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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8 页

 

  宝琳把GeenPub顶让给他人,她打算为希尼添个弟妹,等她回来,她也不会寂寞;黛芙妮搬进了史奇家,她和洛伊计划一年后结婚;杰克也交了女朋友,是个女子乐团的吉他手,两人在一场音乐盛会上认识,不到一个礼拜便宣布他们的恋情;而乔也终于完成心愿,买了一辆拉风又帅劲的跑车。

  史奇似乎完全恢复了,啤酒、party、演唱会占满他所有时间,他无暇去想其他的事,完全热中于音乐。他依然是以前那个爱笑、爱生气,狂野不羁又任性叛逆的史奇,只有到了深夜,他会将自己锁在阁楼里,让黑暗与星斗包围他。

  每天每夜,他刻意模糊过去的影像,努力冲淡对她的记忆,然而她的脸孔是那样的清晰,即使日子如流水般的逝去,他始终不放弃寻找她的踪迹。他深信她就在某处,活得安然无恙。他知道有一天,他的双手能再次拥抱她,疼她一辈子,呵护她一辈子。他在等,等那一天的来临。

  ☆ ☆ ☆



  野火合唱团更受欢迎了,年底的全美音乐奖,他们实至名归的获得最佳新进摇滚团体及年度最佳单曲奖,野火的名声快速的升至最高点。

  两个月的巡回演唱疯狂了全美各地,而后的日本之行更风靡了整个亚洲。他们与史密斯飞船、杀戮合唱团等知名乐团的伦敦演唱震撼了欧洲,参加莫斯科和平音乐祭的演出更摇滚了全世界!

  野火已成为数一数二的顶尖摇滚乐团,排行榜上的常客,各大音乐杂志最常出现的封面人物,不但史奇接连六期被票选为十大性感男歌手榜首,洛伊和杰克亦连获吉他玩家杂志颁授的最佳演奏者,而乔更是积极准备发行打鼓的教学录影带。

  当时在伦敦演唱会上曾发生了一段小插曲,一名疯狂的男歌迷跃上舞台狂舞,被工作人员丢下台后,在史奇演唱最后一首安可曲时,将酒瓶丢上台,打掉他手上的麦克风,划破他的嘴角,现场尖叫声如雷贯耳。

  史奇愤而跳下舞台与他扭打,似浪潮般的人群直向他拥来,工作人员一一跳下扯开双方,现场整个陷入一片混乱,拥挤的人潮尖叫声不断,台上台下乱成一团,演唱会因而中断,数十人因过度拥挤而休克昏迷。

  直到半小时过后,史奇才带着受伤的嘴唇、被撕破的上衣、被抓红的手臂,回到台上唱完最后一首歌,并在曲终时向歌迷说了一段话——



  “我要你们是因为爱我的音乐,所以才来看我的演唱会,我绝对会给你们最好的演出。如果你是存着闹场的心理,我告诉你,滚出这个体育馆,我不想浪费我的时间为不想听我唱歌的人唱歌。”

  然后他砸烂了麦克风,踢掉了音箱,将上衣扔了出去,连谢幕也没有就回到后台,从此他叛逆的形象更深植人心,但这不但没有减低他的声誉,反而使他更受欢迎,人们醉倒在他狂野的眼神中,崇拜他的我行我素,痴迷于他的骄傲,甚至不屑的态度。

  他的女朋友一个换过一个,却从没有个认真、没有一个用心,因此他的形象又多了一个——风流。

  他不在乎,他很明白自己在做什么,他把他的真爱藏在心里,把他的热情给了音乐。对女人,他能给的只有虚情假意,而她们心甘情愿,因此他变成了既叛逆又花心,既狂野又骄傲,既冷酷却又最具亲和力的人,而人们却爱极了这样复杂又多变的他。

  第十章

  时间流逝得那样快,三年过去了,快得令他来不及回想这一千多个日子他做了什么,他应该忘得差不多了吧?除了有个小小的影子总是回荡不去,他什么也记不得了,因为他从来不去回想过去,也从来不承认自己是个专情的人,三年来,他的生命里只有音乐,但是……时间真能冲淡一切记忆吗?

