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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过身对他怒目相视。

  “干嘛这么凶,我不是故意要吓你的。”

  “说,到底发生什么事。”

  “什么?”



  “你不要再装傻了,你这几天怪怪的,而且晚上也没待在饭店里睡,你到底是去干什么事。”

  “你在监视我。”

  “我才懒得理你,只不过不希望你做的事情连累到我们,而且明天就要回去了,我可不想被留在这鬼地方。”

  “我可没做坏事。”

  “半夜不睡觉,跑到外面去能做什么好事。”

  他看着我说不出话,被我猜到了吧!



  ★ ★ ★

  “跟我来,我带你去一个地方。”

  “你又想害我啊。”

  “你不是很想知道我为什么不开心,为什么玩的这么闷吗?你跟我来我就告诉你为什么。”

  “可是这么晚了,明天就要回去了。”

  他看着我,似乎从他的眼神中,我看到了乞求,希望我能跟着他一起走,而有一种恐惧在压着他,他冀望我帮他分担点压力。

  他转身朝大门走去,闪过一抹失望,我犹豫着呆立原地。

  等了十秒,我随着他的脚步而去。 

  “走那么快干嘛,我又没说不去。我是怕你玩疯了,明天赶不上飞机,到时浪费我们的时间。”

  他笑而不语,我只是好奇没别的意思,你可别想歪了。

  坐上计程车,我本来想要用那口破英语跟司机沟通的,想不到笨蛋竟然跟司机说泰语,真是看不出来,惦惦甲三碗公,笨蛋出头天。

  “你这次又要带我去哪。”

  “等一下你就知道了。”他的语气很沉闷,不像我认识的笨蛋。

  过了十几分钟,计程车在一间医院门前停了下来,为什么要来医院呢?我猜不透。

  我没有问,只是跟着他定,浓烈的药水味扑鼻而来,我下意识的捣着鼻。

  我们走上楼梯,到了三楼,他站在306病房前,就着么站着。

  他的手握在门把上颤抖着,里面到底是谁,让他需要用这么大的勇气才可以开门去面对,我很好奇,非常的好奇。

  终于,他深吸一口气打开了门。

  一个女孩躺在病床上,脸色泛白,感觉她似乎病的很重的样子,因为看起来很虚弱,似乎只要稍微一碰就会碎了。

  虚弱的女孩看上去年纪跟我们差不多大,白皙的肌肤,清秀的鹅蛋脸,长的很漂亮,如果脸上多点生气的话。

  笨蛋义走近她身旁,握起她的手,我感觉到他的身体在发抖。

  这个女孩是谁?为何笨蛋义会认识这个不同国度的女子,为何他很悲伤,我似乎可以猜出一些端倪,但又不能确定。

  然后女孩醒了。

  “义!你来啦!”本来毫无生气的脸色,瞬间多了不少血色是因为笨蛋义的关系吗?

  “对不起,吵到你睡觉。”第一次听见那个笨蛋的声音这么……这么温柔。

  “我刚梦到你你就出现,我好高兴。”

  “怎么样,今天有没有好一点?”

  “还不就这样,不过看到你来我就什么病也没了。”

  “我有这么厉害吗,傻瓜。”他笑着摸着她的脸。

  “我还是喜欢看你笑的模样。”

  这点我同意,那个笨蛋还是比较适合走阳光男孩的路线,如果装酷真的会让人受不了。

  “她是?”终于感觉到我的存在了。

  “她是我同学,我们这次一起来玩的。”

  “你好,我叫珍,阿义常提起你呢?”提起我干嘛。

  “你好!”勉强的挤出两个字,因为我发觉在这个空间里我好像是多余的。

  病历牌子上写着她的名字,然后就是一些看不懂的文字,不过最后一行,‘cancer’这个字我看的再清楚不过。

  笨蛋义要带着她去外面散步看月亮,而我人生地不熟的,当然不敢一个人留在这个阴暗的病房里,所以只好跟着他们当个超大电灯泡,我知道这样做很煞风景,不过人家胆小咩。

  当然好奇心也占了不少成份。

  不过我也是识趣的人,告诉他们我先上厕所然后再去找他们。

  成人之美的结果就是,我迷路了,搞什么,没事医院盖那么大,我像被关在迷宫里的小老鼠,我惊慌的寻找出路,唯一不同的是,老鼠可以靠着它与生俱有的能力找到出路,而我的第六感只会让我迷的更远。

  奇怪这么大的医院没半个人。

  就在我快大喊救命的时候,一个穿着白袍的医生出现在我面前,哇!阿汤哥,第一次觉得原来泰国也有帅哥。

  然后我就用那一口破英语麻烦他带我到大门口,结果转个弯下个楼梯就到了,原来他们的大门在二楼。

  真是的,搞的那么复杂。

  远远的看见笨蛋义跟她抱在一起,我小心的移动脚步。怕会打扰到他们,但是又很想听听他们在说些什么。

  如果将来毕业找不到工作,我挺适合加入八卦杂志的狗仔队,成为他们的一员。

  “如果有机会让我再选择一次,我还是要与你相遇,牵着你、爱着你,纵使彼此的距离隔着好几个太平洋,我的心一定会在你触手可及的地方,陪伴着你。”

  我有没有听错,这些话是从那个笨蛋口中说出来的吗?

  好深情的笨蛋,我要对他刮目相看了。

  ★ ★ ★

  我也是,如果还有再一次机会,我也一定要与你相遇,爱着你,抱着你。”那个女孩抱着笨蛋义泪流满面。

  “可惜,我没机会了,谢谢你,义,这个时候你能在我身边真好。”

  “不要说傻话了,我会一直陪着你的啊!”

  “能陪多久呢?我的生命就快走到尽头了。”

  “你不要放弃啊!我会一直陪在你身边的。”

  “义!对不起,我早就知道自己有病,却没有告诉你,我以为自己不会再爱上任何人了,直到你出现在我生命中,我无法自拔的爱上你,我犹豫着该不该告诉你,我的病。”她的眼泪已经让笨蛋义的胸前湿了一大片。

  “我选择隐瞒,因为我怕你知道后会离我而去,我好自私。”

  原来笨蛋也是会有人爱上的,而且爱的这么深,我的眼泪就快夺眶而出了。

  难到这才是所谓的至死不渝的爱情吗?

  “爱上你是我这一生最大的喜悦,也是我这一生最严峻的考验。”

  我突然好羡慕那个叫珍的女孩。

  我跟笨蛋坐在医院外的长椅上,他的神情很落寞,或许对一个未满二十岁的人来说,这种爱情的考验实在太大了。

  我不知道要安慰些什么,因为就连我这个旁观者都忍不住唏嘘难过了。

  “我前年来泰国的时候认识她的。”他终于说话了。

  “那个时候我爸的公司要在泰国设厂,我爸说我们全家可能都要来泰国住上一段时间,所以那阵子我们常来这。”他继续说。“我爸他忙着生意。就把我丢到一个旅行团跟着他们去玩。”

  看不出来他是个小开。

  “而她就是我们的导游,看不出来吧,那时她才刚满十八岁。她是华桥,但是父母都去世了,我一直记得她说过,如果有一天存够了钱就要到台湾定居。”

  “她说要寻找她的根,因为那里才是她的家。”

  听起来有些讽刺,住在这块土地上的我们,拼命的想要搬离开,而想住进来的人,千方百计的的怎么也进不来。

  “你相信一见钟情吗?我跟她就是,那种感觉很难讲,当你第一眼看到她,你就知道,她!就是你这辈子所要寻找的那个人。”他陶醉的说着,彷佛要让自己回到那个时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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