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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碰!”派来接她的司机关了车门上车后,随即流畅的驶入了市区。

  他不热吗?琦芃好奇的望着只露出的双眼的他,“你不脱掉你的夹克吗?先生?”

  司机耸了一下肩之后,只回句NO,便又专心的开车了。

  这人也是中东人吗?她仍然好奇的打探着身旁的男人,她实在无从辨别起,“先生,请问你也是萨国人吗?”



  他转头过来看了她一眼,目光仿佛在说,“怎么有那么多问题?”还摆出一副懒得和她多说的模样后,便又转回头。

  情况有些尴尬,“没有啦,我的意思是你对路况好熟喔。”琦芃在傻笑中解释着,但那人还是不发一语,她只好转头看起窗外奥地利与瑞士交接处的沿途风景了。

  隆冬的中欧真的是美的叫人屏息,尤其皑皑白雪复盖了整个阿尔卑斯山脉;红墙绿瓦的乡间小屋点缀其中,在琦芃的眼中简直就像走人一幅优美的风景画之中。

  韦特王子好福气,不用在他沙漠中的祖国办公,在这么美的地方……琦芃欣羡至此,不免也连带的想起那位“才(财)貌双全”的韦特王子。

  她这次带了全新的笔记型电脑,电脑中全是江氏的购油计划,她已经做好了万全的准备,加上王经理及几位贸易部的同事临行前对她的恶补,她相信她这次必定能为公司带回这只超级肥羊回来。

  一想到这里,琦芃便转头问,“我们还要多久才能到?”



  吓!司机居然正看着她。那种定睛的看法,让琦芃有些毛骨耸然的低头望了自己一眼,浅蓝色的套头羊毛衣,斜格纹的深褐色苏格兰海芙绒长裙,黑色的长筒靴……她很正常啊。

  咦?是,是……她的脸吗?

  琦芃翻出小镜子,找寻着可能残留在脸上的什么调味酱或者是一些脏东西之类的,可是……没有啊!她蹙眉的收回了视线,才发觉那人又转头回去开车了。

  搞什么嘛,她在心底嘀咕着,装神秘啊?不跟她说话,还这样看她?看她怎么“吵”死他。

  她记得那人能听英语,于是琦芃开始一股脑儿的当起了长舌妇。

  “喂,我听说你们韦特王子是半个台湾人啊?传说十年前韦特王子从火场中被救出痊愈后,竟然发现他突然长高了一寸半,脚也长大了一些些啊?是真的吗?”琦芃一口气不停的叽哩瓜啦问个没完。

  她从南说到北,“至于你们韦特王子有一点就很不对了,他既然要崇尚西方的一夫一妻的话,那他就做个彻底嘛……喂,不是听说他去年年底还准备和哪一国的艾玛公主订婚了吗?他怎么又停下来不订了呢?”她越讲越激动,“他唷,不是我要讲他,婚不赶快跟人家订一订,结一结,反而继续养那么多的情妇,交个没完没了的女朋友?你讲,你讲……他这样跟你们中东男人一次娶四个老婆有什么差别?依我看来呀,那差别可大了呢。因为他比那些人还要可恶……”话匣子一打开后,也不管有没有人听她的话,便大肆批评外加全力挞伐。

  “哦?为什么?”只露出一双眼睛的怪司机,转头过来瞄了她一眼。

  有问有答才过瘾嘛,琦芃完全没有多想,便指天骂地,指桑骂槐;我骂,我骂,我骂骂骂……

  “因为那些人娶四个老婆后,就不能乱交其他的女朋友了,可是他就偏不呀,不结婚,然后再来交女朋友像换衣服一样,天哪!”她叽叽喳喳,数落个没完没了,“我有时候还真为他下一个女朋友担心呢,爱滋病多猖撅呀?也不知道那个倒楣的女人会他给传染了……”

  “你诅咒他?”

  “我哪有?!”她差点儿没对天发誓,“这些都是杂志上写的,那篇杂志很有趣喔,它在后面还搞了个排行榜耶,那个排行榜就是预测全球最容易得花柳病的花花公子前十名,你猜你们王子是第几名?”

  “第一名?”

  琦芃眉飞色舞外加几分的神秘嚷着,“没有,没有,你们王子只输给一个人,你知道是谁吗?”

  开车的司机很识相的摇头。

  “我宣布答案喔,嘿嘿,是罗素克洛啦。”

  她乐的继续滔滔不绝的讲着小老百姓间所流传的八卦。

  “唷喝!他开性爱派对喔。”夸张的叫一声,她连“家教”两个字怎么写都全忘了。琦芃把平常听过或看到的小道新闻全数道出,连形容词都一样喔,“好个行为乖张的黄金单身汉!喂,喂……你晓得的嘛?就是那次呀,在西班牙外海的无人小岛那次啊!”

  对所谓的“黄金单身汉”与“花花分子”用情不专,专门干尽伤透女人心坏事的臭男人,向采为琦芃所不齿,所以有机会谈论时,只能以一吐为快来形容。

  如果说,那些话全是影射的话,那似乎也有点对,在说着,说着之间,雷超与另一个陌生女人一起死在床上的景象又回到了她的脑海中。

  “所以呀,姊姊我劝你,千万不要辜负那个爱你的女人,真的!因为女人一旦被辜负了以后,轻者伤神伤心;重则神经错乱,什么恐怖的事都做的出来,你真的不能学你们王子喔……”

  琦芃长途飞行,加上高谈阔论的半天,她累了,最后她咕哝在口里的几句话,也就睡着了。

  司机将车往山路停了下来,将身上的外套脱下,盖住睡着的琦芃后,才又继续上路。

  第五章

  韦特又望了一眼坐在他身边睡着的琦芃。

  他曾经爱过这个女人的感觉越来越强烈。

  上次从印尼回到这里,他打了那通邀她来日内瓦的电话后,就有那个感觉。从她上车后到刚才她睡着前,那份感觉达到了最高蜂,强烈的叫他不知所措。

  这真的很离谱,说出来不要说他不相信,应该就连她也不会信——他真的曾经很深很深的爱过她。

  就算他从小一直到他二十岁间的记忆,在十年前香港的那场大火中,因缺氧下而全部丧失了,可是这十年来,就他的记忆所及,他的生命中应该不可能有“宋琦芃”这号人物曾经出现过,所以也就不可能有这一个事实存在过。

  他与她应该是两条独立的平行线,不会有所交集的。

  她是一位在台湾受教育长大的女性,有个九岁的独子。她未婚,因此她独立的抚养着她死去的男友留给她的遗腹子。

  她年收入六十万,住的房子与开的车子是她老板的,也因此有传言,她正被她的老板包养着。

  依他对女人的欣赏看来,她不是娇艳明媚的玫瑰花。玫瑰很快就凋谢了,她很像是长在绿洲里的仙人掌,常绿且耐渴,终年如此,并且百看不厌。

  他手边所收集来的她所有的照片显示,她真的很耐看,岁月几乎没有在她身上凿下痕迹。

  在他的标准里,她的外表算是东方女性中的平凡人。

  那照这样看起来的话,他是应该不会多看她两眼的,对她应该像这几年间有几名硬是闯入他私生活偷窥的女狗仔一样,摆摆架势吓走她们以后,狗仔周刊道歉和解就了事了。

  并且,他的朋友都知道他有个习惯,已婚的女人与处女他都不碰,因为她们通常都会很麻烦。

  而这个长他两岁的小妇人,既不是已婚,也非处女,如果她正好是位欧洲某国的倾国倾城名嫒淑女的话,那他会追求她还有点道理可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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