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扯扯嘴角,将馒头搁在柜台上,打开包包准备拿出皮夹付钱,可怪的是这个不算太大的包包里,她左找右找就是找不到那个长皮夹!
「小姐,十元。」
她朝店员歉意的一笑,将满是办公杂物的纸箱往地上一放,取下包包,整个搁在柜台上。藉由明亮的灯光,应该会比较好找一些。
但,就如同她所想的,在一排日光灯的照耀下,包包内所有的东西,大到折叠伞,小到护唇膏,全都看得清清楚楚,可里头偏偏就是少了她的长皮夹。
她想起常在电视看到的古装剧,一个旅人到客栈大吃一顿后,却在身上左掏右掏还是掏不出银子来。
过去她还不相信有人这么惨,现在她信了,因为这样的烂剧情,居然就发生在她身上——
掌柜的,你们家的厨房呢?我帮你洗碗来换馒头!她心里喊着。
可是,超商里哪有厨房的影子?
她慌了,也不顾店员异样的脸色,将整个包包反过来往柜台上倒,顿时,杂七杂八的私人物品全掉出来,还有些掉到地上去,但仍是没有见到她的长皮夹。
这下子,品嘉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了,瞪着空空如也的包包,她楞楞地说:「我……我的……皮夹呢……」
「十元。」店员的声音从遥远的地方传来。
品嘉还不死心,用肉眼看也知道包包的内袋绝对装不下长皮夹,却还是拉开拉炼倒了倒、又抖了抖,霎时,几片卫生棉飘落而下,降落在店员的手旁。
她傻住了。她今天到底犯了什么冲?
不只是工作没了、房子没了,连皮夹也都不见了,现在身上半毛钱都没有,她该怎么办?今晚要住哪?皮夹的信用卡会不会被盗刷?
店员仍是一脸漠然地将卫生棉挪向她,「十元。」
她抓抓头,努力的想,可还是想不起来皮夹是在什么时候不见的。
店员大概看多了这种情况,飞快地将馒头的资料取消,继续用着平板的语调说:「小姐,你慢慢找,我先帮后面的结帐。」
人家店员都这样说了,品嘉也只能往旁边挪一步让出位置,一件件将柜台上刚倒出的东西再丢回包包里。
半晌,东西全收好了,她以目光向馒头做最后的道别,弯下身子拿起纸箱,再站起来时,眼前刀光一闪,还没惊觉到发生了什么事,一把锐利的刀刃已架在她的脖子上。
定睛一瞧,她身旁多了两个金毛小子,年纪皆不会超过二十岁。
一个背对着她,她看不到他在做什么,却可见着店员脸上惊慌的神情;另一个正恶狠狠的睨着她,手上还拿着把刀,紧抵着她的脖子。
「抢劫!把钱拿出来!」
从来没有办法想象这种事会发生在她身上,以往看新闻总觉得不太真实,但事情真的发生了,她隐约感觉到脖子似乎有些疼,好象有什么液体顺着她颈部的线条流下……
忽然间,她懂了,刀已割伤了她,那些液体是她的血。
天啊!恶梦还没完啊!
第一次体会到想哭又哭不出来的感觉,倒霉成这个样子,古今中外也只有她一人了吧!
店员完全不加抵抗,迅速的打开收款机,将里头的钱全丢进袋子里,还不断地说:「给你、给给给你……」
抢到了钱,金毛小子仍不打算就这样结束,继续拿着装钱的大袋子走向另一边,命令除了她之外,仍在超商内的男人,「把皮夹丢进来!还有手表!」
她身旁的男子也喝令着她:「包包给我!」
给就给!反正里面也没钱!
