楔子
我是一个说故事的人。
什么叫故事?就是一点点的真实、一点点读者想看的、再加上一点点作者的期望值,所组合成的东西。
所以严格来说,我并不是一个称职的文字敍述者,上述的几点,我都没做到。一直以来,我总是写自己想写的东西,加人太多私人的想法、私人的情绪,失去一个客观的、说故事人的立场。
但是那都不是最重要的,最最严重的是,写别人的故事容易,但是真正要下笔去写自己、以及身边的人的故事,那才是最难的。
在写这个故事之前,我很挣扎。
真的要把自己赤裸裸地摊开在读者面前吗?那还有什么神秘感可言?读者会幻灭吧?
所以在「挣扎」了许久後……(极棒的拖稿理由吧?)趁期末考刚结束,脑袋还没完全恢复正常前,一团混乱地下笔了。否则在我恢复理智,或者看到成绩单时,我想我会沮丧到无力思考任何事情的……
喂,那个你!不要再左顾右盼了,这不是序文,你已经进入故事了,相信我,翻开下一页吧!
fmx fmx fmx fmx fmx fmx fmx fmx
这个故事,要先从某年某月的某一天,我突然想不开,决定重拾书本开始。
算是一种职业倦怠吧,我强烈觉得,再写下去,我一定会乏味无趣至死。但是我还年轻,不想这么早有生命的危险,而老天爷那阵子又刚好在闭目养神,不太有天理地让我蒙到了一所学校。
什么?问我考上哪一所学校?对不起,我不打算让你知道。
什么什么?问我几年级?对不起,我还是不打算让你知道。
什么什么什么?你问我什么都不讲,那还有什么可以说的?有啊,当然有,我不是说要告诉你这个故事了吗?
这个故事,开始於我身上某个「魔咒」——关於科学所无法解释的异象,我通常将它统称为魔咒。
我很会跌倒。
不晓得为什么,平平路让我走,我就是有本事跌倒。这不是小说剧情,而是真真确确、血血淋淋的事实,尤其初到陌生地方,十之八九都会「到此一跌,以资纪念」。只不过小说中可爱笨拙的女主角在跌倒时,都有男主角适时出面化解危机,做为一段浪漫邂逅的开始,而我,跌了N次,从没人成功英雄救美过,唯一的附带效果,是跑中医诊所像跑自家厨房。
接下来,是不是又有人要问我,魔咒和这个故事有什么关系?
有,当然有,关系还大得很。这个魔咒,让我第一次庆幸自己跌得真好,因为,我认识了他……
第一话 离歌
如果当初我们不曾相遇
是不是就会
悲伤淡一点
眼泪少一点
快乐……少一些?
之一
「静雨!」上完今天的最後一堂课,坐在旁边的室友兼同学顺口丢来一句:「你今天要不要去『乔一乔』?」
我低头看了看肿成馒头大的脚,叹了口气。「要啊。」
「我也要去,顺便载我。」
「你?怎么了?」
「唉,别提了,都是那个猪头王,害我扭到手。」
「噢。」猪头王,她那换帖死党的代名词,我听得很习惯了。
连她都受伤,这我就不由得要怨叹了。一定是风水的问题,不然为什么同寝室的室友里,三个就有两个受伤?再扩大延伸,我们楼下学姊那一房,也两、三个脚扭伤,每次去看诊都要两、三辆机车来载,一行人浩浩荡荡活像进香团……
抱著课本起身,我们一起走出教室,在回宿舍的途中,室友瞄了我一眼。「你脚有好一点吗?」
「你问左脚还是右脚?」我回瞄她。
「啊?」惊奇又佩服的眼神出现。「你又跌啦?」
「又」跌了。真是个美妙的复数用词啊!
我叹了口气。「上个礼拜。」原因是回家前为了赶火车,踩到浴室前那个一点都不防滑的防滑垫。
「啊然後咧?」
「什么然後?你要分解动作吗?第一步,右脚踩出来,第二步滑垒,第三步劈腿——姿势百分百哦!第四步以求婚姿态单膝跪地,注意,要九十度直角才正确,少一度多一度都不行,再然後——」
「喂,沈静雨,你搞笑哦?」
「我哪有?」是她自己要听实况转播的耶!
「说实在的,诊所里是不是有什么帅哥,你暗崁著自己享用没让我知道?」
「我是那种人吗?」人格遭受强烈羞辱,这个一定要抗议。
「那不然你干么那么勤劳受伤?」
「我也是十二万分的不愿意啊!」好不容易扭伤的右脚快好一半了说……结果又来一个跌伤骨膜加发炎……
「你是半规管神经不全哦?没见过平衡感比你更差的人,真像我国小时养的那只鸟,怎么飞都会撞到笼子跌下来。」
「张宁夏!」这什么朋友啊!
「好啦好啦,不闹你。那你跌倒时,靖阳在吗?」
她想问的是,靖阳有没有笑得很大声吧?
我翻了翻白眼。「在呀。和男朋友讲电话。」
「啊她没有过来扶你,当作没看到,继续和男人打情骂俏哦?」
我无奈,轻点了一下头。
「妈的咧!死三八、死花痴、死公共厕所……」
虽然对宁夏直来直往的个性很能适应了,现下还是有点小小儍眼。
「宁夏,你不要这样啦,她和男朋友讲电话又没错。」
「男朋友?哼哼,您客气了,沈小姐。不晓得你指的男朋友是哪一位?」
「……」我答不上来。
「我最瞧不起这种人了,就会装模作样,每天打扮得花枝招展和不同的男人约会,到要交报告时对男同学ㄋㄞ两声就有人帮她做得好好的,她怎么不乾脆去睡教授比较快?」
「……」说到我们另一个室友哦……唉!我除了三声无奈还是只有三声无奈。
虽然我也看不太惯她的作风,但是也没宁夏骂得那么狠就是了。
「你不要那么气愤,这样别人会误会她抢了你的心上人。」
「……」她呆了下。
不会吧?我只是在开玩笑,本意只是要平息她的怒气,不会刚好歪打正著吧?
尴尬、尴尬、尴尬……
「喂,你发什么呆?不是要去诊所?」
我恍然回神,她已经打开寝室的门。
「噢!」我丢下书,进浴室用水冲了冲脸,将学生证、健保卡丢进包包准备出门。
「就这样?」她上下打量我。
「啊不然咧?」
「你不换件衣眼哦?」
「不用了啦,反正骑车回来也是满身的灰尘。」外加头发被狂风吹成疯婆子。
锁上寝室门,等电梯下楼时,她才说:「平平是人,你和她差真多。她哪天出门不花个一小时以上的时间梳妆打扮,蟑螂就哪天绝种。」
我很清楚那个「她」是谁。宁夏对靖阳的痛恨,仅次於蟑螂而已了。
人家是美女啊,美女有妆扮的权利,我再怎么妆都漂亮不到哪里去,干么浪费时间?省掉上粉底、眼影、唇膏的时间,我行销学、商事法可以多拿几分你知不知道啊!
以投资报酬奉来算,当然是看书比较划得来,我每学期砸那么多学费在这里,不多少挖点奖学金回去,实在对不起自己的荷苞。
fmx fmx fmx fmx fmx fmx fmx fmx
来到诊所,挂完号,在等看诊的空档,我低下头,立刻发现失策。
「宁夏、宁夏!我跟你换鞋子好不好?」
「干么?」她奇怪地看了我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