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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

  不时的打个呵欠伸个懒腰,可没两秒钟马上又是两眼无神的呆坐在电脑前,心里则有个声音怂恿着——躲回被窝里补个眠吧!只要一见这副模样,就表示洪欣又在努力的爬格子了,而且通常是在不知该如何下手时的标准反应。相反的若是文思不断,灵感源源不绝时,那各位就可以看见有位傻姑娘对着电脑不停的痴笑,这蠢样要让旁人见了,准以为洪欣中邪了呢,否则对着电脑笑个什么劲儿?看来,不管创作得愿不顺利,洪欣肴起来好像都是副不怎么长进的模样。

  一开始写这本小说的初始想法,是有感于看到太多不能说是悲惨,但在旁人看来实在是头摇得都快掉下来的婚姻。也许这个社会是太自由随性了,合则来不合则去的爱情观,让许多步入礼堂的俊男美女们,似乎没有考虑太多结婚后的责任问题,因此,婚后吵吵嚷嚷着要离婚的大有人在。若是两人还无爱的结晶也就罢了,要是有……这问题可就大了,因为如此“生产报国”的方式,就不知社会上又要多几个问题儿童。

  不过呢,霉神与衰神是不会永还缠着同一个人的,只要肯努力,幸福总会到来,重要的是自己绝不能放弃,因此,本书的女主角当当当——于焉产生。所以喽,现代新拖油瓶们要放聪明一点,可划再傻傻的被虐待,当然现代的后母继父也不都是那么狠的啦,视如己出超有爱心的人也不少,何况根据洪欣看到的社会版新闻报导,现代的趋势好像被虐待的反而是父母耶!其是吓死人了。好吧,就这么决定了,下回洪欣写本父母当自强的书吧!(可是会有人看吗?)



  楔子

  对大部分的人来说,有位精明能干的母亲,就跟有个家财万贯的父亲一样,教人忍不住想高举双手双脚用力鼓掌欢迎,可是若把母亲两个字改成了继母,恐怕就没有一个人乐见自己如此幸运的“蒙天宠顾”。因为“精明能干”的分寸不好拿捏,也不知哪天一觉醒来,才发现继母“精明”依旧,但“能干”的那个人却突然变成了自己,整个生活起了一百八十度大转变。

  关于这一点,这年才八岁的唐靖文已经有深刻的感触。因为,非常“幸运”的,她不但有个继母,并且她的继母正好也是属于“精明能干”型,让她这个身为前妻的女儿,即使努力配合继母的要求却仍达不到她的标准。

  归纳原因,最大的可能是:也许她光刻苦耐劳、任劳任怨还不够,最好再加上做牛做马,那么继母会更满意。

  这一切的改变都发生在她五岁那年,懵懂的她只知同为小学老师的父母突然离了婚,父亲丢了教职,并且从此以后视搬家为闲来无事的娱乐一般,让她原本的模范家庭一夕间竟成了个问题家庭。

  慈爱的母亲不再出现,取而代之的是精明能干的继母,还有变得意志消沉、终日酗酒的父亲,另外就是那异父异母的妹妹了。



  在这种复杂的家庭结构下,她可不敢奢望继母能对她和颜悦色,早熟的她已体认到,这世界上有爱心的人虽然不少,但巧的是一个也没出现在她家里。所以,从继母带着三岁的妹妹进了他们唐家门后,所谓的家庭温暖对她而言,已成了绝迹,她再也不曾享受过父慈母爱,有的只是做不完的家事,听不完的唠叨责骂。

  这晚,她照例又带着半饿不饱的肚子上床,裹着有股老旧霉味的薄棉被入眠。寒冷的冬天本来就特别容易觉得饥饿,更何况她的晚餐就只一碗白饭泡菜汤,咕噜咕噜叫的肚子就好像晨起兴奋啼叫的公鸡一样,十分的扰人清梦。摸黑起来,趁着灶坑还有点余温,她偷偷的扔了颗蕃薯进去,怕被人发现的,又溜回房等着,直到估计时间差不多了,才又蹑手蹑脚的回到厨房挖出那粒外皮焦黄的蕃薯,忙溜到屋外头吃去。

