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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有其它妳特别喜欢的点心吗?我再帮妳拿一些过来。」他压根就不把她刚刚说的「我不吃了」当真。

  何彩云沮丧地瞪他一眼。难道她脸上活脱脱写了「贪吃鬼」三个大字吗?唉,罢了,罢了,横竖在他面前也没什么形象了,索性吃它一个饱。

  「我不挑食的,什么都爱吃,你随便拿好了。」她老实答道。

  好坦白有趣的学妹啊!他敏捷地穿过人群,很快地又端回来两盘点心。



  何彩云顺手接过盘子,却没急着动口,她的注意力已经转移到别的地方了。

  「学姐真是漂亮……」她半是喃喃自语。

  沈阅明顺着她的视线看过去,「落雁的确是我所见过最美丽的女孩了。」他客观地评论道。

  当初,原没有计画这么早就交女朋友的,因为还得念四年大学,再加上两年兵役。可是当一位校花级的美女主动表示好感,似乎没有一个男人拒绝得了。

  他沈阅明也不过是个平凡普通的男人。他又看了被众人围绕、像众星拱月一般的楚落雁一眼,很快地把注意力拉回来,这个话题有点无聊。

  「你不过去陪她吗?」何彩云有点奇怪地问。



  「她旁边已经有很多人了,不差我一个。」就算是情侣,也用不着时时刻刻都黏在一起,那会让两个人都窒息。

  「可是,你一直和别的女生讲话,她不会生气吗?」

  「妳放心好了,她没那么小家子气的。」大致说来,楚落雁是令人满意的。她虽然是个千金小姐,平常会有些骄纵、会有些任性,倒是不会乱吃飞醋。不知是对他太有把握,或是对自己太有信心。据他猜想,以上皆是。

  何彩云一点也不觉得女孩子介意自己的男朋友一直和别的女生说话叫小家子气。也许是因为说话的对象是她吧,谁也不会那么不长眼的,把她何彩云当成是一号对手。

  「学妹,今年篮球队的新生,有没有什么特别的好手?」他谈起自己最感兴趣的话题。

  啊?!她哪知道!何彩云一时不好承认。升上二年级以后,她就不再去看球了。他会不会猜到她以前只是为了去看他打球?「我不知道耶,现在功课比较忙,我没时间去看了。」她慌张地找着借口。

  这也没什么啊,她干嘛一副心虚的表情?篮球队的球迷来来去去,她能维持几乎一整年,每一次都到场,已经很难得了。「那妳看不看NBA篮球转播?」

  「偶尔也看。」

  沈阅明眼睛一亮!「昨晚那场也看了吗?u

  「看啦!」

  「史塔克顿那一记三分球好厉害,是不是?那么远,又是从那种角度,真是精釆绝伦!」他说得眉飞色舞,好像那一球是他自己投进的。

  何彩云忍住笑地点点头。瞧他兴奋的语气,真像是个小孩子似的。

  「妳有特别喜欢的球队吗?」

  「当然是爵士啊!」这还用问!

  这可没什么当不当然的。沈阅明听得开心,忘情地又顺手摸摸她的头发,「小不点,孺子可教也。」

  小不点?怎么又这样喊她?何彩云哭笑不得。她矮是矮,可不小哪!这么大一坨,他没见到吗?「别喊我小不点。」她嘟囔着抗议。名不副实的绰号听来滑稽。

  「好,好,小不点,放心,我想妳还会长高的。」他安慰道。心里觉得就算她不再长高,这样又矮又圆也挺可爱的。

  「学长,」她义正词严地再次抗议,「我有名有姓,请不要在未经当事人同意下帮我取绰号。」

  「好吧,好吧!」沈阅明仍是满脸笑意。这个小学妹逗弄起来比他家的狗儿胖胖还好玩。「我郑重道歉,何小不点儿学妹!」他没啥诚意地答道。

  哪有人这样的!何彩云气结。她的偶像呢,怎么原来是个小顽童!

