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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放弃报仇的机会。」白肉都吞到肚子里了,报仇显得没有意义,她现在该做的事,就是跟他保持距离才是。

  她这是拒绝他的吻了?

  他的眉头挑得更高,因为意识到她的拒绝而不悦地皱眉。

  「别这样看着我,再看,我就要误会了喔!」她虚张声势的回瞪着他。



  他的大掌锁着她的纤腰,让她连退后的机会都没有。抵着他的胸口,男人的气息将她紧紧的包围……这样,她不知道还能维持清醒的头脑多久?

  「误会我喜欢妳?」他回问,黑眸依然锁着她清丽的小脸,眸光扫过她小小的红唇,想起她刚才甜蜜的滋味。

  那个吻,很短,他只是浅尝辄止,不敢妄动。但是现在,她明白清楚的拒绝了他,让他备感挫折,她是第一个拒绝他吻的女人。

  「没错,再看,我就要误会你喜欢我啰!」被俊男盯着看,心跳会加速,脑袋会混沌,她必须努力保持清醒,最好的方法,就是保持该有的距离。

  「误会就误会。」他盯着她的脸,像是被催眠了。

  黑漆漆的夜里,她柔柔的身影,教他看得着迷。借着月光,他发现她的睫毛很长,眨呀眨的,眨得他的心也跟着浮动起来。还有,她的唇好软,说话时,吐气如兰,吻着她的感觉,像吻着花瓣,绵密细腻的触感,让他未饮就醉。他有些后悔,刚才的吻,结束的太匆促了。



  「什么?」她错愕的回问。

  什么叫「误会就误会」?

  「我的确是有点喜欢妳,所以,这应该不算是误会吧?」他压低声音,脸上有着困扰。他们见没几次面,每一次都被她喂得饱饱的,这一次,她用她的唇喂他,却没有让他餍足,让他留连忘返,不想离开。

  他的话,让她眼睛一亮,心里像是坐上了云霄飞车,一下子冲到了顶端,很不真实,却也很快乐。

  「不算误会?」她又重复了他的话,她发现,谈恋爱真的会让人变成傻瓜,一句话得说好几次,她才能确定听到了什么。

  「嗯!我喜欢妳。」他肯定的点点头。

  「那你的女朋友们怎么办?」她突然想起他说的话,在心里疑问着,有多少女人「误会」过刚才发生的事。

  「就说那些只是误会,但我们这不算误会。」他是第一次觉得喜欢上一个女人,一个活泼、可爱、爱吃,而且少根筋的女人。

  孟颖在笑,不知道自己在得意什么,只是觉得他的话,让她轻易的飞上云端。

  女人的虚荣心真可怕,知道有个帅哥喜欢自己,连尾巴都快翘上半天高了。

  「所以,我可以再吻妳一次吗?」他拨着她额前的短发问道。以前,老觉得女人要留长发才有女人味,现在,她顶着一头短发,他的心却也无可抑制的为她着迷。

  孟颖的脸很红,一下子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才好。

  天啊,他是说真的还假的?

