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意犹末� ⌒≈�
各位读者大人们好!小知了第一次和各位见面,心情真的很紧张,都怪臭小靖设计我,所以我来献出我的第一次。
当我拿到小靖的草稿看完了故事后,我对小靖说的第一句话是「我喜欢小宫宫」(女主角)。
喜欢她的天真、喜欢她的单纯、喜欢她的别扭,也喜欢她的任性,喜欢的理由好多,最重要的是--她和小靖很像,让我感到很亲切。
和小靖认识很久了,从学生时代起就是死忠换帖,每每都能第一个当小靖的读者感觉很……荣幸(小靖拿狼牙棒逼我说),其实很高兴--每月最期待的事。
爱看小靖的书的你们,应该也有跟我一样的感觉,为故事主角的爱情动容、为峰回路转的剧情起伏,真觉得自己身历其境,看完故事后,除了感动外,还有更多的意犹末尽,一本书的剧情太少了,应该要有上、下集,当然若能有上、中、下集就更好。
说了这么多,也该停笔了,小靖这本《公子娘娘腔》走的是轻松带点揪心的路线,光看书名就觉得很吸引人,相信各位读者一定会喜欢,毕竟小靖从没让喜爱她的读者失望过。
楔子
肚子已经饿到不行,卓珩脚步显得有些踉跄。已经个把月了,在这大雪山里,他日夜寻觅辜星的踪迹,结果依然毫无线索。
若非受过严格训练,想必他早被野生动物拆吃入腹,若不是为了缉捕那该死且狡猾的辜星,现在的他应该躺在舒适的冷气房内,坐拥美女、品酌美酒佳肴、享受人生才是,而非待在这迷宫似的大雪山里,有一顿没一顿的,又累得半死。
不过,他堂堂一个国际终极警探也非浪得虚名,别人做不到的,他老兄绝对做得到,是国际间有名的冷面杀手,来无影、去无踪,不但神秘而且厉害非凡,不论警方动用多少的人力、财力总是无功而返,还搞得灰头土脸、狼狈不堪,但他卓珩就是有把握能将他捉拿到案。
山里的夜晚总是来得特别快,当他正懊恼找不到栖身之所时,突然腰际的特制银枪慢慢的散发出荧光红……
卓珩的心不禁兴奋起来。赤神枪发出红光,表示即将有事发生!
这把赤神枪和另一把青冥枪,同为天才科学家霍尔·包兹历经十年研究成功的旷世之作。
由于曾保护他免于意大利黑手党绑票挟持有功,两人结为莫逆之交外,他甚至将赤神枪割爱赠与,以确保他这好友在枪林弹雨中,能先发制人并且安全无虞。
只不过在两个月前,他接列霍尔的来电,委托他能受理青冥枪失窃案,避免它落在心术不正的恶人手中,惹出难以预计的祸端来。
透过管道明察暗访了半个月,他终于确定青冥枪是被杀手界第一把交椅的辜星给偷了去。
根据霍尔的指点,要找到青冥枪所在,非靠赤神枪的指引不可,因为他在这两把兄弟枪上,有做了彼此特殊的感应器,只要是在方圆一百公尺之内,赤神枪即会发出荧光红与之共鸣,同理可证,青冥枪也会发出荧光绿和它呼应。
如今,赤神枪上透出的红光,即说明了青冥枪以及辜星已在近处,这令人煎熬的缉捕行动也将告一段落,想来就觉得欣慰……喔,不!他不能高兴得太早,毕竟这辜星不是泛泛之辈,自己不能太过轻忽了。
俗话说得好,小心驶得万年船!
他还年轻有为得很,还想留着命多赚些老本,好在他三十岁时就能提早退休,学学富豪享受一下养尊处优的生活,别老是把自己给操过头,连把美眉的时间也挪不出来!
从这荧光红由原先的雾光转浓艳的程度,他知道自己离标的物愈来愈近,行动也就更加谨慎,声量更是放轻到近乎无声。
绕过了一块巨石,他终于发现一个山洞,入口处由岩壁巧夺天工形成安全的隐蔽效果,若非赤神枪的指引,他真的很难发觉这天然屏障,
一进入洞穴,他眼睛尚未看清这晦暗的洞里状况,霎时一道绿色强光从他眼前突闪直射而来……第六感直觉告诉他,糟糕!辜星也发现了他的行踪。
Shit!卓珩暗咒一声,立即本能反应的连扣扳机,加以反击。
没想到千万分之一的机率发生了,两颗互击的子弹相撞在一起,并且激射出不可思议的虹彩,荡出一波波如水纹般的波动在空气中震荡,原本幽黑不见五指的洞穴,顿时笼罩在令人无法逼视的强光中。
还没有震惊回神过来的卓珩,瞬间感觉到这股波动的作用力,已强烈的扑向他。
眼前又陷入一片黑暗--是他最后的印象……
第一章
「呵呵!终于溜出来了。」宫冬华踩着轻快的步伐,嘴里哼着小曲儿,优游自在的漫步在这一大片绿草如茵的山坡上。
她可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绕了一个大圈子,才顺利的逃离大富堡的势力范围,准备一偿行走江湖的侠女梦。这下如果不表现出一点成绩来,倒叫她的老爹给看扁了。
哼!老说她是小孩子,每次一有热闹的事她只有干瞪眼的份,风头全让三个姊姊给抢尽了,实在是怪没面子的!如今遇上江湖出现神秘怪人这千载难逢的机会,她焉能不大展身手一番?
这消息还是前几天听她老爹谈起,她才知道的。这神秘怪人竟连半招都不到就置人于死地,而那半招也不过举起手罢了,可怕的是他所使用的武器,至今仍没有人知道那是什么武器?长度大约才三寸、外表看来是银制物品,使用时会发出闷响,真是诡异极了!
她倒要看看这个江湖上人人闻之色变的神秘怪人,到底是怎么个厉害法?
走着想着,突然脚下一个踉跄,宫冬华一时重心不稳加上没有半点防备,就这么四脚朝地的趴了下去。
惊甫未定,她定睛一看。天吶!她居然趴在一个「怪物」身上!
不由分说的,她立即一个巴掌挥下去。
「啪!」清脆响亮的声音助长她的怒意,「你这个大色狼,还不快滚开。」
「喂,搞清楚!明明是妳无缘无故的踩了我一脚,再顺便趴在我身上赖着不走,还压得我喘不过气来,妳说,谁才是那个该被打的大色狼。」卓珩一手抚着脸颊,没好气的说。这一巴掌还真够辣的!
宫冬华一听,满脸立刻飞红。什么嘛!这「怪物」居然说她故意赖在他身上不走,还暗示她重得让他喘不过气,还……还说她才是那个大色狼,简直就是要气死她嘛!
「凶手」得逞之余,欲再踹上他一脚时,突然「凶脚」停在半空中。对了,她怎么从没见过长得像他这样的--人?!
「喂,你是谁?你是打哪儿蹦出来的?」她已忘了刚才的不快,全部注意力转移到他异于常人的短发绿眸与穿着打扮上。
「我叫卓珩,是从山洞里蹦出来的。」他瞄了她一眼,仍维持原来的姿势,仅以食指在地上写下大名。
从醒来到现在已经大半天了,他暗中瞧过几个樵夫及商人行经此地休憩时的对话,且不约而同的穿著早已退流行几百上千年的服装,确定自己真的莫名其妙到了古代,他差点没疯掉,这种小说、电影才有的「番石榴」剧情,居然会发生在他身上!
两把神鬼枪相遇与子弹互击,竟能造成时空转移……该死的,霍尔怎么没有跟他提及有这种「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