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心虚,很心虚。「因为我穿不惯平底鞋啊,每次跌倒都是穿球鞋耶,高跟鞋都不会……」我跟平底鞋犯冲啦!
「噢,原来是你!那个很爱穿高跟鞋,又老是跌倒,每次都被吕姊念的小女生……」
啧,什么小女生,我成年了好吗?
「吕姊有告诉你哦?」不会吧,那么丢脸的事。
「不是,因为那天我刚好在隔壁。」
不不不……不会吧?我回想那天的对话,什么前面来後面来、粗暴温柔的……麦尬!我的形象……
像嫌我不够丢脸似的,他又补上一句。「你叫得很暧昧,我以为我走错地方了。」
啊啊啊……那是我和吕姊在闹著玩的啊……
「……」我说不出话来,一句都说不出。
下次不来了,真的,我下次再也不找这个推拿师了。唉,泄死泄症!
「这没十五寸吧?」居然亏我!
因为上次吕姊说:「这次是六寸,下次你可以穿十五寸的鞋子来没关系。」虽然我觉得它穿起来感觉明明不到六寸……
「那个……林先生,你来评评理,它有六寸那么高吗?」
「有,而且不止。」停了一下。「我姓李。」
「乱讲,明明没有。」算了,他不是女人,我可以原谅他的估计错误。
「另一只脚呢?」
我放下被纱布一层层捆住的右脚,换上左脚。
「又是跌倒?」
「呵、呵呵!对呀。」乾笑。
老实说,他温柔多了,虽然有时候还是痛得我唉唉叫,但还不至於到飙泪踢蛋蛋的地步。
「有点筋骨发炎和瘀血哦,回去洗澡时多用热水热敷。」包好左膝盖,他不忘交代几句。
「谢谢,你真的比吕姊温柔多了,林先生。」
「不用客气,还有,我真的姓李。」
「啊?」这次我听进去了。奇怪,如果他姓李,那为什么我老是记成林?
临走前,他又补上一句:「真的,沈小姐,拜托你不要再穿高跟鞋了,我未来的老婆小孩会感谢你的。」
「……」掀帘,走人!
再一次发誓,我再也不会指定这个林什么还是李什么的推拿师了!
之二
套一句我家小弟的话:「学校是政府立案、合法的诈骗集团。」我们缴的学费和上课时数,完全不成正比。
星期四,结束了一个礼拜的课,我赶著回高雄的家。
原本,四点五十分下课,要赶五点三十三分的火车时间已经很紧迫了,那个猪头徐圣文还耽误本姑娘的青春,结结巴巴讲了半天,结果只是别人送了他一束花和一盒金莎巧克力,他对花粉过敏,也不吃巧克力,所以转送给我。
妈的,一点小事扯半天,男孩子这么不乾不脆,我差点一举扁过去,要是害我坐不到车,他就死定了!
宁夏看到那束花,表情暧昧兮兮地直笑。
她一直觉得徐圣文暗恋我,只不过腼覥男羞於表白。关於这一点,我不表任何意见,至少他没对我表示过什么,只不过是比较照顾我们的学长罢了,他哪回送来的消夜,宁夏和靖阳没份?
果然,一路狂飙到屏东火车站,错过了车班,路上为了护住那束花,几次还差点撞到安全岛。
等了半天,电联车又给我误点再误点,眼看天色已晚,世上又刚好有这么该死的巧合,我手机在踏进月台的那一秒没电。想到家人还在等我吃饭,我瞥了眼手中的电联车票,也没想那么多,直接跳进最近一班的自强号——(姊姊是万不得已,绝非存心逃票,小朋友千万别乱学。)
车上人很多,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明明是非假日,害我手里抱著那束碍事的玫瑰,右手提著家中阿娘指定要买的四盒生水饺,肩上再背著姑娘我的随身家当,随著火车颠颠晃晃,摇得我头都快昏了,数度踩到旁人的脚,遭来好几个白眼。
晃了约莫三分钟,在我预估撑不了多久就会跌得狗吃屎时,旁边有人拍了拍我的肩膀。
「小姐,我看你站得那么辛苦,要不要到後面去坐?我旁边位子的人刚刚下车了。」
我回头,看到的是一个年约四、五十几岁的妇人,警戒心稍稍降下。起码不是无聊的搭讪分子。
「好啊。」再站下去,我的淑女形象早晚会跌得一乾二净,我两只脚已经包得很精彩了,真的不需要再锦上添花一番。
一路上,我们聊了些话题,包括就读的学校啦、科系啦、家住哪里等等。直到火车在高雄靠站,我下车时,她突然冒出一句:「老实告诉你啦,其实刚刚我旁边的座位是有人的。」
「咦?」换月台转车的我顿住脚。「怎么会?」
「是一个帅帅的少年家,他很好心,看你撞来撞去,叫我过去这样跟你说的。」
真的吗?
原来这世上还有这样为善不欲人知的好心人啊?
老实说,心里有点小小感动了下。
「在那边、在那边,看到没有?就是他啦,帅帅的那个……」妇人兴冲冲地指给我看,我顺著她比的方向往人群看去,他正好转身走出月台。
只是瞬间的惊鸿一瞥,但是我发誓,我真的见过他,感觉很眼熟啊……
回家後把这件事告诉小弟,问他:「如果是你,会让座吗?」
「要看她漂不漂亮。」
「如果是我呢?」
「我会继续睡死,当成没看到。」
我就知道!
色狼!现实的色狼!而且是现实又不懂得欣赏的色狼!
我当场赏他一个飞天抱枕。「喂,我那么糟糕哦?」
「坦白讲,真的有点碍眼。」在我拿起脚上的拖鞋时,他急忙又补上一句:
「那是我个人的审美观啦,起码你污得到一束花,还有人肯让座给你,可见别人看起来还没那么碍眼……」嘴里咿咿唔唔吃著我的金莎巧克力,声音愈来愈小。「虽然我怀疑那是同情票……」
@#$%……
算了,不想跟他讲,免得气死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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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礼拜,与我感情最好的表妹开了个小刀,在医院度过,我正好借花献佛,将那束花送到病房给她。
表妹感动归感动,嘴里还念著:「神经哦,干么浪费钱……」
我发誓,我真的看到婷要笑不笑的表情。
直到现在,我亲爱的表妹都还沈醉在她的感动中,不知道真相。
回到学校,知道这件事的宁夏,直骂我不解风情。
对不起,我处女座的,很实际,只知道什么叫经济效益,不懂什么叫浪漫啦。花留在家里没有用处,探病送人还可美化病房耶,比起不切实际的浪漫,这用途实质多了,不是吗?
宁夏听完,直接装死瘫在床上,一副完全被我打败的表情——虽然我一点都不觉得我分析得有错。
「算了算了,你没救了。我只要求你,别让徐圣文知道,他的玻璃心会碎得捡不完。」
「拜托,人家学长才没那么小气咧。」反正也是人家送他的,他送给我就是我的了,才不会和我计较这些鸡毛蒜皮大的事。
「不和你扯了啦,我要去看脚伤,你要不要去?」
「不要,猪头王会来载我。」她依然赖在床上装死,我只好披上外套,千山独行。
天气很冷,套句我家小弟的强调用词:「真他妈冷得干干叫。」但我是淑女,淑女是不说脏话的,这句话只能吞回肚子里,抖著几乎握不住机车手把的双手,唯一的任务只求不要kiss安全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