  她的迟疑,让他的脸又沉了下来。

  「喂!再不同意,换我要误会了。」他捏了捏她的鼻子,孟颖吃疼的皱了眉。

  「误会什么?」他们两个今天在玩绕口令吗?她的头都快被他的问题搞得晕头转向了。

  「误会妳根本不喜欢我。」他抵着她的额,不让她退开。

  「呵呵。」她笑得尴尬,第一次遇到这么不可理喻的男人,说浪漫不浪漫,但她却像是喝了一大罐的酒,笑得傻乎乎的。

  「你真的喜欢我啊?」她又问,这样的转变太过突然,她心跳得不像是她的,手脚发软的偎在他的胸前,仰头问他。

  「是呀,我喜欢妳。」在说出口之后,御又权赫然发现自己的心情──原来探听公司的状况只是原因之一,他其实很喜欢跟她在一起的感觉。

  她的脸又红了,心里快乐得直想跳舞。

  她举起手来抚着他超级迷人的俊脸,觉得不可思议。

  「好,我接受了。」她露出笑脸,像是做了什么重要的决定。

  「接受我的吻了?」他凑得更近,小小的亲了一下。

  她舔了舔唇,将下唇咬在贝齿里,再一次确定,她的确对他的吻不反感,甚至还挺喜欢的。

  她无意识的娇媚,让他的心漏跳了几拍。

  「夜深了,月也圆了,狼人就要变身啰。」御又权沙哑的低语。

  她太美丽,惹得一向自制的他失去理智,再也不想放过她。

  握住她的下颚,他将她抱得更紧,月光将两人的身影拖得极长。在迷蒙的月光下,两人的身影紧紧相偎,远处,人家煮宵夜的香味传来,也传来了浓浓的暖意。

  两人的初吻,很不浪漫的挑在赛车场旁的停车场里,但是很浪漫的,在香甜的羊肉炉味道中,他们尝到了完整的彼此。

  第五章

  御又权坐在书桌前,喝着半冷的速溶咖啡,囫囵地吞了个三明治,算是解决他的早餐。

  昨晚,跟孟颖东扯西聊的说到半夜,一直送她回到家门口,还依依不舍的不想离去。时针指着三点半,这是他第一次花了整晚的时间,跟一个女人聊天,除了亲吻,他什么也没做。

  但诡异的是,他的心竟意外地感到充实,比跟女人厮磨整夜,感觉还来得棒。

  他发现,她除了是个美食家,逗人笑的本事也不赖,至少,他笑了整个晚上,连嘴巴都笑到发酸,还是不想停止。

  夜风很凉,羊肉炉的暖意早已散去,她在他的怀里,咳了几声,还附带几个喷嚏。他知道,光是谈情说爱不能抵挡寒风,这样下去是会感冒的。

  于是,他善心大发,让她回家休息,却在她关上门的那一刻开始后悔,觉得长夜漫漫,他似乎太过慷慨,应该留她到天明。

  回到饭店,他思念的情绪一直没有散去,她就像跑马灯一样在他脑子里跑了一整夜,怎么也停不下来,害他隔天累得爬不起床,睁开眼睛已经十点,美味的早餐时间早已结束,他只能买三明治充饥。

  桌上的数据分门别类摆得极为整齐,对于饭店的接手他已有了初步的概念,该怎么经营、该如何整顿以及该砍谁的头,他都已经成竹在胸。

  他打了一通电话给董事长,也就是他的老爸,预告将在三天之后出现在他的面前,请他老人家别太过担心,他自有分寸。

  董事长已经头发斑白,也懂得年纪大了不能气急败坏,除了应允,没有别的办法可想。

  时针指着下午一点,他肚子饿得咕咕直叫,御又权从饭店房间走出,搭乘电梯来到大厅,习惯性的往柜台方向找寻着孟颖的身影。

  她不在。

  他想起她昨天说过,她今天轮休,所以不用上班。

  想起她在黑夜里仍然发亮的眼睛,他叹气。

  「忘了跟她要电话!」他肚子饿了,想吃东西,连带想起她这个美食家来。

  日正当中,月亮隐身不见,但他这个狼人似乎又发病了,不但想吃东西,还想顺道吃了她。

  太阳暖暖地晒在身上,他的心情却好不起来,想起她甜甜的笑容,却找不到她的陪伴,他的食欲顿时减半。

  他独身太久了,开始向往有人陪伴的时光。她甜美的笑容和幽默开朗的个性,都在在吸引着他,如果能够和她交往,应该是件很愉快的事。

  他移步走回电梯,呆望着里面的镜子,看着自己难得的落寞。脑袋里满是她的笑脸,他胸口突然有种怪怪的感觉,他发现那怪怪的感觉……好像叫思念。

  他想见她,想开车到她家门前,等待她的出现,但又觉得自己的行为傻气,没有付诸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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