  在月光下,她双眼直盯着蕃薯闻了会儿香气,小心翼翼的撕开焦黄的外皮,嘴馋的流着口水,只是那张大的嘴在眼角余光看见那发着光直盯着她的一双眼后,连那声“有鬼”都还没喊出,就给吓得跌个四脚朝天。

  “不……不要吃我,我……三天没洗澡了,又瘦又黑一点也不好吃,真的!”四只眼睛相对望,她吓得语无伦次。也难怪,她才八岁呢。

  “谁说我要吃你?”男孩说,似乎为她认为他想吃人肉感到很不高兴。尤其是,她确实如她所说不怎么可口的样子,就算他真要吃人肉,也得挑个有肉点的,虽然他已经好几天没吃过一口饭。

  “你不是鬼?”唐靖文怀疑问,怯怯的打量着他——这个瘦的跟竹竿一样的大哥哥。

  他没好气的瞪了她一眼。有谁会喜欢被当成鬼看的?

  既然他不是鬼,那她可放心了,这下才想起她的蕃薯,着急的寻找。

  可巧,就掉在他的脚边。她看着,没敢说出口。

  拾起那颗温热的蕃薯,他相信那味道一定很甜美,以两人悬殊的体型,他大可以独占它,但是一抿嘴,他还是把它递到她面前。

  “这是你的,拿去。”

  “谢谢。”她仍有点畏惧的伸出手,迅速的瞄了眼三合院,确定自己没惊醒任何人,才松了口气。

  “我……我不是偷吃,只是觉得在外面吃比较凉快。”她不好意思的一张脸红通通的,看来确实需要凉快一下。

  不是偷吃?他忍不住一笑,小孩就是小孩,这么快就不打自招,像这种可以冻死人的天气,还需要凉快一下吗?

  看着他的笑,唐靖文心头暖洋洋的,因为已经有好久没有人对她这么笑过了。

  本来她该回屋里头的,却舍不得走。而且,怎么说这是她家,三更半夜的她在这儿也没什么怪,但这个大哥哥呢?他为何出现在这里?

  她想问,又不敢问,只得问着头轻轻的咬了口蕃薯。突然,她听见了一声熟悉的回响,比她肚子平常的咕咕叫声还要响亮得多!她讶异的抬起头来,见那大哥哥尴尬的撇过头去。

  人长得高大果然不一样,连肚子咕咕叫的声音都比她大呢!看样子,她继母可遇到对手了,显然这位大哥哥的母亲比继母更厉害。

  她想这大哥哥铁定饿极了,要不,他肚子怎么会打那么大的响雷呢!小小年纪的她很有义气的决定,若以两人肚子的叫声大小决定这蕃薯的“葬身之地”,显然他赢了。

  “大哥哥,这给你。”抓着他衣角,她拉住就要离去的男孩。

  “为什么?”他倔强的眼神说明他不想接受别人的施舍,尤其是一个年纪比他小多了的小女孩。

  “因为我喜欢你,你好像童话故事里的白马王子。”诚恳的笑容看着他,虽然两人认识不到几分钟,但她是真的喜欢他。

  他让她知道,自己并不是世上最可怜的人,和他比起来,至少她还有个遮风避雨的地方住,也有饭吃,虽然总是吃不饱。还有,在她眼中,这高大又帅气的大哥哥好像童话故事里解救灰姑娘的王子,不同的是,他是个落难王子,而解救他的人就是她。这让她大为兴奋,想到自己还能够帮助别人,更加证明她并不像继母所说的那么一无是处。

  “这种冷飕飕的天气不适合作白日梦吧?而且你看过像我这么落魄的白马王子吗?”一听,他只觉啼笑皆非,想不到在他饥寒交迫的时候,还有人当他是白马王子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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