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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恶魔与天使

  如果黑色是我所能拥有的羽毛,我宁愿选择当只黑乌鸦。

  有则童话说,乌鸦想竞选世界上最美的鸟类。它聪明的收集了许多鸟羽毛。有来自黄莺的,有来自孔雀的,还有天鹅、鹦鹉等等各色的羽毛,它将这些不属于自己的绚丽羽毛往身上粘,装扮出一只前所未有的美丽乌鸦。它骄傲的一如灰姑娘换上新衣,站在台上选美。果然一举击败所有的参选鸟儿。

  眼尖的孔雀认出自己的毛,一口咬走了它。接下来,鸟儿们纷纷夺回自己的毛。最后,美丽的羽毛脱落,只留下一身是黑色的乌鸦。



  然而,我选择了当只黑色的乌鸦,心满意足的守着自己的黑羽毛。我保证我会十分爱惜的保护羽毛。不论风霜,我都会让这些黑色羽毛在花红灿烂的其他鸟儿间,散发我黑色光亮纯净的毛色。是的,我宁愿自满的守着我的黑羽毛。

  黄莺的歌我不会吟唱,只能呀呀。孔雀的屏我无法展开,只懂得在电线杆上徘徊。天鹅的优雅我没有,只是偶尔挥挥翅膀在天空转转圈。

  我也许是只雄的乌鸦,也许是只雌的乌鸦。不管我是雄的乌鸦或雌的乌鸦,因为我的不突出、不亮丽兼毫无色彩,所以我也只能吸引到乌鸦。

  可是乌鸦配乌鸦就很好,因为我也是乌鸦。

  天鹅骄傲没有慈悲。黄莺纤细没有韧性。孔雀虚华没有实心。

  乌鸦该配的就是乌鸦。不论是老的乌鸦,小的乌鸦,胖的乌鸦,瘦的的乌鸦,不胖不瘦不高不矮不大不小的乌鸦,都来我身旁。听我呀呀,陪我飞飞,偶尔一起排排站在电线杆上。也许,我就是你这生的乌鸦,好吗?



  有人讨厌乌鸦,因为它太黑太丑声音太哑。

  可是乌鸦不黑不哑,会是什么乌鸦?当被那堆羽毛层层盖住后,它既不是乌鸦也不是其他的鸟儿,它该当自己是什么?

  乌鸦也喜欢美,问题是羽毛太黑,声音太哑,所以你不懂我。

  让我当我的快乐乌鸦,请看看我黑羽毛有多柔亮吧!

  楔子

  传说--恶魔住在地狱。那火烧一样的地方,终年不停的炼火烧炙着罪恶深重的人们。他挥动他骇人的披风,冷眼笑看人们的挣扎和苦痛,与死神为伍。以其邪恶俊美的面孔与千变万化的手法,诱人沉沦于地狱之火中,无法自拔。

