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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当时心不甘情不愿的样子,好好笑。

  唉,虽然说,答应让他来住是因为一时的冲动,可是,应允都应允了,现在后悔也来不及。

  接下来一个月,会有一个人跟她抢厕所、抢厨房,抢电视,抢原本应该有的私人空间,她知道自己将会很不习惯,不过,唯一庆幸的是,他月底就会回西雅图,忍耐也就只有一个月。

  而且,就算一个屋檐下也不打紧,她不爱弟弟,他不爱女人,彼此都很安全。



  就当……就当是作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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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居然晚到……那妳就等他一下嘛。」

  「我是等他了啊。」

  线路的另一端,石湛蘅送来一个红色的心,然后甜甜蜜蜜加上一句,「玺媛妳最好了。」

  「我才不好呢。」方玺媛打着键盘,突然想到一件事情,「妳很久没看到他了喔,知不知道他现在变成什么样子?」



  「大概也就是那样吧,妳不要告诉我,他变成什么庞克还是阿飞之类的,他敢走无间道路线,我会揍扁他。」石湛蘅恶狠狠的这么说。

  开玩笑,她从大一开始拚命读书申请各种奖学金,一有时间就到处打工,拚命省,努力赚,这么辛苦可不是为了养一个不良仔。

  他可以变呆,不可以变坏。

  当初之所以赞成他念计算机,也是因为计算机比较制式,不需要什么自由奔放,相对的,他出问题的机率就会减低,她呢,也从来不希望他将来有多了不起,只要平平安安、健健康康,她就觉得心满意足了。

  「不是啦,只是他跟我印象中的不一样,我吓了一跳。」

  「最多就是长高一点吧。」

  「那不叫一点,那叫很多,他起码拉高了三十公分。」方玺媛的手劈哩啪啦的在键盘上移动,「因为没有心理准备,我一直去看那种少年,他出来我都不知道,结果走他认我,不是我去认他。」

  「咦?我没跟你说他长高了吗?」

  「没有。」

  「真的没有?」

  「妳以为这样打混就会没事?我才不会跟妳哈哈哈的说没关系,妳弟弟还要跟我住一个月,有什么问题妳要先告诉我,包括他的怪癖、嗜好跟兴趣,我不喜欢那种被吓一跳的感觉。」

  「好啦好啦,我会记得的。」

  熟女们的对话到此结束,因为石湛蘅突然想起来,她应该去赶稿,而不是在计算机前面跟朋友打混。

  结果是,她只答应了「有事情要说」,但什么也没讲。

  方玺媛随后也下了线,从抽屉中取出干净的衣服,准备去洗澡。

  才十点多,不过石硕臣还在睡。调整时差对他而言,似乎是件苦差事,一个下午,她看他起来好几次,每次都是双眼泡泡的,一副还没睡醒的痛苦样,他看看电视、看看书,不到半小时又跑回去睡。

  就这样在客厅与房间进进出出,她都不知道有几次了,现在他人又去睡了。

  门缝口下面透出淡黄色的微光,感觉……还满奇妙的。

  她已经一个人住了好久啊。

  在这之前,那是她放杂物的房间,从来不曾有过光线透出,此刻,那很明白的表示,里面有一个人。

  有了她以外的……另外一个人。

  第三章

  闹钟照例在八点的时候响起。

  方玺媛从暖呼呼的被中伸出一只手,拍掉了正在响着的起床号,闭目,三秒后睁开,起身。

  乔霓曾说她起床像军人,她把这句话当成赞美的收下。

  赖床……不像她会做的事情。

  不知道是谁跟她讲过这样一句话--看布置就可以知道主人的个性。现在想来,好像一点也没错。

  乔霓的房间是华丽器具打造出来的女王寝宫,充满各式各样的玫瑰刺绣,女王寝宫堆砌出来的女王个性,要有很好听的水晶音乐,要有充裕的时间让她赖床,不然她绝对睁不开眼。

  品曦的住处像是杂志取材的样品屋般精致,而她的起床方式也最公主,从小到大,她都是被人叫醒,而不是闹钟。

  湛蘅那里是名副其实的狗窝,什么都乱,东西乱,时间也乱,睡醒的方式随着生活步调不一定。

  她嘛,大概真的像军人吧!方玺媛想。

  她的地方,简单而明亮,几坪大小的空间,所有的东西都维持在刚刚好的那条边线,书都去图书馆借,所以没有书越来越多的问题,CD跟朋友交换听,所以也没有要找地方放置CD的问题,衣服按照季节放好,两年以上没碰的,就拿去旧衣回收中心,衣橱内的衣服永远维持在刚好,不会衣满为患。

  买了新的灯,就会把旧的送人。

  看上喜欢的家具,会把旧的家具卖给二手家具店。

  软木塞板拿来记事,不会放照片,因为一旦放了照片,会越来越多,总有一天没地方堆。

  她总是一板一眼,说好听是认真,但其实有点固执。

  趿着拖鞋,旋开房间的门,在适应刺眼的阳光之前,没预期的闻到某种不该在她家的早上闻到的气味--咖啡、煎蛋,还有培根……

  这是早餐的味道吧?

  方玺媛一时还没意识到这两房两厅的公寓已经多出一个人的事实,刚起床的脑袋中满是问号。

  她从来不煮早餐的啊,这味道是哪里冒出来的?

  然后,另外一个声音很快的给了她解答,「妳起来啦?」

  咦?咦咦?咦咦咦?大男生的声音。

  令方玺媛更惊讶的是,这男人的语气很轻松、很自然,好像他本来就应该在这里一样。

  妳、起、来、啦--她有跟谁熟到这种地步吗?

  花了好几秒,记忆总算提醒她一件事实:她周一那天去接了石硕臣,他现在住在她家。

  食物的香味跟爽朗的男声都不是她幻想出来的,是确有其事。

  看到他在阳光中的好看笑脸,方玺媛突然觉得有点好笑。唉,同居生活进入第四天了哪,她居然还是没有习惯。

  不过,这不能怪她。

  前两天他都在调时差,两人几乎都是留纸条,没什么碰到面,时间完全错开之下,所以不熟也是应该。

  另外一个原因则是,石硕臣的生活习惯太好了,他衣物会自己整理,用过的杯盘会清洗干净,从来不曾在她睡眠的时候发出太大的声响,除了门缝下透出的光,他几乎等于不存在。

  因为没造成困扰,就没什么真实感,

  直到现在看到他坐在小吧台边一脸阳光的吃早餐,她才意识到,真的有个人在她屋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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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趿着拖鞋,方玺媛努力睁开刚刚睡醒的眼睛,询问着很明显是在吃早餐的人。

  「你时差调回来啦?」

  「调得差不多了,我今天早上是四点起床。」早起阳光中的石硕臣显得精神奕奕,「妳要不要过来吃早餐?」

  「你出去买的?」

  「买?」他一副少污辱我的语气,「我煮的啦!」

  「你?」

  方玺媛无法掩饰自己的怀疑。那盘很像从真锅咖啡的厨房端出来的东西,是石硕臣煮的?半熟的蛋,金黄的培根,烤得恰到好处的面包,连奶油的位置都放得很标准,她实在无法想象,那是眼前这个长手长脚的大男生弄出来的。

  「难道是妳啊?留学生可是很穷的,除非是好野人的孩子,不然在外面住,一定要会自己煮东西。」

  「好野人?」什么好野人?

  「有钱人家的小孩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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