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大全手机站 > 高雄来的女孩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白天 黑夜

第 30 页

 

  「虽然你说的没错,」她扬起美丽但偷笑的脸看他,「但是,你确定以后不会再因为她而对我发脾气?」

  「不会,我只会因为妳而对妳发脾气。」

  通常发脾气的人都是她好吗?!不过幸好她发脾气时还挺美的,而且都会做出一些令人喷饭的事,嗯……这个小脾气就可以被原谅。

  他以后会用不同招数来制止她的脾气,当然之前用过的「吻功」也是不错的方法。



  「这还差不多。」她总算松了一口气。

  他叹口气,「真不知道妳脑袋里在想什么,我从小到大还没有对一个人这么有兴趣过,看到妳就忍不住想捉弄妳,妳以为我个性幼稚吗?当然是因为妳是特别的,要不然我没事开妳玩笑干嘛?」还怀疑东怀疑西的,愈想愈委屈。

  「是吗?」应该是本身个性幼稚的关系吧?

  不过听他这么说,心里还是不免甜甜的;这个男人真的对她很不同,想起他认真工作的态度,以及私下相处时偶尔的孩子气,她想,她是真的很喜欢这个男人。

  「对了,妳还没说妳喜欢我或爱我。」

  「你一个大男人喜欢听这种话,会不会太恶心?」本来想脱口而出,不过不想让他太高兴。



  有些赌气的口吻,「一点也不会!我这种叫新新好男人,是妳不懂得欣赏。」

  好歹他也说过几次喜欢她、爱她了,她却一点表示也没有,任谁都会生气。

  「……」她撇过头不看他,小声的咕哝着:「还挺喜欢你的。」

  「什么?」他当然听到了,略带得意地笑着。

  她依旧没有回头,「不准偷笑。」想也知道那男人现在笑得嘴都要咧开了。

  「呵呵……」

  不能偷笑,他就光明正大的笑吧,呵呵……

  fmx fmx fmx fmx fmx fmx fmx fmx

  日本街头

  一对外型相配的情侣手牵手在街上瞎逛,不过男方脸色似乎不大好看。

  「妳走路时可以不要东瞧西瞧的吗?」秦宇专已经忍耐了半小时,而身旁的女友却依旧开心地逛着。

  「为什么?不是要逛街吗?」蓝昕无辜地回视他。

  秦宇专这次来日本出差,她央求他让她跟来,在百般游说之下,他终于点头,不过刚才还好好的,怎么突然就发起脾气来了?

  「妳是在看东西,还是在看男人?」

  她今天穿得一身粉嫩,看起来就好想咬一口。他已经很小心地顾着她,不让其它男人越雷池一步,想不到她却左顾右盼,到处分送她的眼光以及魅力笑容,他不生气才有鬼。

  「我没有看男人啊,」蓝昕小心翼翼地赔罪,「我只是偶尔会看到一些有型男人,那是他们自己经过我面前,我没有故意看他们。」

  想不到他这么会吃醋,不过她心中挺得意的。

  「是吗?」他完全不信她的话,火大地把她抓到怀抱里,「妳什么时候才会改掉喜欢有型男的癖好?我难道比不上他们吗?」

  从一开始就知道她喜欢的男人类型,之前不以为意是因为他对自己深具信心,不过这些日子以来她仍旧如此,他发誓绝对要改变她的审美观。

  「我没有这种癖好,只是有时候会看一看啦!」她闪着大眼睛瞧他,「你当然比他们好,好一千倍一万倍不止,怎么会比不上他们?他们算什么东西,根本不是东西嘛。」

  看样子以后只能看一个男人,不过幸好他也挺有型的,而且重点是他对她很好,也跟她很有话聊,是唯一适合她的男人。

  不过看他吃醋的样子挺可爱的,整整他也不错,谁叫他以前整她太多次。

  「知道就好。」秦宇专这时才放她一马,不过暗自决定以后不带她来日本,要不然还得时时小心有型男的出现,总不能见一个杀一个吧。

  「走吧。」她开心地拉着他继续往前走去。

  但是,事情总是不可能就这样结束的--

  「专?」小心翼翼的语气。

  「怎样?」

  「你有考虑要整型吗?」

  「……」

  【全书完】

  后记

  絮絮叨叨

  感谢各位乡亲父老看完我的作品,在此请容许我做一个动作--双脚跪地,高举双手大喊:爹~娘~(突然感觉到白眼一一射了过来叫^^lll

  在这本书中,我要说的是对一个人的第一印象。第一印象真的很重要,因为这关系到以后别人对你的观感。想想,是挺重要的。但是小女子我就是第一印象的受害者(咬着手帕不甘心地低泣),且听我慢慢道来--因为本人有浓密的眉毛,颇有巾帼不让须眉的气概,而且总是铁着一张脸,大家看到我以后一定会想说--这人不好惹。天天天!啊啊啊!铁着一张脸是娘生给我的,怎么笑怎么不自然,不是故意要铁着脸的,是怕吓到各位啊。其实我本人心地善良又和蔼可亲,在路上看到老人也不忘送他们一脚……ㄟ,不是啦,是帮助他们过马路(绝对不是把他们带到马路中央丢着,偶花四^_^)。所以,该死的第一印象总是困扰着我,不过幸好在相处不久后,大伙总会拍拍我的肩笑说:「妳人挺好的,只是有点欠揍。」(通常我会自动省略对我不利的字句)当然喽,我可是当选过模范生的好宝宝,人本来就很好,可是,我还是希望可以给别人好的第一印象。(友人说:别作梦了,下辈子吧)

  但是有一点是很奇妙的,愈讨厌某人,你就会愈跟他接近。人是不能铁齿的,你可能本来很喜欢的朋友,最后却变成陌路;而本来不喜欢的人,却成为知己。这种事我曾经历过,所以啊,人还是要经由相处才会知道适不适合。

  请容许我再啰嗦一下子。我的个性一向是三分钟热度,所以我迷的东西常在变动,唯一不变的就是我对小说的热爱。对于计算机有严重排斥症的我(相信我,只要坐在计算机前一小时,我的手臂就会有爆炸的危险),能打完十万余字连我自己都很敬佩。所以,希望所有对某样事物很痴迷的人可以鼓起勇气追求梦想。也许现在的我不能称得上是追梦成功,不过我很开心能做让自己快乐的事情。啊!我的人生多美好。

 

上一章 下一章
返回书页 返回目录 下载本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