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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一步,可能想救也救不活;死掉才救,不会太晚了吗?莱恩真的怀疑辛伯有没有救人的打算,还是存心等着那个叫大约翰的大胡子自己挂点。

  手停了一下,辛伯马上又动了起来,盯着计算机的脸完全没有表情。

  “等他快嗝屁,差不多只剩一口气的时候。”

  辛伯边工作边回答,像聊何时去买菜一样,口气平淡无奇。



  莱恩当然无法理解。跟死神抢人是他最大的消遣,尤其是他本来就不想救的人,他更会做点小实验,赌上倒霉鬼送上门的命,看自己跟死神抢人的功力到底如何。

  “你对自己还真有自信。”莱恩不由得咕哝。

  敢说出这种话的医生,不是对自己太有信心,就是完全漠视人命,根本不把别人的死活放在心上……就他对辛伯这个人的认识,答案实在倾向后者。没办法,一想到辛伯没有医师执照,他对他的医术也就缺乏自信。

  密医啊,医死人也不打算赔命吧!

  “谁说我有?”辛伯漫不经心地丢了句话。

  要是大约翰还有意识、还有力气,恐怕会吓得从地上跳起来。



  “你果然很无情……”想起刚到这里时梦娜跟他说过的话,莱恩不由得叹了口气。

  梦娜说辛伯住在花街五、六年了,不从事买卖灵肉的工作,也不接触周边生意,却因为一手医术,自然而然地融入花街之中,为花街的人所接纳。

  在花街人心中,辛伯绝对是上帝与恶魔的综合体,扮演上帝或是恶魔,都得看他当天的心情决定。

  简单来说,辛伯对他们而言,是个不属于花街却留栈花街的客人,而且是个脾气怪异的客人,他们也就在私底下叫他怪客,叫久了便索性搬到台而上来喊。在辛伯的默许之下,怪客理所当然变成他的代号。

  久而久之,花街人都叫他“怪客”,真名还没几个人知道呢。

  “你觉得对你我也无情吗?”辛伯突然转过头来,直直望着莱恩问。

  他从不否认自己对人类没有太多感情,也就对谁都没有非救不可的意愿;然而,莱恩让他开了许多次先例,却也是不争的事实。

  “呃?”莱恩错愕了下。

  “没什么,你当我什么都没问。”辛伯倏地从计算机前站起来,边把双臂放在脑后伸展,边走向自己的医药柜,兀自拿出所需的治疗物品。

  显然,他觉得替大约翰治疗的时机到了。

  再不救大约翰,就会把他送给死神了。

  莱恩还在发愣,辛伯已经蹲在大约翰的旁边,动手动脚地进行治疗。

  看着看着,莱恩突然觉得—辛伯真的是个好粗鲁的医生啊,要是大约翰的意识清醒,不被粗手粗脚的他整到龇牙咧嘴、哭爹喊娘才怪。

  这么一想,辛伯之前对他的粗鲁,好象还是小巫见大巫。

  虽然有点可悲,他还是禁不住庆幸起来。

  不知是辛伯的医术了得,还是大约翰运气好。

  总之,大约翰保住了一口气,疗养几天以后已无大碍。

  虽然辛伯只拿张粗糙的木板床给他充当病床,大约翰也并不在意。觉得他的状况可以走人,辛伯便叫他养的小喽啰来接他,没打算让他多留。大约翰的长相,对喜欢好看东西的辛伯来说太碍眼,多看一天多伤一天神。

  辛伯开出诊疗价码两万英镑,大约翰也不哼一声地接受。

  钱再重要,也买不到他的一条命嘛!

  大约翰躺在木床上,正等着手下前来接人,瞄着坐在沙发上的莱恩,终于忍不住朝辛伯探问:“喂,怪客,这小子到底是你什么人?”

