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忍不住研究起他不猛却尺寸适中的胸肌。他的身材和他优雅的举止一点也不像。他有着占铜色的肤色,只有臀部比较白,这表示他保守的一面。她手下的触感告诉她,他酷爱运动,完全推翻先前软脚虾的印象。
“满意你所看到的一切吗?”她那副掉口水的模样,让莫尼斯不禁莞尔。
“嗯,”凌凡捏捏他的手臂,又拍拍他的胸膛。一副验视产品的模样。“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她评论的说。
“谢谢,承蒙你看得起。”莫尼斯又是一笑。
凌凡耸耸肩,回到画架前开始工作。“告诉我,除了高尔夫,你还做什么运动?”
“我不打高尔夫,也没有做什么特别的运动,只是每天会固定跑步两公里。”他露出一个令凌凡全身酥软的微笑。
“哦?”凌凡从画架后露出脸,对他做个鬼脸。“这么说你是天生丽质喽?”
他怔了一下,然后慢条斯理的说:“呃,凌凡你听过‘借尸还魂’这种事吗?如果我说这个‘比上不足,比下有于’的身体其实不是我的,真正的我其实一点也不强壮,你……信不信?”他仔细的观察她的神色。
凌凡先是愣了一下,然后不可抑制的大笑出声。
“先生,你在讲鬼故事吗?”她睨了他一眼。“想吓我,请等到七月半,OK?”
“你……”
“啊!”凌凡打断他的话。“别、别动,这个姿势很好,很性感,别再动了,乖喔,我绝对会把你画得漂漂的……”说完,她忙不迭的埋回画架后。
一声低不可闻的叹息悄然响起。
如果凌凡注意到,她会看见莫尼斯脸上幽幽远远的黯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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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tion!”
在背景音乐“SHE”中,一条长廊,高跟鞋踏在瓷砖地板上的声音由远而近。一个男性感性的旁自在此时响起:
“有人抬起头看见了她,难以理解的,总有一个人.我,或你,或他,总会有一个人抬头看见了她……”
忽尔,一双穿着黑色高跟鞋的长腿出现在镜头。镜头缓慢的由纤细的脚踝和小腿向上移,来到美丽光滑的膝盖,然后是浅蓝色的套装,裙子长及膝盖一半,让人无法一探春光。令人不由扼腕,不过,光是这双修长的腿已经够让人垂涎三尺了。
感性的声音继续说着:
“也许你正与人说话,也许你正在调整领带或裤头,也许你正赶着上班打卡。突然问,你抬起头,向身旁看去,然后,你,看见了她!你呆若木鸡,你心跳不已,你忘了你要做什么事了……”
镜头继续往上带,终于瞧见女主角的娇客。
美人的眼眸炯炯有神地直视前方,两道浓眉自信的飞扬,泛着光泽的红唇噙着得意的笑意。她本就是个霸气的女人,但那唇上的一点红软化了她个性十足的五官,添了些许的性感与女人味,尽管蓄着一头短发,她看起来却有一种魅惑的娇态。
感性的声音再度揭起:
“你伫足,你赞叹,你痴痴地看她。”
走廊上忙碌的男女,纷纷停下脚步惊叹女人的美丽。
“你会不由自主的说起那句神奇的字眼……”
“哇,是MIRACILE耶。”窃窃私语,此起彼落。
女人掀唇一笑,对着镜头轻轻地说了一句:“MIRACLE,让你更有女人味。”
镜头继续跟着女人走,直到来到电梯前,电梯里挤满了人,眼看着就要关上,只见女人不复方才的优雅,大叫:
“嘿,等等我!”突然手上的公文掉落一地,急得女人一阵手忙脚乱,更教人气绝的是,电梯竞在此时关上门。
女人扼腕的扬起长腿踢了电梯一脚,只听得“喀”一声,鞋跟断了。
女人哭笑不得的瞪视垂垂断矣的鞋跟,又看看散落一她的文件,本来自信十足的嘴角扁成一直线,不见方才的意气风发。
眼睛一亮,她像想到什么从口袋里拿出一支口红,当着光可鉴人的电梯画起唇来。唇笔轻轻一画,仿佛变魔术般,整个人亮丽起来,笑意又回到女人脸上。
这时,一名帅气的外国男人,帮她拾起一地的公文夹,他曲起手臂,做出邀请的动作,一脸笑容可掬。
“M,wHelpYou7”他问。
电梯也在此时打开。
“Yes。”只见女人开心的挽起外国男人的手臂,一手拎起寿终正寝的高跟鞋,临进电梯时,她突然回眸对镜头一笑。
这一笑,像一道阳光突然照进了阴霾的城市,她身旁的景物亮了起来。
女人涂着红色蔻丹的指甲,挑逗的往红滟滟的唇一划,说:
“MIRACIE,帮你制造奇迹!”
