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若无其事地说:「自己不能动手,只得倚赖徒弟。」
「师傅是什么时候受的伤?」
「那时,你还没有出生。」
「师傅,我替你报仇。」
她微微笑,「或出身是孤儿,又遇人不淑,突罹恶疾……都是命运,无仇可报。」
「师傅,我一向不知道这事,我太粗心。」
「是我不叫你们知道。」
「是怎么一回事?」
「你哪里有空听陈年往事。」
「师傅你别生气。」
「我不气恼,我只是感慨,我同你说过,扒窃是我王氏家族生意,家父即我师傅,当年,他也想脱离家族另起炉灶。」
金瓶不再出声。
「为什么?因为他最辛苦,因为其余叔伯都游手好闲,坐享其成。」
「发生什么事?」
「他们设计了一个圈套,让我父钻进去,他被对头逮住,我只得去替他赎身。」
金瓶混身寒毛竖了起来。
她胸口闷纳,有呕吐的感觉。
「付了赎金,人家仍然不肯放他,只得再加利息,那一家人知道父亲最疼惜我,也明白失却拇指,再也难以工作,才肯罢休。」
金瓶下巴几乎碰到胸前。
师傅这时说:「秦聪玉露,你们也都听见了?」
他们原来就站在门口,这时缓缓走近。
师傅轻轻戴回义肢及手套。
「你们一定想问,到底痛不痛。」
他们三人哪里还敢出声。
「不,一点也不痛,那把小刀,实在锋利,在场叔伯又很快为我止血,从头到尾,竟一点也不觉痛,像是一早知道,拇指已不属于我。」
她站起来,轻轻叹口气,走返书房。
玉露用手捂住面孔。
秦聪喃喃说:「金瓶,换了是你,你会怎样选择?」
「我没有父亲,假设我是生父爱女,那么,我也不会觉得痛。」
玉露问:「那是一个怎么样的陷阱?」
金瓶微笑,「世上所有圈套,都一样设计,记住,玉露,开头都一定对你有百利而无一害,结果,要了你的贱命。」
「我怎样才知那是陷阱?」
金瓶答:「若果那件事好得不像真的,那么,大抵它也不是真的。」
玉露说:「我去楼下游泳。」她声音有点不安。
秦聪问:「你仍坚持要走?」
金瓶点点头。
「你怕师傅问你要拇指?」
「做这个行业,纯靠年轻,每年样子不同,亲友有时都认不出来,可安全过关,现在定了型, 非常不便。」
「那沈镜华,对你说了些什么?」
「陈腔滥调,老生常谈。」
「可是,他还自觉十分新鲜?」
金瓶笑出来。
「长年困在唐人街,就会有这个毛病。」
金瓶仍然笑而不答。
「师傅那么多房子,我最喜这一幢。」他看着河景赞道。
「你是男人,自然喜欢这里。」
「师傅不喜欢英语社会,认为太过机械化。」
金瓶看看自己双手,缺少拇指,连笔都握不住,还能做什么?