品嘉当然不会这样告诉他,完全不敢动弹,以免自己伤得更重,由着他取走了她的大包包,也顺手拿了她那装满东西的纸箱。
金毛小子互相使了个眼色后,就像出现时那样神奇,又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冲出超商,跳上机车后不见人影。
仿佛警察来过,记者也来过,品嘉在地上跌坐了不知多久,一阵喧嚣过后,她慢慢地爬起,两手空空,一个人茫茫然地走在深夜的街道。
难得的,宽阔的马路上几乎没有任何车辆,四周安静无声,本来应该是最适合思考的环境,可她什么也想不到。
她不知道当别人和她有同样遭遇时会怎么办,联络家人、朋友吗?
但这两项她都没有,她是个孤儿,从小就没有家,所以梦想着能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家;她也没有什么朋友,友谊是需要时间去经营的,她将全部的时间都用来达成梦想,回到住处都累得只想睡了,哪来的时间去交朋友?
没有家人、没有朋友、没有工作、没有房子,若是皮夹还在,好歹她还能先安顿好自己,再慢慢想要怎么办,可她现在什么都没有,连最基本的民生问题都没办法解决。
好饿啊!
饿得胃越来越痛,像整个胃塞了一把铁钉似的……
如果她在这儿痛到昏倒,大概也得等到明天才会有人发现。
说不定看到她身上什么证件都没有,误以为她是偷渡客,而她今日离奇的遭遇就算说出去也不会有人相信,最可怜的是,她甚至是找不到个家人、朋友来证明她的身分……
好想哭喔!
「汪——」
循着声音,品嘉缓缓地转过身子,夜晚视线并不好,她只能隐隐看见远处似乎有个小白影,渐渐地变大中。
哦……这一定是老天爷可怜她今日悲惨遭遇,才派这只小可爱来安慰她的。
她微微地扬起了嘴角,敞开双手,准备迎接它。
谢谢老天爷!在这个时候,她真的很需要一点支持下去的力量,谢谢!
「汪——汪——」
白影不断地变大,而且比她所以为的还要大上几倍,几乎是警犭的体型。
「汪——汪汪——」
不只是大,这只狗还来意不善!
它凶恶地张大嘴,露出一口尖利的牙齿,恶心浓稠的口水要掉不掉地挂在嘴角。
她的脸色变了,笑容也僵住了。
不会吧
她已经够惨了,老天爷还来跟她开这种玩笑
转过身,品嘉拔腿就跑,用尽吃奶的力气跑,大狗也在后头追,不时发出几声警告意味十足的吼叫。
急忙之间,她什么也顾不着,有路就钻、有弯就拐,无论如何,先跑再说!
追逐过十几条街道后,终于,品嘉发现自己无路可走。前有恶犬,后面是一条死巷,围墙比篮框还要高,除非她有灌篮的能力,或是飞檐走壁的功夫,否则,她真的死、定、了!
她不想上新闻啊!她还年轻,芳华正盛,不想被狗结束这一生呀!
「汪汪——」
眨眼间,大狗已经停在她面前三公尺处,张狂的叫着。
怎么办?
无法可想的她豁出去了,将所有能丢的东西全丢了过去,还脱下高跟鞋拿在手上,准备与恶犬展开一场生死斗。
「汪——汪——嗷——」
事实证明,不单是人会欺善怕恶,狗也是一样。
恶犬在见到她不要命的冲上前来搏斗后,气势当场弱了一截,今日受尽鸟气的品嘉也正巧找到了个发泄管道,不管三七二十一的能打就打、能吼就吼,恶犬在吃了几下「高跟槌」后,匆匆落荒而逃。
品嘉一边喘着气,一边还向狗呛声:「怎么样?以为我好欺负吗来啊!怎么不来?有种再来啊!」
半晌,确定恶犬没呼朋引伴叫帮手后,她才气喘吁吁地穿上高跟鞋,一拐一拐地走回大街,寻找可以暂时栖身的地方。
啊!有了!
前方有家连锁便利超商。
她不管了,她不要再留在外头,宁可到超商去,反正她已经一无所有了,再来十个抢劫也不怕。
忍着膝盖的疼痛,她走着走着,旁边忽而出现汽车的紧急煞车声,尖锐刺耳得让人很难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