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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来是福不是祸!至少她不必再伺候那毫无恩爱的老爷子。只不过她不能再用热开水浇洒婢女们的脸,也无法端个威风样的让底下人伺候。

  她从铜镜里睐着金银儿,“你走!休想我会感激你的解救大恩!还有,也别以为我和你从此便是好姐妹,你知道我讨厌死你了!”

  金银儿黯然,她明白金贵儿一向当她是克死娘亲的恶女,所以她极力忍受她的这种种虐待。

  “那你保重了。如果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请告诉我一声。”今天她是拿着小狐狸的毛皮到客栈寄卖,因为听见她的喊叫才能适时的赶走坏人。



  在金银儿踏出客房后,金贵儿毫不客气的把房门狠狠踢上。

  “笨女人,如果不是因为你的男人是辛格.亚伯拉罕,你啊,早被方才那两人给生吞活剥,也许还会一命休矣。你以为不顾生死的保护我,我这做二姐的就会善待你?”哈!别呆了。

  但是她的心里为什么会淌过一阵又一阵的热流?酸酸烫烫的,当银儿将她护在身后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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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银儿瞪大眼睛,指着自己,意外极了。“我只是个粗绣工,小姐应该带小幸或其他的丫环去呀。”

  福贞微笑,“但是明天宴会中的猎野活动只有你才能胜任,你不是时常到山里打猎吗?宴会规定只能一奴伺候,所以我不便多带丫环。”



  怪宴会!主人该不会也怪得紧吧?金银儿暗暗嘀咕。

  “那是大食亲王的公子所举办的野宴,可是富绅和名们千金都向往的,地点就在京郊的别庄,我们福府能够接到邀请帖子可是荣幸之至。”

  “小姐很高兴参加对不?”

  “嗯。”听说大食亲王的几位公子里以幺公子最是逸俊非凡。

  金银儿打趣,“小姐怎么忽然脸红耳赤呢?是不是想见见所谓的富绅雅士?或者你也是暗恋贵公子的众姑娘之一。”

  “京城中最有名的四大贵公子……”福贞羞臊的柔柔一笑,“如果能看一看传闻中的三公子,该有多好。”

  “排行老三的那个什么大食的……的……”

  “最大食亲王的么公子!大食亲王虽然是外吏大使,但他在朝中可是具举足轻重的地位。”

  “所以那么公子不就是镶金镀银的贵公子喽?”哼哼,那又如何,她金银儿可是连瞧上一眼的兴趣也没有。

  “听说亚伯拉罕王族中每个人都有漂亮迷人的深邃五官,个个风采逼人,绝色冠当代。”

  金银儿不太优雅的咧嘴大笑,“那有可能是夸大之词,小姐你得小心点,免得幻梦太美而破灭。”

  福贞跺跺脚,“要不,你可遇过称得上绝色的男人?”

  当然,她的辛格就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绝色!

  他的眼睛好亮,好像是会诉说情话的辰星!还有那狂放的长髻发丝,完完全全将他的阳刚轮廓展现出来,还有、还有他的浓眉以及那弧度优美的薄唇!

  哦喔!她好想念他呵,她已经忍耐九天的相思之苦。他还好吗?天山那儿不知冷不冷,他可有挨饿受冻?还有他也同她一样的被思念所折磨吗?

  福贞轻轻拍打金银儿的小圆发髻,好笑的问:“神游太虚了,快回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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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穿着丫环衣裳的金银儿扎绑了两条粗麻辫子,跟着福贞进入大别庄里见识何谓奢华的酒宴。

  四周都是珠光宝气的美姑娘和摇着扇子的阔少爷,以及许许多多兴奋得不得了的小厮和丫环。

  金银儿却是惟一的情绪低落者,她站在福贞的身旁,为她斟酒夹菜。

  福贞压低声,努力的不让高亢之情表现出来。“银儿你瞧瞧,这就是大富人家的风雅酒宴。青芸她们一定会抱怨我这小姐不带她们出来见世面,这可是难得的经验。”

  “银儿感谢小姐的好意。”今天是第十日了,辛格回来了吗?他会不会跑去小矮屋找她?

