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不会真有三头六臂吧?
好奇心会杀死一双猫,但他不是猫;不满足好奇心,才真的会杀死他。
乔森眸光一闪,突然就把鼠笼推到辛伯怀里,在他措手不及的当口,乘机侧过他的身体溜进屋里。
一溜进屋里,他便看见了坐在沙发上的莱恩。
贼溜溜的眼快速上下扫动,他在最短的时间内就把莱恩打量完毕。因为莱恩并非三头六臂,他似乎有点失望,但仍笑眯眯地打起招呼!“嗨,我是乔森.米斯兰诺。”
“我是……莱恩.布蓝登。”
面对着突然闯到面前的人,莱恩只能愣愣地打招呼。
他发现眼前的男人,不但长得很漂亮,而且整体的感觉都很好,心口不由得更闷。因为他的种种条件,就算辛伯喜欢他似乎也不足为奇。
跟他比起来,这个乔森并没有不如他的地方。
“布蓝登?这个姓氏我好象在哪儿听过耶?”乔森睁大了眼。嗯,好象是颇有名的姓氏,总之,他一定在哪里听过这个姓氏……
咦,到底在哪里听过呢?
“布蓝登只是个很普通的姓氏,听过也不稀奇。”
一时大意,他竟然连名带姓跟人家自我介绍。莱恩的眸光闪了闪,脸色开始有些怪异不对劲。笨蛋加三级,他简直是没事自掘坟墓。
“不对,这个姓氏我真的——”
乔森正想反驳什么,声音却突然当场被人勒断。
“别找他的麻烦。”辛伯随后揪起乔森的领子,冷冷命令。
“小亲亲,我这是因妒生恨,你不能阻止我对情敌怀有敌意嘛。”纵使生命安介堪虑,乔森还是厚着脸皮猛笑,暗示着辛伯的花心。
那个姓氏在哪儿听过不重耍,能看到辛伯变脸才是最好玩的事。
本来脸色就很难看的来恩,在几乎确定陌生人的身分之后,脸色更加铁青。
该死的辛伯,他果然还有别人的爱人!
在莱恩脸色知土时,大门却应声被钥匙打开。
“呀,乔森你来啦?你要来怎么也不事先告诉人家,这样人家可以早点回来嘛,”刚回家的梦哪一进屋,一看到乔森就兴奋地上前。
“梦娜小亲亲,我是临时起意跑来的,所以就来不及事先通知啰!”乔森捏了捏她的鼻子,耸了耸肩,一副完全是情非得已的模样。
简单说,他是为了宝贝爱鼠急忙跑来的。
说起宝贝爱鼠,他的米琪被辛伯丢去哪儿啦?
“好吧,那就原谅你了。”梦娜笑笑地搥着他的胸膛。
“你想原谅我,那就只好让你原谅啰!”乔森跟着笑谑。
其实,梦娜和乔森的交情普通,对彼此的感觉就是—这人比辛伯好相处多了。
为了想知道辛伯无趣的性格打哪儿来,所以他们俩私下交换不少心得,人了也就成为朋友。
唉,至少他们当彼此是朋友,不像辛伯根本不承认他们是他的朋友。
莱恩一头雾水,莫名其妙地望向辛伯,似乎已察觉哪里不对劲。
辛伯回给他的眼神,好象在告诉他—就是这么一回事。
第九章
公元一九九二年,一月。
辛伯的家里,渐渐变得吵闹起来—至少辛伯是这么认为。
夜晚本来大多只有他一个人在家,自从多了莱恩以后,不但乔森故意三不五时跑来串门子,梦娜也常常减少夜晚外出接客的次数,连大约翰都一有空就上门,想说服莱恩投靠他的旗下“从鸡”,一直吹捧跟着他会如何大红又大紫,吃穿不愁。不只如此,大约翰还常带手下来当人证,吹嘘着他对他们有多好。
本来很不习惯这些人的莱恩,似乎是发现他们人不坏,竟也渐渐跟他们感情不错起来,就算他不去开门,莱恩听到他们的声音也会去替他们开门。
而他虽然不想和别人过度来往,却也不想干涉莱恩交朋友。
所以了,他虽觉得吵,还是任由莱恩跟那些人当朋友。就像此刻,他正忙得要命,一群人却在他背后像开同乐会一样地闹翻天。
在这种情况下,辛伯通常只能努力培养充耳不闻的定力。
然而,任何人的忍耐度都有限。
陡然一声,辛伯的屁股离开了计算机椅,惊动之声吓了众人一跳。所有人都不由得安静下来,面面相觑地想:会不会是他们吵过头了。
辛伯本来就习惯独来独往的生活,更不喜欢“热闹”。
若不是因为莱恩,他们绝对相信辛伯会毫无情分可言,早八百年前就把他们赶出去,连门槛都不会让他们踏进来一步,遑论让他们明目张胆地拿这里当聚会地点。
所以……该不会是他们真的嚣张过度了吧?