  还来不及说什么,沈阅明又开口了,「好啦,学妹,他们在喊我过去帮忙切蛋糕了。妳在这乖乖等着,我一定帮妳留最大的一块。」

  眼看着他走开,何彩云有一丝不自在地端坐在沙发上。满室喧哗的笑语中夹杂着陌生的音乐,她有一口没一口地吃着饼干。其实已经不是真的想吃了,只是在这种场合,一个人枯坐,却什么事也不做,显得很奇怪。她从来没有习惯主动去和陌生人攀谈。

  有点想回家了。若是她悄悄地走开,也不会有人注意的。反正她人也见到了,又陪他说了那么些话,也该心满意足了。沈阅明说要拿蛋糕过来,可能只是随口说说;今晚他算是男主人,哪能只顾着招呼她呢?

  她站起身,打算往门口走去。

  「妳要回去了吗?至少把蛋糕吃完吧。」一道低沉悦耳、她今晚已经听得很熟悉的声音阻止了她。

  何彩云只好再度回到沙发上坐好。他记得呢!心里觉得每和他多说一句话都是自己赚到了。唉,可惜,楚落雁一年只过一次生日。

  吃完了蛋糕,还是不得不起身告辞。她没有直接向女主人道别,她那儿可还热闹着,她是挤不进去的,跟沈阅明交代一声也就是了。

  沈阅明也没挽留她,别人似乎都是结伴来的,小学妹自己一个人,还是别留得太晚。他走到楚落雁身边,低头跟她说了几句,便跟着何彩云身后往大门走。

  「学长也要走了?」何彩云看了一眼腕表,讶异地问。

  「是啊,还得去赶火车回学校。」

  「喔。」她简单地应了声。一日之间南北奔波,当人家的男朋友的确辛苦。可是有了楚落雁那样的女朋友,所有的男人都会甘之如饴吧?

  「妳走路来的吗?」

  「是啊,我家走两条街就到了。」

  「那我顺便送妳回去好了。」

  何彩云受宠若惊,「不,不用了!我家和火车站不顺路。」

  「多走几步路没关系的,我答应过落雁会把妳平安送回家。」

  原来是楚落雁的意思,没想到她对自己这么体贴周到。

  两人一前一后地走出大门,穿过精致的花园,步上马路。

  夜晚的住宅区十分宁静,不见人迹。两人的足音显得格外清晰。一轮满月高挂在东方的高空,清朗的天色万里无云。

  「今晚的月色很美,正好适合散步。」

  何彩云也仰头看了一眼圆月,心中颇有同感。只是,走在他身边的人,似乎不该是她。

  「学长也常常和学姐在月光下漫步?好浪漫啊。」

  「不,她比较喜欢彩色的霓虹灯。」霓虹灯下的各家精品店。这句话并无任何褒贬之意。楚落雁虽是他的女朋友,不过每个人都是不同的个体,没有人有权将自己的喜好强加在别人身上。

  鲜艳的霓虹灯当然比那清冷的月光来得引人注意,何彩云也同意。

  两个谈不上熟识的人沐浴在月光中,相差悬殊的两道影子在身后跟随着。长短差距颇大的步伐渐渐趋于一致,和谐的足声踩在柏油马路上有一种天然的旋律。不久之后加入一组悦耳的口哨声,在静夜中回荡。

  何彩云安安静静地听着。绿袖子,野玫瑰,菩提树。每一首曲子都是她熟悉的。到了巷子口,该转弯了,她仍是慢慢地向前走去。一转弯就到她家门口了,会来不及听完舒伯特的摇篮曲。

  「咦!是不是走错路了?」沈阅明吹出最后一个音符后才问道。

  何彩云想起他还要赶火车的,有点愧疚地说道:「刚刚就该转弯了,我没注意到,学长搭几点的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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