  如果爹爹见着辛格,他们应该可以相处得好吧。哎,她好想有一双翅膀能够立刻飞回去。

  福贞突然扯紧金银儿的衣摆,声音激动的拔尖,“快瞧瞧,远远的那边出现的贵公子便是大食王的幺子。”

  “哦。”今晚她一定要记得问辛格一声,为什么突然跑去天山,不等她清醒?他这样算不算不告而别,她该不该对他发脾气?

  福贞猛抽了一口气,“天哪!亚伯拉罕公子居然如此高大,如此的英姿焕发!”

  “哦……”再怎样的英姿焕发也及不上她的辛格啊。辛格的笑容是那种叫人又羞又慌,想躲又想再多看一眼的恶魔魅笑。他呀,最善变了,一下子酷飒寒淡,一下子又乱不正经的。

  “他、他他就走过来了……”福贞连忙双手抚着心口,生怕失态的聂厥过去。

  一声接着一声的叹息和抽气声使得金银儿皱皱眉,她正想念辛格的邪气勾笑呢。

  微微轻抬羽睫,她怔住了,她居然产生幻觉!是不是因为思念太浓的关系,她竟瞅见辛格对她眨眨大眼睛?

  她甩甩头,揉揉眼,那幻象仍然存在!怎么可能!

  身旁的交谈声传入她的耳里——

  “那长发的野性男人就是大食亲王的幺子,赫赫有名的纨绔子弟啊!”,是啊!辛格.亚伯拉罕可是威斯大人和皇帝爷的义妹所生的宝儿子。听说威斯.亚伯拉罕也是出了名的俊爷儿。”

  辛格.亚伯拉罕。辛格……辛格……

  是她的辛格吗?那个和她在河边的山洞里共同度过美好时日的辛格?

  她瞠大眸,几乎以为自己又陷溺在虚梦中。

  极深的眉眼,立体的五官,以及那波浪似的披肩长发,比一般大唐男子更加伟岸高就的顺长身形和精硕结实的剽悍体格。

  是的,这个被人所簇拥包围的贵公子就是她的辛格!可是他不是应该是那既贫穷又负着巨债的小厮吗?

  她正欲冲上去抓住他,来个大审问的当口,前方突起一阵狂乱骚动。

  “辛……”

  金银儿的喊叫声被更多、更高亢的声音所淹没,她急得快哭了,她非见他不可呀。

  “银儿?”福贞终于发现她的异样,忖思半晌,她笑了,“亚伯拉罕公子是绝色中的绝色,连你也被他迷慌了心。唉,前头那些阔少爷无非是妄想与他攀个交情,至于那些大家闺秀,礼仪和规矩都丢了,真是不知廉耻。”

  一个威武的男声宏亮的响起,“诸位上宾,今天的野猎友谊赛是让诸位一同竞技较量,猎得小野狐的人即可与亚伯拉罕公子喝上一盅酒。”

  “哇!”欢呼声震天响地,人人摩拳擦掌。喝酒就是可以和贵公子结识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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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喝上一盅酒?猎得小野狐?

  “这个野猎友谊赛是为了我举办吗?猎小野狐,那可是我的拿手绝活儿!”

  她一定、一定要赢得这场赛事。

  “如果那人真的就是辛格,嗯,不对,不是如果,他就是他啊!那么我现在应该高兴或是生气?”等待未时到来的金银儿走来走去,嘴里自言自语,“应该生气的,因为他欺骗、愚弄了我。但是我又何尝不是欺弄过他呢,那么我应该兴奋喽,毕竟他是多金公子哥,不是那个可怜兮兮,遭人欺负的赌场小厮。

  “既然他有极富极贵的家世,如果我嫁给他,不就是大食亲王府的少夫人?那可是……总之一定风光极了,爹爹也可以过好日子,不用再每天辛苦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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