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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4 页

 

  来到老编所告诉她的书店前,她愣住了。写了三年的小说,她知道自己的读者不少,但眼前的景象却是超乎地的想象、

  书店还没开始营业,书店外的红砖道此时却有如千层糕,队伍绕了一层又一层,好象回到了小学升降旗的那种景象。

  不过令她觉得奇怪的是:书店旁的唱片行也是同样的盛况。

  大概有某个明星要在隔壁举行签名会吧!她想。



  在书店的队伍前,她看到一张熟悉的脸孔,那就是将她拐到这里的主谋:出版社编辑。

  “啊!太好了,你来了,快快快,快点过来!”老编拉着她到一旁,在她的耳畔低声道:“咱们从后门进去,来吧!”

  邹诗琦打了个喷嚏才说:“你要害死我啊!这么多人要我签名,我看我签完手也断了!”

  “别抱怨了,你该感到高兴才是,你的号召力可不比那获得十白金的玉女歌手王芬要差耶!”老编拉着她进入书店

  王芬?有点耳熟,她好象在向鸿宇的公司看过她的唱片海报,向鸿宇好象是她的唱片制作人。希望向鸿宇不会和她一起出现,邹诗琦在心里祷告着。

  “来来来,快来坐下,要开始了!”



  邹诗琦被拉到桌前坐下。

  她苦着一张脸看着缓缓上升的铁门!唉,这个月真是诸事不顺!先是无缘无故被扛去当保姆,现在是平平安安地当了三年的小说家,却落得被虐待的下场。

  人一个接着一个地进入书店,邹诗琦忙碌的一个早上就此展开。

  “迷诗,我好喜欢你的书喔!从你第一本书到现在我都有买哦!”

  “迷诗小姐,真没想到你年纪小小就出了三十几本书,真令人羡慕!”

  对于每个读者的话,她除了说谢谢和笑之外,还是说谢谢和笑,因为她实在不知道除此之外,还能说些什么。

  她真希望在现场的是自己的分身,而她的本尊可以窝在向鸿宇家的沙发上睡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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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常向鸿宇和邹诗琦都是睡到早上十点才起床,但今天他较早起,正想喝杯鲜奶时,就发现了冰箱门上的字条。

  我早上有事,昨天已说过了。今天不陪你去公司,事情办完就去找你,要找我的话可以用行动电话!还有,你的早餐在桌上。

  向鸿宇看完纸条,便去查看邹诗琦的房间,确定她没把东西带走后,他才稍稍放心。至少知道她还会回来。

  他很快地吃完早餐、换好衣服,便驱车前往公司。他早上有工作无法留在公司,他希望能早点到公司,尽早结束早上的工作,因为他不希望娃娃脸到公司找他时,他却不在公司。

  王芬的第一波宣传活动已经展开,而今天早上在火车站附近唱片行的签名活动就是第一步,而他这个唱片制作人也要出席。

  到唱片公司和王芬会合后,他们便在好几个保全人员的护送下抵达唱片行

  “啊——”他们两人一出现,便引来歌迷的一阵尖叫。

  向鸿宇看都不看他们一眼,眼神却落在旁边书店的看版上——

  等待了三年终于出现

  爱情文字工作者迷诗将与您面对面

  为您解开谜团——

  看了看书店前的人群,向鸿宇不禁好奇起来。想不到一个爱情小说家也能引来这么多人!

  他好奇地往书店里头望去,想一睹这位作家的真面目、当他看清楚后,却差点直接冲进书店。虽然只看到那作家低头签名的侧脸,但他百分之百地确定那是邹诗琦。

  向鸿宇向宣传人员交代了几句,借了一个行动电话,便进入书店买了一本邹诗琦的书,开始排队准备让 她签名。

  邹诗琦签名签到一半, 口袋里的行动电话便响起——

  “喂——”她签名签得手快酸死了,心情不好,口气当然也好不到哪儿去。

  “你现在在哪里?”向鸿字在队伍中,缓缓地向前走,他看得出她很不耐烦。

  “唉,我现在很忙,没时间跟你讲电话耶!”地将电活夹在耳朵和肩膀之间,腾出手压着书签名。

  “为什么很忙?你又孩子气了,要心平气和,才能把事情早点做完,知道吗?”很快就轮到他让她签名了。

  “我也想啊!”为什么她觉得电话传来的声音好有真实感?好象他就在附近。

  “可是我真的不喜欢——”她抬起头四处看看,然后惊叫出声:“你……我……”她看着他,结结巴巴说不出话。

  “认真点,赶快把该做的事做完,我等你!”他替她收起行动电活,微笑地对她说。他承认他在生气,但是如果他表现出来,娃娃脸的动作会更慢,那他恐怕要等到天黑才能听到她的说明。

  “哦!”她接过他递给她的电话,低头继续签名。

  签名会在十一点半完全结束,但邹诗琦却在书店里等到十二点多人群散去时,才步出书店。

  一踏出书店,她就看见向鸿宇面无表情地靠在他的车旁。

  “还不过来!”向鸿字开口道。

  “你先答应我不打我。”她站在离他有一段距离的地方说。

  “你再不过来我就要打人了!”他威胁地说。

  邹诗琦听他这么一说,立刻飞奔到他面前。

  “上车。”看她那副可怜兮兮的样子,他有再大的气也发不出来。

  “去哪儿?”他不会是要把她载到人烟稀少的地方,把她掐死再分尸吧!她摸摸自己的脖子,打了个冷颤

  “吃饭,不想去的话,我们直接回公司。”他相信她会洗择吃饭。

  直接回公司?受死啊?她宁愿当饱鬼,也不要当个饿鬼,“吃饭,我肚子饿。”她很快地钻进车里。

  午餐时,邹诗琦一句话也不敢多说,只是一个劲儿地吃。她很懂得记取教训,尤其是被他打过一次后。

  “饱了?”

  她不甘愿地点头,为了拖时间,她已经吃了很多东西,她再也吃不下了。

  向鸿宇摇摇头,再一次觉得她像个小孩。

  回到公司,向鸿宇对秘书说道:“我和她有事要谈,不准任何人打扰。”语毕,他便拉着邹诗琦进入办公室。

  他倒了一杯开水放在桌上,在沙发上坐了下来。

  “我在听。”言下之意是要她自动解释。

  “你想听什么?”事情那么多,她哪知道他想听哪一样?

  “先从今天早上的事情说起。”

  “就像你所看到的,我是个小说家啊!”他的想法该不会和她老爸一样吧!

  “为什么一开始不说?”他生气的原因是:她没对他坦白。

  “你又没问,而且是你硬要我当小昀的保姆的,我想如果不影响我写作的话,那就没什么关系了。”她扁着一张嘴,为自己辩白。

  原来她早有工作,那她又为何在PUB里调酒?“那你又为什么在PUB里出现?”

  “那个啊!因为有个在那里工作的朋友不能去,所以吉米就依照惯例地找我帮忙啦!”她的口气像是一切都是理所当然的,因为她还不知道:向鸿宇就是看到她在那里工作,才硬把她带回的。

  向鸿宇对于她这两件事的说辞都尚能接受。“还有什么是我该知道,而你没让我知道的?”他不希望她还有事情是他不知道,而在将来的某一天他发现了,会是一脸错愕的。

  “我想想看。应该没有了吧!我还有什么是你该知道的?其实刚才那两样你也没必要知道啊!跟我当小昀的保姆又没关系!算了,既然你已经知道了,那就知道吧!”她搔搔头,给了他一个令人啼笑皆非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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