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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楔子

  商别端着泡面,手不停地将面送入口中,眼睛却死盯着电视荧幕。

  这个节目是由外国某个研究机构所提供,主要内容是介绍野狼的生态。

  如今世界上的野狼数目越形减少。这个研究单位指出,如果再不加以保护,有朝一日,这种凶猛美丽的野兽将会完全灭绝——



  而且是在可预见不久的将来!

  为了防止这种可怕的结果发生,所采取的措施除了画设保护区,立法禁止猎杀之外,还有彻底研究狼的习性、组织。

  其实最特别的是这个机构鼓励人们认养野狼!

  但这并不是说将一只野性十足的猛兽饲养在住家中,那是不被允许的,而且是不道德的。

  认养野狼的意思是,认养认每月寄一笔固定的款项到研究机构中,由一匹狼就会得到更仔细的照顾。有点类似认养孤儿院的孤儿一样,差别只在于人兽之分罢了。

  商别放下手中的碗,抓了一张纸,抄下电视上的地址,然后很满意地又端起碗,将剩下的汤汤水水净扫下肚。



  在这个世界上,她从不曾拥有一样完全属于她的东西,但是不久之后,她就能实现这个梦想了。

  她终于再也不是孤单一个人了!

  第一章

  “商别,再五分钟节目就开始!”

  节目助理小乔透过麦克风对我说。我朝他比个OK的手势,又低头检测一下资料;五分钟后上了空中,就不容许有一丝闪失产生。

  经过仔细的检对后,时间也差不多了。小乔在录音室外向我示意,我点个头,一待他手挥下,我马上对着麦克风:

  “各位听众朋友你们好!很高兴在午夜蓝调中与你空中相见,我是商别。经过了繁忙的一天,你的心情是否已沉静下来?为你播出SKY,这是一首民谣,述说所有悲欢离合,就如天上云彩,变幻莫测、不可预知!这是我很喜欢的一首歌,希望你也喜欢!SKY……”

  我放出音乐,而后拿下耳机。玻璃外的小乔对我竖起大拇指,我也回他一个笑。

  我叫商别,这并不是艺名;在我被扔到孤儿院门外时,这个名字就跟着我了。这个名字一点儿也不象正常的名字,但是孤儿院里的人太忙碌了,既然有现成的姓名可用,他们自然不会多费心神。所以商别这两个字,就一直跟着我到今天。

  几岁了呢?我想一想,大概是二十或二十一吧?我也搞不太清楚;我想在这个世界上,要真有人知道我的真实年龄,恐怕非我娘亲莫属!但是人海茫茫,既然我不知道娘亲在哪儿,这个问题也不须太追究,反正也追究不出个所以然来,何必伤脑筋?

  有时,在某个自觉脆弱的时刻,我会想,为何我的爹娘不要我?其实这是孤儿院中每个弃儿心中共有的疑问;为什么我们被丢弃?为什么我们从来不能了解,什么叫亲情?

  可是这种问号其实不常出现在我心中,只是偶尔会闪现。因为我很明白,那些什么血缘脉系一遇上现实,根本薄弱如纸!人,说穿了,就是为了自己。为一个暂时借居的身体——甚而利用痛楚达到探看这个世界目的的一个躯体——实在也不必再为我牺牲什么。毕竟娘亲她好歹也是拼了命挤出这团肉,到鬼门关前转了一转。所以,也没什么好怨的!

  想到这种种,我真的不怨我娘亲。反正这世界,其实也没什么事非得坚持不可的。是非成败转眼成空,根本就没什么好坚持计较!

  从我懂事开始,我一直如此想,因此我最大的心愿院里的院童,被一户好人家收养,或是找到亲生父母;这些,无非事为了满足从小就渴爱的心灵。

  我不是。我在孤儿院中,天天算日子,只希望能早点离开那里,脱离那股似乎永生哀愁的氛围。

  院里的孩童,他们最大的心愿是被人收养,从此生活在温暖中!

  实际上,真正被领养的少之又少。

  每会只要有个幸运儿,被哪家人看上,其余的院童,总是用那双饥渴羡妒的眼睛瞪着,恨不得杀死那个幸运儿,让自己取而代之。

  那种感觉真叫人惊骇!因此我日日夜夜盼望自己快快长大。到了十五岁,我离开了那里。

  十五岁上下时,我离开了孤儿院,半工读完成了高职学历。我的观念是,这是个文凭挂帅的时代,如果我只得个国中毕业,能干些什么事?还不就是那些出卖廉价劳动力的粗工。那不如趁现在苦一些,将来毕业后找的工作也许在一般人眼中是看不上眼的,但绝对比你是个国中毕业生强;反正我也没有想大富大贵的野心,日子过得下去就行了。

  我一直是这么打算的,所以在学时也挺怡然自得,还参加了个社团。结果可能是我命中带贵人相助的命格;就有那么一天,有个人忽然来找我,说他是社团中某人得谁谁谁。从事广播事业;说那个某人告诉他,我的声音听起来很有味道、充满了故事意趣;又说我的声音有莫大的吸引力,令人有无限的遐想!

  因此他特地来看看我,结果发现我果真是一块璞玉,绝对值得雕琢。所以他很诚心地请我去帮他。

  我听得是一头雾水,因为他口中说的某人,我压根儿不认识。而且我怎么从来不知道我的声音竟然有如此大的“魔力”?

  但是既然有人这么说,而且还是个靠声音吃饭的人,那我自然是不必太谦虚,以免被人看成矫情!

  再者,我盘算了一下他所提出的条件,好得令人不敢相信,至少比起我以前的工作标准,那真是好太多了,如果不接受,简直就像白痴了。

  就这样,我一脚踏进这空中诉情的行业。

  经过两年的时间,我也算薄有名气了。商别这两个斗大的字,虽不是叮当作响,可说出来也还有点人支持。当初出道时,老板大人,就是那个某人的谁谁谁,(天罚我!我依然不知道那个对我算有知遇之恩的人是谁?)严格地说,我的名字够特别,就用它吧!反正听友也不会如此神通广大道知道那就是我的本名。

  出钱的人是老大,我自然是遵命。对我来说,叫什么都一样,不过是方便他人称呼的代号罢了。

  坐不改姓,行不改名是我的风格。

  因此呢,经过了两年的光阴,我除了赢得了一点儿名声,最最重要的是,我那一向是瘦瘦瘪瘪的荷包也逐渐肥厚起来了。这点才是最要紧的,有了丰厚的银子,我就可以实现我的心愿。

  这个社会用一大堆天花乱坠的理论,强调努力就能成功,心想事成。说穿了还不是要有钱!有了钱就是大爷,一切都好办。

  在孤儿院长大就是有这点好处,凡事绝对往现实面着眼,不会有一丝丝不切实际的念头。所以对现实世界中一些必然存在的现象,也就看得很开。反正这个世界就是这样,妄想改变的人不是傻子就是疯子。

  我并不是悲观也不是灰色,只是实际而已。

  就像我的身世,若说出来,一定很引人同情。但那又怎样?我不会因此自怜或感激,因为那些同情我的人势必在下一秒钟又找到另一个同情对象,而把我忘得一干二净,我又何必因他们的表现而心湖波动呢?

  再如我现在的境遇,虽不是飞上枝头变凤凰,可也有那么点幸遇神仙教母的味道。这样,也会引人嫉妒!尤其是我的背景是如此的不起眼,居然也能享有这种算是高级、舒服的待遇,怎不令那些自认为比我优秀的人觉得刺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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