  怪客不但让他睡他的床,而且还煮东西给他吃,太稀奇了。

  老实说,他从没见怪客对谁这么好过。

  不难看出怪客跟这个叫莱恩的小子有一腿,可是这小子虽然长得还算白白净净,有几分富家子弟的温雅气质,说漂亮却也不是特别漂亮。靠他吃饭的那群男妓里头,比莱恩漂亮的男孩子多的是,就从没见怪客多看他们一眼。

  早知道怪客喜好男色,他之前就送目录任君挑选了。

  “你看像什么人?”辛伯反问。

  “怪客,我说你这个人老是这样,老把别人的问题去回来干嘛?”大约翰不满地低啐。对于高深莫测的辛伯他总是没辙,却更好奇跟他有关的事,不管付出任何代价都想追根究柢,说起来也是性格犯贱吧。

  既然犯贱,他就非得弄清楚不可。

  “老是这样,代表我个性原本就是这样,你还有什么疑问?”辛伯很跩地看着平常威风八面,此时只能躺在一张木板床上,随时任他搓圆搓扁的大约翰。

  为顾全面子,大约翰是痛也不减,这点倒是让他觉得有趣。

  碰到有骨气的人,要辛伯卖他几分薄面并不难。

  “我的疑问还是同一个。”难得忙里偷闲,反正闲着也是闲着,大约翰不在乎花时间跟他耗。他对莱恩的身分真的有几分好奇。

  虽然他手下养的那群男奴比莱恩漂亮的男孩子比比皆是,可是莱恩的确有种很特殊的气质,不像来自平常人家,更不像花街的一份子……嗯,仔细研究的话,莱恩比较像是那种被人供养在温室里,很费心悉心照顾呵养的温室花朵。

  能有像高级兰花一样的气质,绝对是被人小心翼翼培养出来的。

  那种自小养成的气质,打从体内散发出来,自然而然地表现在肢体上,跟后天才为特殊理由学习礼仪的人不同。好比他手下那些男妓,不管他花费多少心血栽培,这辈子依旧不可能有那种气质。

  想到这里,怪客会对他手下那些货色没兴趣,进而看上莱恩似乎也是正常的事。

  不管怎么样,人造假花怎么也无法跟温室中养的天然兰花争美。原来是这样!大约翰想着想着,突然恍然大悟,差点为此拍手。

  “他跟你一样,是找上门来的麻烦。”辛伯面无表情地轻嘲。

  听见他的话,莱恩的脸色立即刷白。

  或许辛伯说的是事实,可是听在他耳里还是很伤人。如果他跟那个金色大胡子的等级一样,不就代表他在辛伯的心里,其实也是微不足道?

  麻烦……辛伯的确说过他是麻烦,可是他想知道,经过这些日子的相处,辛伯现在是不是还有一样的想法,依旧认为他是个麻烦。

  一想到答案可能相同,他的心不由得紧窒起来。

  他不想为喜欢的人带来困扰,更不想成为对方眼中的麻烦。

  “喂喂……”察觉莱恩变了脸色,大约翰怀疑自己是不是不该问。

  这么看来,莱恩很在乎怪客,是件显而易见的事实吧。

  不过,一旦爱上生性怪异,思想让人难以捉摸,就算交往也未必能掌控的怪客,会很辛苦也是可以预料的事情。别说掌控了,连哪天被随手丢下,情人说消失就消失,从此再也找不到人,恐怕都是很有可能的事。

  怪客住在花街里,行踪却常常让人不能掌控。

  “知道自己是个麻烦,还不快点叫你的手下来把你接走?”辛伯的口气完全不留余地,故意曲解大约翰挤眉弄眼的神色。

  他的口气更是摆明了不识相的人愈早滚愈好。

  “怪客,既然你说他是个麻烦,那把他卖给我如何?”

  大约翰也不是省油的灯,不但没理会辛伯明目张胆的嘲弄,还直接跟他谈起交易来。如果辛伯腻了莱恩,像莱恩这种新鲜的货色,一定会很抢手。他从不放弃可赚钱的机会,边跟辛伯商量时,已经边打量起脸色更加苍白的莱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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