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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

  总会在路上遇到几个看起来很帅气的男孩子,经过他们身边的时候会忍不住多看两眼。这种表相的诱惑出自于人性中对于美的喜爱,没什么好大惊小怪的,只要抱着一种“欣赏”的角度,大大方方地看就行了。

  少女情怀总是诗,对于喜欢的、仰慕的,总会有种怯生生的情绪在作祟,似乎是愈爱愈怕、愈在乎就愈放不开,往往也就因为这样的忸怩而失去了与心上人交往的契机。

  矜持是一种心态,却不是让自己跨不出去的界限。



  对于美女,男生大多主动出击。但对于帅哥,女孩们却仍然维持着一种偷窥的心态;要不然就是一窝疯,对着大众情人尖叫狂啸,却深深了解那个人永远只是偶像,而不会是陪伴自己共度一生的伴侣。

  抱着这样的落差去谈恋爱,对自己不公平,也对另一半不公平。

  倒不如认清自己想要的是什么样的人,寻找最适合自己的伴侣,比起轰轰烈烈、细水长流的感情,更是让人神往不已。

  但是外表的吸引力仍然是产生恋情的主要因素。不讳言,每个人都希望自己的另一半是好看的、是光鲜的,但是相对地,也要自己有那样的条件,才可能吸引到与之匹配的良缘佳偶。

  什么锅配什么盖,这个道理倒是屡试不爽。

  但撇除外貌的选择,心灵上的契合反倒是令一对男女终成眷属的主要原因。如果遇到一个帅哥,但是却完全无法与他沟通,这样还能算是恋爱吗?



  就像男主角对于女主角的态度,一开始觉得她是个野丫头,后来才慢慢了解到她的内在,进而产生爱慕的情怀,那种渐进式的感情比起一见钟情式的直觉要更来得深刻。

  帅哥若是没有女朋友,也的确会令人产生另外一种联想,不过同性恋在现在的社会已经慢慢为大众所接受,他们的存在也与异性恋没有什么差别,毕竟他们也是认认真真地在谈恋爱,应该以祝福的心态去面对。

  总而言之,如果遇到了喜欢的人,可以的话,就大方地告白吧!无论结局是好是坏,至少勇敢地把爱说出来,就算失败也不会遗憾,至少可以把这种喜欢的情绪传达给对方知道。

  喜欢是一种倾慕对方的情意,而爱情则是一种希望对方幸福的感觉,能够懂得如何把喜欢的情绪释放出来,那么幸福的爱情就离你不远了。

  祝福你。

  第一章

  经过十几个小时的长途飞行,霍霆终于在旧金山下了飞机。

  手上提着简单的随身行李,闪过几个空中小姐的飞吻,跟着旅客的人龙前进。语言没问题的他很快就通过海关的盘查,一下出了海关,找了架公共电话拨给在美国的朋友。

  “铃……铃!”响了几响,朋友快乐的声音传来。

  “喂!我是霍……”本来想打招呼的,霍霆的声音却被答录机的自动应答给硬生生梗住。

  “嗨!亲爱的,想我吗?不过我现在很苦命地到纽约出差去了。有什么事,请留言,或是打我的行动电话吧!宝贝,我等你哟!”

  皱眉听着这则留言,霍霆板着一张脸,有点被耍了的感觉。前两天还跟他联络过,也没听他要出差的事,怎么他一来就不在家?

  人都在美国了,竟然遇上空城计?

  无可奈何,霍霆只好翻出电话本,找出朋友的行动电话号码试试运气,如果还是找不到人,他就去住酒店,然后朋友也做到今天了!

  再拨一次电话,响了好久才有人应。

  “哈!”男人的声音,但不是他朋友的声音。

  “查理在吗?”霍霆冷冷地问。

  “查理,啊!查理,有人找你,快起床……”那个接电话的男人没回答他,只是放下电话叫人去,过了一会才有人来接手。

  “喂!谁那么早呀?我是查理。”来人的声音有着浓浓的睡意,像是一边打呵欠一边说话。

  “我是霍霆,我已经在旧金山了,我想,你最好找个好理由说明你放我鸽子的原因!”霍霆说。

  “啊!是你?我以为你明天才会到的……对不起,我临时出差,我也不想的,不过……我家地址你知道吧?钥匙就放在地毯下面,我已经交代管理员了,你可以自己去住吧!”查理抱歉连连道。

  “那你呢?”霍霆问。

  “公司临时调我来纽约支援,大概也要一年半载的不能走,呜……你要等我呀!我也不想这样的。”查理的声调听得出他很哀怨。

  “算了,那我自己去好了。”霍霆了解情况以后,就不多说了。

  “如果你有什么问题,再跟我联络吧!”顿了一下,查理又像想起什么似的交代下去。“对了,你需要的电脑网络跟设备已经OK了,如果有什么问题你可以自己处理吧?”

  “当然,谢谢你,拜了。”霍霆也不废话,就这样收线。

  虽然话筒还有一些杂音传来,不过他也没仔细听就挂电话了,因为查理向来就是一个哩叭嗦的家伙,霍霆也懒得跟他多说,省得麻烦。

  走出机场,天际仍然夜未央,远方是一片寂蓝,未曾烁尽的星子在盈月周遭灿动,像洒落了满天的钻石。

  但霍霆向来不是个浪漫的人,他只是实事求是地看了看手表。果然还很早,不过他可没耐性等到天亮。

  叫了部计程车,把行李搬上车,告知地址之后,他才安心地闭上眼,准备到他下一个目的地。

  他未来半年要生活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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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子开了快半个小时,才到达目的地。

  “谢谢,我自己来就可以了。”霍霆付钱打发了载他来的计程车,搬下他的行李跟随身的手提电脑。

  站在铺满红砖的人行道上,周围散着一地的枯叶,面前的老式公寓似乎与他之前从市区经过的高楼大厦有些年代的差离。

  深绿的爬墙虎只留给窗户些许喘息的空间,若不细看,会以为这幢灰色建筑物是绿色的。

  以外型论,这座石屋看起来似乎有上百年历史的样子,这就是他未来半年要住的地方?

  想到这,霍霆不禁眯起眼打量起来。

  及肩的长发因为这个仰头的动作而自动往后散落,穿着风衣、戴着墨镜的他,在入秋的季节来到陌生的城市;行李挨在脚边,随风飘过几片黄叶,为他的出走添增几许萧瑟。

  耳边还有友人的挽留,每个朋友都对他的离去感到不可思议——

  “不是待得好好的吗?更何况公司也答应让你留任原职了,为什么还要走呢?”好友之一的花绮龙说。

  “那又如何?公司又不是没有我会倒!”霍霆不以为然。

  “话不是这么说,今年你还犯太岁,流年不利,远行对你没有好处哟,而且小心有女难。”利诱不成,好友程彦泛换了个威胁的说法。

  霍霆根本不信这个,一笑置之。

  其他几个朋友的反应也几乎大同小异,拼命想挽留他,但是霍霆仍然不改原意。

  待在原来的环境太久,会让他失去原有的活力,他不想被上班下班的工作型态所束缚,更不想让自己成为僵化的家伙。

  即使让他坐上了总经理的位置,那又如何?

  他需要改变。

  而离开原本熟悉的环境,来到这里就是一个开始;身旁没有认识的面孔,一切对他来说都是全新的体验。

  不过这里似乎离“新”有点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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