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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烤乳猪三个字让两人惊然相视,额冒冷汗。

  他们只是两个正常、普通的年轻人,要合吃一条乳猪,以及满坑满谷的菜……

  天哪!放过他们吧!

  “别的我不敢打包票,可我们厨子的乳猪烤得真是又油又香,保证皮脆肉嫩、肉汁四溢……



  两人再度相视,同时开口——

  “你吃得下吗?”

  “你有钱付吗?”

  两人又同时愣住。

  绵绵先回过神来,回应雷聿的问题:“吃得下如何?吃不下又如何?”

  “你若吃得下,菜就上啊,要是吃不下,付钱走人便罢。”雷聿说得理所当然,不愧是富贵人家出身,没将这点菜钱放在眼里。



  望者眼前人,绵绵勾起一抹意味深长的笑,媚媚地往雷聿挨进。

  无论雷聿此来钓他目的为何,他都决定跟著雷聿一起走,跟著住一问客栈,同桌吃饭,同进同出,同房……分两张床睡!

  原因无它,只因弄不清楚焰武国物价的绵绵,从汜崎国带来的银两已经快清空罗,有肥羊可巴,干嘛不巴?

  相识时的那餐饭最后如何解决,无论问雷聿或绵绵都得不到正确答案。

  吃饭会让人变得想睡,吃得越鲍瞌睡虫聚得越多。

  因为无论吃不吃银子都得付,两人吃得之努力以至于逃出险境后两人双双睡倒路旁,对先前是怎么逃出客栈的毫无印象。

  之后的日子,绵绵的印象深刻得多.

  刚开始时,跟雷聿结伴而行是场灾难,绵绵每天都需要用一大堆的理由说服自己,跟个无生活能力、无金钱观念、无视社会善良风俗,努力调戏良家少男的烂人继续走下去。

  久了,也就习惯了。

  况且雷聿爱玩爱闹没错,却不曾忘了顾到他。就算把他丢在客栈里,独自出去追少男,过会儿也会乖乖回来付帐。

  有好吃的、漂亮的也不会忘记他一份,只差调戏美少年时没为他留一个。

  知道他对华丽的饰品有莫大兴趣后,每到一处总会搬一堆怎么看怎么值钱的饰品到他面前,讨好之意不言可喻。

  旅途上雷聿总是聒噪,虽然净讲些没有营养的话,虽然绵绵会回的话题极少,但总比独自行走来得快乐多了.

  当初绵绵跟雷聿走的原因在于仅有雷聿知道目的地。但没啥戒心的雷聿早已将地点透露予他知晓,害他到了最未几天,日日要对自己提出理由留下。

  最后,还是看在一件又一件华美饰品的份上,绵绵勉勉强强留到最后,反正看雷聿四处追少年也梃好笑的。

  说也奇怪,刚开始绵绵犹想过将雷聿当成狡兔的第二窟,以防最后没抢到官印空手回家遭兄长奚落。

  可是日子久了!他对雷聿的各种举动慢慢从生气变成看戏心情。

  最初那点将雷聿钓来当未来伴侣的想法消失殆尽,仅留下友谊似的感觉在。

  这个人,即便不当情人,也会是个值得来往的好朋友。

  或许如此,他并不介意雷聿将三天路途走成十天,反而希望日子继续延下去.即便雷幸成天追著别人屁股后头跑也好。

  总比自此参商不相见得好。

  跟绵绵渐渐安定的心思恰恰相反,相处得越久,雷聿越觉得发疯。

  习惯是种一旦养成就很难戒除的东西,性向则天生自然,想要改变的可能性不高。两者作用下让他看到美少年就流口水,一有点机会马上追过去,完全忘记先前打算把绵绵姑娘娶回家的想法。

  即便他看绵绵会看到呆掉,觉得绵绵无论穿什么颜色的衣衫都漂亮得紧,珠饰戴在他头上也比一般俗丽女子美丽得多。

  绵绵笑起来就像日出东方,霎时世界整个明亮,让人目眩神迷。

  但是狗改不了吃屎,呃……更正,食色性也!