“卡!”
就在导演一声“卡”中,只见方才镜头上优雅非凡、艳光四射的女人,立即踢开高跟鞋,粗鲁的用手背抹掉涂了好几层的口红。
“OK了没?”她大刺刺地嚷道。“该死,我的脚快断了。”
“行了,行了。”导演作了一个OK的手势。“辛苦你了,凌凡。”没错,咱们的女主角正是凌凡。
“感谢上帝。”凌凡翻了翻白眼,也不管自己穿着裙子,整个人倒进长沙发上。
大家都被她的表情逗笑了。
凌凡这阵子都在赶拍MIRACLE的口红广告。这部广告分了三个部分,分别为“上班篇”、“约会篇”及“婚礼篇”,目前正在强力播送“约会篇”,已经成为网路上的热门话题,更别说凌凡身着白纱的“婚札篇”会造成什么样的旋风。
甄平凡走过来。
“形象,形象!”看见她的姿势,甄平凡不由皱眉。“你已经是这个名牌的代言人。身分不可同日而语,一举手一投足都代表MIRACLE。虽然,莫先生是你的男朋友,但身为广告明星还是要有职业道德,以商品为上……”
凌凡与莫尼斯的交往自那次坠谷事件一下子就传开了,甚至跃上娱乐头条,以“台湾舨的麻雀变凤凰”的标题大肆报导。
“吵死人了!”凌凡抓住个抱枕盖住头。
即使谈了恋爱,可凌凡还是凌凡,她还是连名带姓的喊莫尼斯,说话直来直往,举止也不见收敛,脾气还是像火车头一样冲。她认为恋爱就像饿了吃饭,渴了喝水的道理一样,都是一种自然现象。没什么大惊小怪的。
所以,她照样过她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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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回来,你还是会在她与莫尼斯相处时,偶尔捕捉到一闪即逝的小女儿态。
就像现在,凌凡就坐在莫尼斯的车子里。
“你看来好像很累?”莫尼斯望着凌凡疲倦的样子。
“废话!”凌凡啐了一声。“我的脚酸死了。”前天那场高跟鞋的戏让她“痛腿”到现在。
“是吗?”莫尼斯轻笑。“我以为高跟鞋是女人的专利。”
“专利?”凌凡语调尖锐。“要不你来试试看,我看你穿高跟鞋工作一整天还舒服不?”真要命。光是拍走路那一段,她就NG了十多次,折腾了她半条命。虽说她是模特儿出身,不乏穿高跟鞋的机会,可她走的是个性派,不是帅气的裤装,就是随性的休闲服饰。这次穿着高跟鞋拍广告,
可是大姑娘上花轿,头一遭哩。
“让我看看?”说着,莫尼斯已经把她的长腿抓到自己的腿上。
“看什么?”凌凡顺势仰躺在椅座上。嗯,还满舒服的。本来还以为这种长型车满妨碍交通,但挺适合她的身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