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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岳盈要在这里呼吁,各位劳苦功高的邮差先生、小姐们,我知道诸位的工作很辛苦,也很繁重,不过却是非常神圣的差使。经由你们手中传递的信件,每一封都有寄信者浓郁的情意,和收信者殷切的期待。请不要小看这小小的信件,说不定因为各位的疏忽,会造成一对情侣吵架,破坏一段良缘;会让两个朋友产生嫌隙,从此怪罪彼此。因此,你们的工作真的很重要,请以最大的耐心,执行这份神圣的工作好吗?

  还有,凡在三个星期内没收到岳盈回信的朋友,麻烦请寄明信片来确认(我想一个人也不可能倒霉成那样,连续两封信都会出错对不对?如果真的如此,建议跟岳盈一起去补运好了!),你给岳盈机会,就是给你自己机会。相信岳盈虽然未必得永生,却有一份真挚的友谊等着你。相信我吧,岳盈不是不回信的人,千错万错,都不是岳盈的错。

  比起来,第二件倒霉事,就显得有些小家子气了。

  虽然上回说,“意见调查表”活动只到八月底截止,可是九月初仍有读者寄来。当然,这不能全怪读者,要怪岳盈没掐准《救一个老公》的出版日期,在序里乱放炮,害得编辑小姐又把“意见调查表”放进书里,才会造成读者的误会。在此致上十二万分的歉意。



  既然是意见调查,当然不会全是歌功颂德的赞美话,出于好意的批评,岳盈一向乐于接受,可是有份意见调查表,岳盈看了心里很不好受,直觉认为那位读者的意见不是出于好心。

  这话怎么说?

  我当然知道岳盈的作品并不能取悦所有的人,读者有不喜欢的权利。但这位读者说,她看不懂《魔魅的初恋曲》,还说虽然岳盈的作品不怎么样,也不该难看到这种地步。这么伤人的话,直让岳盈双眉紧蹙、心痛不已。

  岳盈反躬自省,虽不敢说自己的作品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好看,但比起市面上的作品,无论是内容、文笔,都绝对在水准之上。况且《魔魅的初恋曲》还是最受大部分读者欣赏的作品,字字都是中国字,句句都是白话文,没有任何碍难之处,不明白何以这位读者说看不懂,岳盈想破头也想不出答案来。

  至于第三件倒霉事,跟前两件一比,更加损害岳盈纤细敏感的神经。

  那就是岳盈在十月份收到一封幸运信!



  读者知道何谓幸运信吧?

  名虽幸运,实乃不幸。根据邮戳,岳盈得知发信地是桃园市,由于寄信人没留下姓名、地址,故而岳盈无法请教那人寄来幸运信的用意。是要考验岳盈的迷信程度、胆量和智慧吗?还是,对方亦是走投无路,跟岳盈陷在同样的惶惑里,才病急乱投医,胡乱寄给岳盈?

  可是寄给一个你知道对方是个什么样的人,你不会觉得良心不安吗?明明晓得会给人带来困扰,却还这么做,是不是过分了些?

  岳盈自收到那封信开始,情绪立刻陷入极度的恐慌中。想要把它视为无聊的恶作剧,偏偏又被信里的威胁言词吓得浑身不对劲,甚至当晚还作起噩梦来。

  岳盈不是非常迷信的人,只是跟大部分的人一样,好的不太信,坏的拼命信而已。这只能怪这世界太过糟糕,让人们没有安全感,你不晓得你吃的食物是否有问题;不晓得出去倒垃圾时会不会遇到坏人,或被车撞了;不晓得在路上随便看人一眼,会不会被砍。这个世界太过危险,让人没有免于恐惧的自由,所以岳盈虽自称小智小慧,仍然被这封小小的幸运信吓到了。

  隔天便问了朋友,她说也曾收过幸运信,却采取不予理会,也没啥事发生。但岳盈仍感惴惴不安,决定依照信中所言,影印二十份寄出。

  然而要岳盈陷害二十个人,让不幸的受害者跟岳盈一样经历相同的恐慌情绪,岳盈又不忍心。不管我认不认识对方,这么做总会良心不安,所以岳盈决定把信寄到它该去的地方——台北市的各大宗教团体。信若有灵,必能在神圣的宗教里找到归宿,在神灵下将其不幸的诅咒化为祥和的幸运;信若无灵,收到信的宗教团体也只会斥之为恶作剧,宽和的神明,必能体贴岳盈寄出信件的心情。

  这事就这么解决,岳盈深恨始作俑者,发明幸运信的人,实为不仁之人。并希望读者体谅岳盈连喝咖啡、喝茶都会失眠的纤细、敏感神经,若有这类的“好事”,请不要陷害岳盈,我承受不起。

  好了,倒霉事提完,来说一件让岳盈龙心大悦的事。

  远在金门的素秋,快递了金门的特产给岳盈。除了金门牌楼、风狮爷钥匙圈外,还有好吃的贡糖、大麴酥、香稻酥,并邀岳盈有空到金门一游。

  没有比这份礼物更让岳盈动容了,素秋的心意安慰了岳盈受创的心灵。“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匪报也,永以为好也!”鱼雁往返的,不只是信件和礼物而已,重要的是人与人之间的情感交流。我分享读者的心情,读者也分享岳盈的心情,虽然不一定能相见,但以笔神交,用诚心交朋友,比面对面相识更要真挚。无论读者是寄照片、小卡片,还是个人精采的作品给岳盈,我都会珍而藏之,将每份体贴的心意,深刻在记忆里。

  最后,该来谈谈这本《可爱的仇人》了。

  强暴事件在社会上层出不穷,每次看到社会版刊出强暴新闻,岳盈便忍不住气得发抖。妇女何辜?为什么有人只为逞一时的欲望而去伤害无辜的人?这种人与野兽有何差别?

  我始终认为强暴罪该视为强盗罪,既然有人要把女人的身体物化,我们就把它当物品处罪。我记得早年的强盗罪是判死刑,现在却宽容许多,我希望立委诸公赶紧立法将强暴罪视为强盗罪,并施予严惩,不要再纵容那些野兽四处掠夺无辜女子,造成更大的不幸。把他们关起来,要杀要剐或是施予心理辅导都行,总之别让他们再害人了。

  这么慷慨激昂的一段话,跟本故事又有何关联?

  我要讲的是个有道德良心的强暴犯和饱受心灵创伤的被害者的爱情故事。男主角因为酒醉而强暴了女主角,十年来他备受良心苛责,困在心牢里,并决定在求得受害者原谅前,放弃追求幸福的权利。没想到回国后,会爱上女主角,后来才发现她就是当年的受害者。

  这故事听来好像不怎么愉快,但岳盈擅长的,不就是把一出悲伤的戏写成喜剧收场吗?这里要谈的是爱和原谅,如果你爱一个人,失去他便会活得很痛苦,便该原谅他无心且在事后诚心悔悟所造成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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