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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4 页

 

  「可是……」她咬着下唇,眼中的神情与其说是气愤,不如说是无助。

  「妳一天到晚都在『可是』,究竟在『可是』什么?」

  其实她也不知道自己在可是什么。

  「可是你为何会想与我交往?」



  「因为我动心了。难道妳对我一点点心动的感觉都没有?」他爬梳了下头发,向来笃定的眸底开始出现焦躁。

  若没有,今天一早她也就不会莽莽撞撞的跑去他公寓里讨一个答案。

  「可是……」

  「又可是?」安可仰走到一株行道树下,额头规律地开始敲树干。

  「你干嘛啦?路人都在看了。」她羞窘地扯他的衣服。

  「好吧,还有哪些『可是』,我们一次说完。」他非常败给她。



  「可是……算了,以后想到再追加。」

  又来一个不平等条约?他发誓他这辈子注定了栽在八股的人手上。以前是老爸,以后是她。

  「那我们可以开始了吗?」安可仰盘起臂鹰视她。

  「开始什么?」

  「开始谈恋爱!」他低吼。

  她低头想了片刻,轻笑起来,记忆里曾经有这样的一首歌--

  我对你有一点动心,却如此害怕看你的眼睛,有那么一点点动心,一点点迟疑,不敢相信我的情不自禁。

  我对你有一点动心,不知结果是悲伤还走喜,有那么一点点动心,一点点迟疑,害怕爱过以后还要失去。

  难以抗拒,人最怕就是动了情,虽然不想不看也不听,却陷入爱里。

  他们的万般迟疑,都是为了那不知是悲是喜的未来。而他们的难以抗拒,也就只是因为动了情。

  有些事,不走一遭,是不会知道的。

  徐来的清风吹开了她心头的最后一丝迷雾。她伸个舒畅的懒腰,踩起许久不曾跃动的舞步。

  「好吧!」

  「好什么?」安可仰人高腿长,两大步就跟上来。

  「好,我们开始谈恋爱!」她负着手,愉悦地欣赏街景。

  他心里绷紧的弦放松了。

  「确定?」一抹几不可见的笑意跃上唇角。

  「嗯哼。」她歌唱般轻吟。

  「好,回我的公寓去。」他抓住她开步便走。

  「做什么?」梁千絮纳闷地跟着他去。

  「做爱!」

  叽!煞车--

  「你……你……你这个色情狂……」

  「我看上眼的女人,从来没有一个星期之内弄不上床的纪录,妳已经损害了我的名誉。为了维护公理与正义,我要求我们一定要立刻回去补做。」他严正声明。

  「你想得美!放开我啦!」

  尖叫声与大笑声交织进扰攘人间里。动情的滋味,将灰色丛林蒙上一层迷离的粉红。

  既然已经动了心,便再没有抗拒的必要。

  无论男和女都逃不过爱情,也许应该放心,让爱一步步靠近。

  于是,经过这一季青绿的夏,在动心之后,他们终于,开始谈恋爱了--

  ⊙文中引用歌曲「有一点动心」,由曹俊鸿作曲,厉曼婷作词。

  尾声

  安:

  认识你已经超过二十年了,想想真可怕!我和你同龄,生命中三分之-一的部分也都和你发生交集。

  更神奇的走,我们虽然共同生了一个女儿,却从未爱上彼此。

  你把我的个性摸得很透,我却觉得每一次见到你,彷佛又发现一点新的东西,永远没有看尽的时候。你这男人啊,太迷离了!当你的那口子缺乏安全感!或许这是我从未爱上你的原因。

  之前香云打电话给我,问起你的下落,我们两人聊了一下--题外话,上回梁千絮想找你的时候也打电话问我,怎么你的女人们都把我当联络簿使用?

  总之,香云告诉我,她要再婚了。最让我昏倒的不是这一点,她竟然告诉我,她曾经怀疑过,你无法和任何正经女人维持认真的关系,是因为你最深爱的人是我。

  我不必告诉你我花了多久的时间才从哽气窒息的边缘被救回来。

  我立刻让香云知道她的想法有多么荒谬,然后,你也知道,女人说电话,免不了要把那个共同的男人数落一顿。

  结果,我一个「不慎」,就把藏在心里许多年的观察所得讲出来。而香云听到之后,竟然大力支持,让我信心百倍。

  于是,我决定,我也要把这个结论和你分享。

  我之前算数算错了。你生命中的良家妇女不只我、香云和梁千絮而已,还记不记得你高二那年的暑假?

  你看上了北一女的一个班代表,我已经忘了她叫什么名字。总之,你很认真的追她,鲜花、电话、情书、礼物样样来。再加上你这男人天生长得人模人样,人家哪里是你的对手,不久便拜倒在你的西装裤下。

  有一天我带铃当出去逛街,我不知道她吃坏了什么东西,在大马路旁就开始吐了起来。我吓得不知如何是好,又怕打电话回家会给两者臭骂一顿,第一个反应当然就是打给你。你没有多说一句,按断手机后便立刻坐了出租车,接我们去医院挂急诊。

  我后来才知道,原来那天你在那个女生家里作客。你也真坦白,竟然告诉她父亲你要带女儿去看医生,这下子不引起轩然大波才怪。

  果然,她父亲知道你素行不良,年方十七已经是一个两岁女儿的爹,勃然大怒之余,还打电话给安伯伯告状。

  当时我们两家住得很近,我的房间窗口就面对你们家客厅,安伯伯骂你的话我都听见了。

  他们是老一辈的人,当初虽然要求我们两只小的结婚,我们都拒绝了,可是他们一直认定,等我们长大了、想通了,终有一天你会对我「负责」。

  当他们发现我们两个非但没有继续交往,你还把女儿丢给我照顾,自己去偷交新女友,老人家的震怒可想而知。

  我记得安伯伯当初把你马得很难听,说你毁了一个女孩儿的幸福还不够,现在又要去毁第二个。

  这件事我从来没有告诉你,其实我当时躲在自己房间哭了--我知道你是无辜的!你并没有把女儿「丢」给我,那一天是我自己要求要带铃当出去玩,所以你才安排自己的节目。你也没有「背着」我偷交女朋友,平时我们两个常常聊天,我都知道这个女孩的事,还敲边鼓叫你一定要把她追到手。

  你被冤枉了,我是唯一知道真相的人;而我太懦弱,竟未站出来为你辩驳。这种罪恶感,直到今日,都未曾淡薄。

  那一天,好强的你却被骂得完全不吭声,而我只是躲在角落罪恶地哭泣。

  从那一次开始,我便感觉到你的改变。

  你变得比以前更玩世不恭,交更多女朋友,让安伯伯气到不行,最后只好放牛吃草。而你交的女朋友几乎都是同一型的,冶艳性感、浪荡开放的大胸部哺乳动物,每个人都比你玩得起,比你更担心被牵绊。

  这些年来,你便如此流连在D罩杯丛林里,乐此不疲。

  可是,我无法避免的,注意到一些事。

  那个北一女长什么样?我看过她一次,好象是白白净净的,清汤挂面,美不美在其次,但气质清新干净,是一个很甜美的小女生。我再想想自己当年的模样,好象差不多。香云和梁千絮,也都是这一款样板。

  其实,你从来不喜欢那种大胸脯美眉,对不对?

  你喜欢的,一直是梁千絮那样的女人。

  两家的长辈一天到晚说你「毁了」我,说你「坏了」一个好人家女儿的清白,那个北一女只是另一个及时被阻止的「凌曼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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