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林嘴里微扬,然后用力的喘几口气,指着顶上的太阳说:“我怕你被太阳烤焦了。”
“嘿嘿,走吧!结婚典礼快开始了,等一下就来不及了!”
“嗯!”
挽着徐林走向停车处,一步一步靠在他肩上,荷莉感觉自己是世上最幸福的女人。
当他们到教堂时,眼尖的翔一已经迫不及待的迎了上来,然后用取笑的眼神望着刚下车的徐林:“干嘛!当新郎还得自己开车呀!”
“那当然,把老婆孩子交给外人我可不放心呢!”
“咦?我们伟大的酷哥几时变得如此顾家呢?数日未见,在大嫂的调教下,果然显得有家教多了……”
徐林举起拳头,翔一立刻不饶人的说道:“喂!新郎不可以随便打人的……”
“算你好运气,今天暂时饶了你。”
荷莉在一旁听到他们的对话,简直是笑傻了,两个大男人居然会说出如此幼稚的话,她真不知以前那个理想中的男人上哪去了。
“荷莉……”群凤远远的叫着行动不便的她,然后很快的奔上前来扶持着她:“怎么样?新娘子不好当哟!”
“是啊!碰上他,我算是认栽了。”
“好了,你们该进去了,真是的。”
“群凤扶着行动较不便的荷莉走在前,而徐林也跟着上前。
“各位 ,很荣幸的能当上今天的主婚人……”
曾路的话都还没说完,下面的人开始鼓噪的嘘声喧哗,因为都是熟识的人,也只能无可奈何的随之一笑:“好吧!应观众要求,长话短说。”
下面的人这才哄然一笑。
“本来呢?我很不愿意来的。”台下又是一阵哄然,但曾路立刻又补充::“可是,我还没说完嘛!真是的……可是,我很贱,还是不得不来。”
群凤在台下笑着曾路的词不达意,但她知道他的内心一定是十分兴奋,否则怎么会疯疯癫癫的没说句正经话。
“不过,请我来的人大概也不怎么正经。好了,废话不说,今天的新人共有两对,其中一对的新郎夏德,他正快速的赶来中,没办法,大家都是忙人,我们也请各位记者摄影师好好的运用你们平时的技术替今天的盛会留下一个完美的纪录……还有……对了,还有翔一,虽然你现在很红,可是我还是要告诉你一句实话,赶快结婚吧!有老婆还是不错的……我说完了。”
全场哄然大笑,翔一则吹胡子瞪眼睛的没给曾路好脸色。
就在典礼即将开始之际,夏德正风尘仆仆的冲了进来,一脸的红润可把他的新娘雪琪那双殷切的眼睛给缓双柔了下来,而典礼也在此时正式开始。
每个人都将最快乐的笑容堆在脸上,最痛苦的记忆放在心里,群凤对着翔一绽个安心的笑,然后乘机关切的问着:“还在等她吗?”
翔一先是一愣,傻笑的故作不知情。
“在我面前有必要吗?”
“不要太了解我,我会很自卑的。”
“别稷了,想知道些什么吗?”群凤从口袋里掏出一卦信,然后递给他:“既然夏德和徐林都纷纷放弃,你这个傻瓜算是最有资格看的。”
翔一不知所措的眨眨眼,喃喃自语:“她骗我,她说她不会和任何人联络……她怎么……”
胆颤心惊的打开那封信,熟悉的字迹立时呈现眼前:
群凤:
别来无恙,在瑞士的生活十分充实,偶尔在街头还会遇到认得我的台湾人,那里总觉得世界实在太小了。
你好吗?其实这话是多余的,有了曾路的照顾,唯一担心的儿子又在我身边,想必你的生活是非常的惬意!否则不会闲得将每天所发生的事写了上百封的信给我这个一点消息都不留的人,还好你够聪明,知道把信丢给出版社,说起来你还挺诈的。
你说周围的好友都纷纷要结婚了,听了真是高兴,可是我恐怕不能参加他们的婚礼,在此烦你替我送份厚礼恭贺他们,否则他日相见时,可能遭捶打。
克均很好,无论是功课或生活,他都很能适应,对于他的感情,我可能一时没法接受,毕竟他太小了,一切的事又过于突兀,所以暂时没能叫你一声“妈”,请你耐心等候,哈哈。
翔一还好吗?
算起来,他们当中就属他的情感最难捉摸,不过若以他的前程来说,也许会更有发展也说不定,劝劝他吧!我不想他为了我耽误了一生。
外面的天气实在很好,绿草盎然诗意兴浓,我没心思在写下去了,就此收笔!
祝
安
李馥留
翔一呆了。
连个日期和地点都没有?他实在不知从何处找起。
“克均也没联络吗?”
群凤摇摇头,她是那么的安逸,仿佛一切都不再重要似的。
“希望对你有帮助。”
撇了撇嘴,翔一不敢现有任何的奢念,望着礼堂里的热闹气氛,他的心再也无法平静的悸动。
夏日里,炙热的太阳始终尽职的发出强光洒在大地上。
已经两个小时了。
李馥站在俊言的墓前,始终挺直不动的望着他那张笑容可掬的照片。
其实他不会这么早死的,只怪他的心只惦着报仇,忘了人世间还有许多比前世更加有意义的事,而死了之后却葬在冯梅和梨屏之间,这对他来说实在太过讽刺了。
李馥依悉记得四年前的一个夜晚,她梦到俊言来道别,也清楚的知道他已经被判死刑枪毙身亡,他的眼里已经没有怨恨,有的只是不舍及难耐的相思,而左胸不断涌冒的血让李馥流泪痛哭,自此后,她没有一天不想立刻飞回来探望他,却在今天才能得偿如愿。
“阿姨,我们是不是该走了?”
身旁的克均不急不慢的开口,已届弱冠的他,清秀的脸在这几年也成长了不少。
他从来不会觉得自己有哪一点像钟玉郎,或是能忆起任何有前世的事,他只是知道要在李馥的身旁细心的呵斥,她是个精明能干但却时常胡涂的人,也是最坚强,但常常泪腮涕洒的人,但克均从没间断过喜欢她,他一直在等,等着取代石俊言在她心目中的地位。
“我要走了,不知何时才能来看你。”
李馥叹了口气,有些不舍俊言,晴朗的天空突然飘来一片乌云遮住了阳光,她抬头望了一眼:“连老天都要赶我走罗!走吧!该去看看群凤了,她要是看到你一定会乐昏头的。”
牵着李馥的手,他们走在羊肠小径的坟场,克均的肩颊已经结实的足够让她依靠,但她却从不去用它。
走到半山腰,他们始终叫不到车,计程车总是不会特意的经过此地,所以得耐心等等。
“累不累,早知道就租辆车来。”
克均如是说着,但李馥只是摇摇头,想起了克均第一次开车,便笑着说:“唉,时间过得真快,想到你第一次开车载我的时候……”
“那时还真的很怕,可是心想有你在身旁,所以壮起了胆子把命豁出去,现在想起来还真是可怕呀!”
“是呀!在危难的时候总是你在我身边,有时想起来也好笑,人的生命就是这般平凡,想要突破都没法顺利。”
“阿姨……”
“算了,你真以为我还想不开吗?”
“你……会等我吗?”
李馥先是一愣,随之淡淡的笑着点头。
克均低头不语,脚程也逐渐的和缓,然后又突然神采奕奕的看着她:“我比较想不开。”
“耍嘴皮……”
仿佛是他的年轻带动着自己,她已经很久没这般开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