  *****

  阎旭七岁。他走上阴森森的楼梯。七岁小男孩的心中,阴暗随之而来的恐惧,早巳深深的捉住他不放,扼住他的呼吸。

  「妈妈?」他怯怯的往楼梯顶上呼喊着。

  清晰可闻的叫骂声,仍然不停的灌注到他耳中。

  「你疯了,你凭什么以为我会给你我的儿子?小旭不可能留在你的身边。」

  「我是他的母亲,我当然要我的儿子。」

  「我们阎家的子孙,要留在这间屋子里长大。」

  「阎正清,你不要逼人太甚。你在外面养女人我不管你!你带回家里我也不管你。你还想怎么样?离婚,也就罢了。要我放弃我自己的儿子?你休想。」

  「休想?休想的是妳。你真以为自己能养小旭吗?考虑一下你自己的身体状况。」

  「呸,小旭是我儿子,他到哪儿我就到哪儿,否则我绝不离婚。」

  「你以为这样能要胁得了我吗?」

  「阎正清,是你逼我的。」

  「我逼妳?是妳逼我吧!我已经容忍你很久了。」

  接下来传出的是惊天动地的摔东西声。

  阎旭那张清秀可爱的小脸上,圆圆的一双黑色大眼,泪水扑簌簌直流。「妈妈。」

  「啊!」

  尖叫声划破了天际。

  阎旭惊惧的张大了眼。

  「你该死!」

  他听见母亲的声音拔尖捏高了说着,一点也不像平日那温柔细语的声音。他几乎都认不得了。

  「去死!你该死!是你!是你的错!」

  一片的静瑟。

  只有母亲疯狂的笑声,在笑声之后是哭声。

  门开了。门内的灯光,照亮了阴暗的楼梯,阎旭也看到了母亲。

  恶魔。

  浑身沾着血,红红的血,到处都是。她的手上、发上、甚至是脸上。母亲的衣服被撕破了一大块,乱糟糟的。

  「小旭。」母亲又温柔的喊着。

  「妈妈。」闾旭由趴伏的楼梯上,缓缓的抬起脸看着母亲。

  「过来妈妈这里,小旭,快来啊!」

  阎思湘蹲下身,抱住了冲到她怀中的小旭。「好乖!好乖!」

  紧窒的拥抱,阎旭能感觉到母亲是不同的。他想要看看这究竟是不是母亲,但他挣不开母亲的手臂。

  「小旭。」银光闪起。

  痛,像一道烫人的火炙烧过肌肤。阎旭却吓得连哭都忘记了。母亲的脸,母亲的手,她手上的刀,血红的一片天,母亲最后温柔的笑。

  「别怕,妈妈很快就来陪你了。」

  第一章

  岳可玟很习惯碰钉子了。

  因为她的兴趣与众不同。

  假如说,她喜欢音乐--录音带行多得是;喜欢画画--博物馆画廊里面都有;喜欢看电影看小说看帅哥--市场上应有尽有。

  可是她喜欢的东西,不是那么容易就见得到的。

  她喜欢什么?

  她喜欢考古--不是去挖死人骨头的那一类。

  她做的是中古时代的文学考究。

  通常这种东西,大概在台湾是英雄无用武之地。

  她也不打算要在台湾找到什么东西供她研究。她会出国去搜集一堆的资料,然后带回来,像是只回家过冬的熊一样,慢慢的消化完她三季辛勤的工作。

  台湾对她来说,像个藏冬的地方。

  不像她的天才老哥,这里是他准备一展鸿图的地方。

  不晓得她家那栋被火烧的房子怎么样了?

  可是新闻照片上的大哥大嫂脸上的表情挺愉快的,所以她猜一切已经圆满大结局了。

  既然如此,那他们的事也不再重要了。可玟把有关岳邦樵的思绪推到一旁去。

  话说回来,刚才提到碰钉子。

  她为什么会在这里?明知道会碰钉子,可是她还是照样站在这里等着那根钉子敲到她的鼻头上。

  因为当她听到自家后院有珍宝的时候,就顾不得冬藏的规矩,兴匆匆的跑来了。

  要她打消主意?想都别想。

  自家后院?喔!就是指台湾嘛!

  她一位要好的朋友兼死党传真来函说,在台湾南部的一个氏族拥有珍贵的中古世纪文献,而且是他们最有兴趣的「魔鬼」典章,问问可玟有没有听说过。

  天吶!要是她听说过,她还会坐在家里管兄嫂的闲事吗?!

  可玟当下捆好包袱,直下台南,来到这荒僻的地方。以她现代的眼光来看,这种三十分钟找不到一辆计程车的地方,称呼荒僻还不够完美。

  她按下门上的对讲机,并且连按了数声。因为这样才会有人回答。

  「请你离开,小姐。你若是再不走,我们只好请警车来了。」门内的声音,恭敬而有礼的说。

  「离开?我连辆牛车都招不到。」可玟半笑不笑的说:「也许警车正是我需要的。」

  「很好。」那人竟说。

  「喂!等等。」可玟不希望邦樵得花上四、五个小时的车程来保她出警察局。

  「你还有事吗?」

  「我刚才是开玩笑的,我只是想问一下,你们里面有没有电话,可以让我叫一辆计程车吗?我真的等不到计程车也不是我的错。」

  要是真以为她是要乖乖离开,那就太不了解岳可玟了。

  她那是障眼法,只要他们让她进了门……嘿嘿!她的爸妈常说她的三寸不烂之舌可以说动死神放下他手中的猎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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