  第四章

  跟他个性相似的钦雷立了男子默言为后后,犹是抓到机会就偷吃。

  人家已经定下来的都如此,又怎能怪他常常忘记身边跟著绵绵,一溜烟地往美少年身边窜?

  有次何止将绵绵忘在客栈,他根本就已尝过此城最漂亮小官的味道了,即踏著又轻又快的步伐,往下一座城池移动。

  想他聿皇轻功卓绝天下,三两下就到达目的地。

  跑到半路,雷聿发出一声惨叫,用更快的速度往回跑。天哪!他又把绵绵遗落在客栈里!

  好在绵绵一开始是生气,后来倒也没怎么气,亦找到乐子打发时间,雷聿回来时瞧见他听说书听得正入迷。

  为了陪罪,雷聿每次归来总会挑上几件做工精细的饰品送绵绵,看著绵绵展颜一笑,心里的大石始放下。

  他竞笨得没发现,在他担心绵绵生气时,已是将绵绵放在心里,当成他的元配、他的正室,以至于将与他合葬的人,打从忘了绵绵存在自个儿出城的事发生后,深觉不能这样子下去的雷聿,开始每天早上起床时对著镜子默念三次绵绵的名字,再提醒自己三次绵绵在身边别又把人丢下了,才出门吃早饭。

  默念的效果相当好,他果真没再忘记过绵绵,再也没忘。

  睡觉时想著,赶路时想著,逛街时想著,追美少年时想者,上相姑堂子找小官时一样想著。

  不知不觉他已经从早到晚,无论做什么事都想着绵绵。

  想到有天在路人被人吓到,都从叫“妈啊”改口叫“绵绵啊”.

  对从小到大都看著男人爱女人、少年配姑娘的人来说,男子爱上男子总有一点不舒坦。

  同样的,对雷聿这个从认识情欲二字俊整天迫著娈童跑,完全忘记世上犹有种生物名唤女性的家伙来说,爱上姑娘家别扭至极。

  他这辈子从没想过有一天会爱上女子,会想要个女子回家生一堆小萝卜头,最后与之葬在一块儿长相厮守。

  因此,无论他怎么看著绵绵流日水,手指如何想袭上绵绵的胸前,唇办颤颤著欲一亲芳泽……无论欲望多深,他依然坚持、坚定地出外找美少年。

  然后三更半夜蹲在客栈的床铺上,暗骂自己是个大白痴,美色当前竟然没能动手兼动口。

  第二天,依然故作无事状,夜里依旧呜呜呜地暗自饮泣。

  隔天,一样:再隔天,没变!

  他万分困难地克制住别扭心情,下定决心要抓着绵绵追问他的生辰八字外加家住何方,好找个黄道吉日杀他个片甲不留……更正!上门提亲。

  如果绵绵不从呢?呵呵呵,这点他早有对策,世上有种方法名唤霸王硬上弓,生米煮成熟饭,统统杯吃人腹后,还怕绵绵不从吗?

  但是别扭这种病若是三两天即能治好,雷聿便不用日日想者绵绵出门追美少年了;简单的说,他虽然决心已定,可惜没有开口的勇气。

  花房门口他低著头默默无言,下楼梯时默默无言,吃早饭时更是默默……默默瞅著绵绵流口水兼无言。

  绵绵的脸,他真是百看不厌啊!

  “怎么盯著我看,有事吗?”

  绵绵夹起一块豆腐,发觉雷聿双眸依然直勾勾地往他瞧来,于是朝著正在傻笑的人儿柔然一笑,声音轻缓。

  雷聿本想说没事,可开口前心思一转,发觉这正是导人话题的大好良机。

  经过几天挣扎,他心里已有一番品质优良的话可供使用,包准绵绵听了大为感动,立即允诺此生非君不嫁。

  雷聿喜孜孜地在脑海复习话语,以免到了要讲的时候说得不流利,紧接著他清清喉咙,双唇做启,吐出第一句话来——

  “绵绵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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