到咧!(听起来妮子比女主角还惨?)

  妮子当然比女主角惨啰,因为女主角有个非常疼爱她的男主角,而妮子什么都没有啊!Q_Q

  关于女主角洗澡时遇到地震的事,其实是前阵子才真实发生在妮子身上的。那天妮子洗头洗到一半,就是一阵天摇地动……不过妮子依然比女主角可怜,妮子没有一个英明神武的男主角来救命,所以妮子只能自立自强的开掉热水器,还不忘把门打开一个小缝。(这真的是正确的避震措施喔!)

  只是,妮子家住一楼,所以无法理解身处高楼遇到地震时的景象。这时,就是妮子的超级好友阿甜上场的时候啦!阿甜上班的办公室位在高楼,好几次上班时遇到地震的反应居然是--女同事们的尖叫声此起彼落。

  就是因为阿甜的这句话,妮子决定让女主角好好尖叫一下。^^

  至于在第十章,男主角提到了「准强奸罪」,妮子不觉想来个名词解释--

  在台湾的法律,与十二岁以下的儿童发生性行为,不论原因为何,一概列为强奸罪。而与十二岁以上,未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发生性行为,不论这时未成年人是否自愿,就一定是准强奸罪。

  有时看到一些社会新闻,当家长反对子女交往时(尤其是女方未成年),女方家长就干脆去告男方触犯「准强奸罪」。所以说,为了保护妳的男朋友不会吃上官司,十八岁以前还是乖一点的好!^^

  最后,就来说说妮子完稿前一夜看到的某则新闻吧--

  三重市某处发生大火,起因是因为有人在那栋大楼楼下停放的机车上纵火,结果引发这起惨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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