被驯服的狮子,并不代表它天生的暴躁脾气已消失。
连大约翰带来的人,和一些与梦娜从事同样工作的“同事”,包括乔森在内十几个人,都在互相观望,用最生动的眼神推诿,期待着谁会冒出头去当替死鬼。
不是辛伯有多可怕,而是他们都会担心,自己总有生病、受伤的一天。
要是惹恼怪客,到时他看谁不爽见死不救,岂不惨哉!
花街里的人,一部分的人是宁死也不上医院看病,有些则是根本见不得光。而他们多多少少都和在场的十几个人脱不了关系。
要是辛伯气到金盆洗手不看病,在场的他们也担不起这责任。
怪客之所以是怪客,正因为他奇怪的脾气阴晴不定。
没有人知道,怪客的脾气一来会如何。
当所有人的视线都集中在自己身上时,莱恩只能无奈地吸吸鼻子,鼓起勇气朝辛伯走去,却小小声地试探:“你怎么了?”
不知何时,他和辛伯的关系已传遍花街,不认命也不行。
辛伯转过头来,直直望着莱恩紧张的脸色。
“走。”他突然拉起莱恩的手,二话不说地往外走。
“走?去哪里?”莱恩不明所以却毫无反抗能力地被拉着走,只能在仓促的步伐中,回头望着一屋子的人,用眼神问着自己该怎么办。
一屋子的人像是默契十足似的,都只回给他一种眼神—
怪客要你走,你就乖乖跟他去吧,千万别闹脾气连累我们!
而辛伯那冷冷的回答,也无比的坚决干脆。“离开这些吵死人的家伙。”
刚走出户外,冷冽的空气便让莱恩打了个寒颤,一个喷嚏马上从他嘴里打出来。
从有暖气的屋子走出来,任谁都会一时无法适应。虽然出门的时候,辛伯已经把他从头包到脚,密不通风的只剩一对大大的眼睛露在外头吹风;可是他从小身体状况也不是多好,容易受天气影响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
听见他的喷嚏声,辛伯立即皱起眉头,马上把他塞进车子里,立刻开了车子的暖气。
“我们到底要去哪里?”莱恩似乎还很冷,下意识搓着明明戴着厚手套的双
“到了你就知道。”侧身给他一个吻,暖过车的辛伯便开车上路。
不久,他们来到郊外的半山腰,让车子爬上小山坡。一望见大片的草地,莱恩就兴奋得想下车,他想起自己好久没踏出市区了。
别说市区,其实他有印象到过的地方也只有花街而已。
在离家出走之前,席格从来不带他出门,连外人都不太让他见。现在想起来,他在那悚大房子里生活二十二年,整个世界似乎只有那个家,虽然曾表示过想四处看看,却总是被席柊一口否决而作罢,以致除了学校以外,他从来没去过别的地方。
这么一想,也难怪佣人们会窃窃私语,说他像席格养在笼子里的金丝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