她掬起瓶中莲花,深深嗅那香氛。
她多么想离开这个家庭,出去过正常人的生活,认识普通人,同他们做朋友,与他们共享平凡的喜怒哀乐。
假如她是仙女,这种想法,叫做思凡。
她也站到露台上去,秦聪双臂搂住她的腰,头搁在她肩膀上。
一只专为游客设计的花艇在河上飘过,穿紫色泰绿戴金钏的少女合十望天空祷告,她将荷花瓣撒向河面。
秦聪轻轻说:「昭柏耶河是他们的生命之源,河流叫我迷惑,像幼发拉底与底格里斯,像黄河长江,像阿玛逊、密塞西比、恒河、尼罗河……」
金瓶抬起头,「你从什么地方来?」
秦聪一怔,「我同你一样—我是孤儿。」
「但你应当有若干记忆。」
他俩自小认识,一同起居饮食,无话不说,有时不讲一字,彼此也知道心意。
但是秦聪不愿谈到身世。
「我在一间酒吧洗杯子,师传觉得我手脚勤快,把我带回家。」
一进门,便看见安琪儿般的小女孩笑看迎出来,他以为她会很骄傲,看低他,但是没有。
小女孩十分友善,对他亲切关怀。
他的指节粗硬,有擦损痕迹,她替他敷药,他不愿理发,她温言劝说:「短些精神些」,他再倔也总是听她的。
连师傅也曾经笑说:「金瓶是秦聪的一帖药。」
他喜欢机械,家里无论什么都被他拆开又装回,尤其沉迷电子产品。
房中音响电视电脑全部自旧货摊十元一箩捡回来,经过修理加工,不知多合用。
秦聪的电视机只是一只内胆,由他自己接驳天线,观看全球卫星节目。
他的房间像科幻小说中的实验室,然后,他重新部署一部作废电脑打进另一世界。
他们看看对方发育、成长,从孩子变为年轻人。
秦聪曾经问:「一颗子弹射过来,你会否为我挡却?」
金瓶看着他英俊的面孔良久,伸出手指轻轻抚摸他的浓眉,然后才答:「不会。」
他泄气,「为什么不?」
「我只得一具肉身,一缕魂魄,哪里挡得了那么多。」
金瓶笑嘻嘻。
他们形影不离地相处了十年。
一日,他背看她在屋中乱跑,失足跌倒,两人做了滚地葫芦,被师傅回来看到。
微笑地看看他俩。
「长大了,要彼此尊重,给玉露做个好榜样。」
这已经足够叫他两人警惕,从此有了忌讳。
师傅也感喟:「没想到孩子们大得那样快。」
她的友人陪笑说:「巴不得他们快同长大。」
「可是一长大就有七情六欲,逐步走入红尘,从此吃苦。」
友人一直笑,不知怎样回答。
果然,到了今日,金瓶想脱离师门。
金瓶对秦聪说:「你一定记得身世,总会有蛛丝马迹吧。」
秦聪笑,「今日被你逮住,看样子非说不可。」
「说出来舒服些。」
「我没有不舒服。」
一个深夜,棕色皮肤的母亲对他说:「本来,他说会同我结婚,现在,他走得无影无踪,我想家,又不能带你一起走,我只得把你留在朋友处。」
那个人是一间小酒吧的老板,就是那样,他在黑暗的储物室生存下来,直到师傅来把他领走。
那日,他正把啤酒桶拉出地库,听见有人轻轻说:「没想到这孩子已经那样大了。」
他忽然想到在说的正是他,立刻屏息聆听。
「叫什么名宇?」
「叫生力,一只啤酒的名宇。」
「可听话?」
「天下哪有听话的孩子,他很懂事,勤快,手脚干净,还有,懂得修理电器,比许多大人管用,去年我开始支薪给他。」
不错,是在说他。
「我带他走,你怎么说?」
「王小姐你说一我们怎好说二,不过你也看得出我们不舍得他,这间酒吧自六十年代开始经营,本来做美军生意,我不知看尽多少悲欢离合。」
他看见说话的那个女子轻轻放一张支票在桌子上。
老板接过了,紧紧抓在手中,嘴巴却还客气:「哪里用那么多,不过是我们吃什么他也吃什么。」
那女子笑笑。
她转过头来,「生力,是你在角落吗?」
生力只得缓缓走出去。
那王小姐异常美貌,伸出手来,他看见她双手戴看手套。
「你跟我回家好不好,你该上学了。」
她的相貌与声音都有磁性,他不由得点点头。
老板笑,「一言为定,收拾行李跟王小姐走吧。」
他如释重负。
第三章
这少年有一双闪烁且尖锐如鹰的眼睛,时时叫他警惕,他肯走,他放下心中一块大石。
那美貌少妇说:「从今日起你叫秦聪吧,秦是家母姓氏,聪敏才能知己知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