  史奇抱着才两个月大的婴儿,小宝宝在他手中活像个小玩具,圆溜溜的大眼睛几乎占了小脸的一半,眨呀眨的盯着他看,竟有如此熟悉的感觉……史奇的心跳漏了一拍,这个漂亮的孩子,也有一对星星般无邪的大眼睛。

  “宝琳,他很像你。”

  “当然,拼了老命生的,不像我像谁!”宝琳一脸自豪。

  “嘴巴像劳伦。”

  “男孩子嘛,不过我倒希望眼睛像他,眼睛那么大像女孩子似的。”

  史奇笑了,掐掐他的小脸。

  “这小子长大后,不知要迷死多少女孩子。”

  “你妈生你的时候一定也这么想。放心,我才不会让我儿子变得跟你一样。”

  “跟我一样不好吗?”

  “当然不好了,每天打开报纸就看见你和不同的女人上头条,你不累啊?”宝琳故意挖苦他,她最了解史奇,当然知道他不可能认真。

  “说都是她们在说,我可从来没有承认谁是我女朋友。”史奇把长腿跨在桌上,事不关己的回话。

  “你真可恶!”宝琳笑骂一声,放了一瓶啤酒在他面前,自己则倒了杯牛奶。

  “戒酒啦?”史奇好玩的盯着她,总觉得宝琳那双最适合拿酒杯的修长玉手,改拿起胖胖的马克杯,似乎显得格外不搭。

  “早就戒了,我可不希望我儿子是泡在酒精里长大的。”

  “他叫什么名字?”

  “希文。好不好听?”

  “希文……”史希低头望着怀中的小婴孩,大眼睛仿佛不曾移开视线似的盯着他,仿佛在向他传达某种讯息,那样的深切熟悉……史奇迷惑了。

  小手抓住了他的头发,希文竟然露出了甜甜的笑,史奇的心一下子纠结在一起,他很久没有这种感觉了,他的心又痛了起来……希文,你何其幸运,你的生命是用爱堆砌而成的,是我们遗失的天使给予你的。

  他抱紧了希文。他不是早忘记她了?他不是早忘记过去了?为何又觉得心痛?为何又感到难过?

  “你想闷死我儿子吗?”

  史奇抬起头,惊讶的看见满眶热泪却面带微笑的宝琳,她从他手中抱回孩子,在希文的小脸上亲了又亲。

  “小希文好乖,快快长大,等姊姊回来后,你就不寂寞了。你要长得又高又壮,才能保护姊姊;你要赶快学说话,才能告诉姊姊你有多想她,她听了一定会很高兴的。”

  史奇心如泣血。三年来,宝琳不曾再为希尼掉一滴眼泪,时间是可怕的杀手,希尼整整三年毫无音讯,时间逐渐吞噬了他们的信心,淹灭了他们的期盼,三年……令人不得不怀疑她是否还存在?是否真的将她的生命给了希文?不,她不会是这样残忍的人,她不会留下一个问号,留下一个伤口,让大家饱受痛楚。

  “宝琳,希尼有了弟弟,她知道的,而且一定开心极了。”史奇揽住她的肩。

  “当然!”宝琳笑中带泪,感叹的说:“没想到时间过得这么快,希尼今年都要二十岁了,不知道她是不是还那么瘦?头发有没有留长?”

  “宝琳……”

  “不过我肯定她变成了大美女。”她笑道,别过头看着双眉紧锁的史奇,将手轻盖在他手上。

  “史奇,希尼还活着吧?”

  史奇不敢回答,也不知该如何回答。他当然要她活着,但谁敢确定?谁又能证明?

  “你还爱她吗?”她又问。

  史奇想也没想,毫不迟疑的就点头,连自己都感到不可思议,对她的感情竟能如此长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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