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臭雷霆!”我跳起来打他,“敢说我是小公鸡?我哪儿骄傲了?”
“还没有?那后面的尾巴怎么翘上天了?哈哈……”
不知什么时候,少言寡语的雷霆也学会贫嘴了,很酷的一张脸上笑容也越来越多,我真的好高兴……过了破五,过了小年,终于到了我盼望已久的元宵节。
我喜欢元宵节不为别的,只为了看灯笼\\\\。满厅满院满街的各式各样的灯笼\\\\,围著皇宫四周的南北大街,东西大街上,彻夜的灯火通明,什么“吉庆有余”、“福禄寿僖”、“五子登科”、“八仙过海”、“鱼跃龙门”、“花开并蒂”等等,每盏灯都有一个小故事,寄托一份吉祥如意的愿望。
灯具有琉璃的,有纱照的,最多还是纸糊的。每年最引人注目的是皇宫钟楼外展放的巨大的“龙凤呈祥”的灯,很多新人都喜欢在那儿放上一对“鸳鸯戏水”的小灯,以寄托心意,也算对天子和凤宫娘娘的尊崇。可是天公不作美,十五一早还阳光灿烂,到了中午却开始乌云密布,傍晚时分终于纷纷扬扬下起雪来,洁白轻盈的雪花在空中飞扬漫舞,越下越大。我不即愁上心头,看不到明月,恐怕也看不到灯笼\\\\了吧?
\\\\\\\"民谚说:‘雪打灯,五谷丰’,看来今年又会是个好收成了。”雷霆却笑眯眯地说,那神情就像久旱无雨,突然有一天大雨倾盆时的老农,吸著旱烟袋,看著节节拔高的庄稼时喜不自盛的表情。他其实是个挺乐观挺知足的人呢!我想。他给我披上斗篷,戴上手套,“走!看灯去!”他知道我喜欢灯,因为从大年初一我就在他耳边唠叨个不停了。
\\\\\\\"还会有吗?这么大雪!”我迟疑著,脚步却自动往前赶。“有!雪里观灯才更有趣呢!”雷霆步子太大,我必须小跑著才能跟上,不一会儿我身上就热气腾腾了。真的哪!
雪白的街道两旁五颜六色的灯更显流光异彩,冰凉的雪,暖暖的灯,大街上洋溢著人间特有的温情和乐趣。
雷霆牵著我的手,不说话,慢慢地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前行,遇到我感兴趣的灯时,他会停下来问我要不要,我摇头,世间很多东西惟其买不到时才愈显其宝贵和魅力,这样美丽的灯,让大家一起欣赏会更快乐。我只独占雷霆一个就足够了。
因为是佳节,平时不出门的大姑娘小媳妇们也都三两结伴,四五成群地出来了,叽\\\\叽\\\\喳喳像一群快乐的花喜鹊,经过我们身边时都会不自觉地在雷霆身上停顿一下,我知道那目光中充满了爱慕和幻想,因为那些目光和我看雷霆时一样。
浓黑的剑眉透著凛凛英气,幽深的双眸象充满诱惑的大海,挺拔的鼻梁带著男儿傲然的气概,略显薄的双唇呈现雅致、优美的弧度,这是一张上天精工细作的脸
\\\\\\\"怎么了?”雷霆问。“嘻嘻,没什么。”我为有这样出色的人物做伴而骄傲自豪,一时忘了自己矮小平凡的外表,觉得自己也浑身闪著熠熠光华。
\\\\\\\"瞧你满脸得意,一定又没在想什么好事。”雷霆故意皱著眉说。“是啊!我没在想什么好事,我只是在想一个姓雷名霆的大坏蛋而已。”我说,说完赶紧争脱他的手往前跑。
可是人多街滑,我步子又小,跑没两步就被雷霆捉住,他一把抱起我扛在肩上,狠狠地打我屁股几下,“还敢不敢这么狂妄?”
我轻声叫著,心儿“怦怦”地跳,为了周遭异样的目光而羞红脸,“好哥哥饶了我吧!我再也不敢了。”我小声哀求著。“呵呵,不放!这是惩罚!”
于是我就像个小孩子一样,被抱著,红著一张比红灯笼\\\\还红的脸儿看完了灯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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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我是个不信神的人。这是有缘由的。
小时候,每逢初一十五,干娘便要烧香磕头,而每次迁居也要如此,求的是事事顺利,平安大吉;每逢庙会,班子里的姐妹也都要到城隍庙去敬香、烧纸钱,求的不外是找个如意郎君,生活美满;那时我也跟著拜,只求能让我找到父亲母亲,让我拥有一个真正的亲人。自然,我每次都是要失望的,为此我渐渐恨起神来,神那高不可攀、神通广大、法力无边的形像一点一点泯灭,直至只是一座泥塑而已。孔子的弟子季路曾向他问起鬼神之事,孔子回答:“未能事人,焉能事鬼?”问起死,他照样回答:“未知生,焉知死?”妙!
答的实在是妙!初时看到这几句话时,我不即鼓掌叫好,不愧是绝代智者,简单几个字就阐尽了人鬼、生死的玄妙。
虽不信神,但我相信天地之间存在著一种神秘、不可抗之力,这种神秘、不可抗之力左右著我们每个人或辉煌或平淡的生活,这种神秘、不可抗之力人们通常称之为--命运\\\\。
我的命运\\\\之始就是白茫茫一片雪地,香幽幽一片梅林,我遍寻不著有血缘的父母,就宁愿相信自己是雪之精灵,梅之魂魄,是雪父梅母的孩子。
我出生伊始就注定了与雪、梅不可解的情结。所以有雪有梅的冬季是我的最爱,有雪有梅有雷霆的日子更使我如在天堂,有时候我会狠狠地拧自己两下,以此确定这一切不是梦……“娃娃,起床了。”躲在暖暖的被窝里好梦正酣的我被雷霆硬硬的胡茬给搅醒了,我很奇怪他的胡子怎么长那么快,又那么密,他说这象征著他生命力旺盛,那老也不长胡子的我岂不没有血气,没有活力?他不置可否,笑了半天才说:“你的胡子呀,当你在雪地梅林的时候早就冻光了。”我瞪大了眼,“哪有刚出生的小婴儿就长胡子的?”
真是的,雷霆越来越不正经了……“不要,”我翻个身,“让我睡啦,困死了。”雷霆说我是属“夜猫子”的,因为一到晚上我就高兴,就有精神,白天却常常无精打采的。
这和我在班子里时长期的生活习惯有关,因为宴席歌舞通常是在晚上进行的;但大部分原因还是我个人的性情所致,在我看来,白天象征著忙碌、责任、嘈杂,晚上却是休闲、宁静、安逸,可以静静地看看书,思索一些问题,整理一下纷杂的情绪。何况,夜晚雷霆就会回到府中陪在我的身边,我怎生舍得睡?
而且,大多的晚上,雷霆都要做那件事,把人折腾个半死才肯睡去,我真怀疑他是不是铁打的?要不哪来那么多精力?医书上不都是说男人精气最盛时是在十五岁至二十五岁之间吗?以后会每况愈下的呀!雷霆而立之年都过了两载,怎么还那么……“娃娃,”这是他在床上对我固定了的称谓,“下了一夜的雪,雪停了,后院的梅花也开了哦!”
\\\\\\\"真的?”我“骨碌”一下爬起来,他笑眯眯地点头,我便手忙脚乱地穿衣服,灭火救命似的著急,“为什么不早告诉我呢?”
\\\\\\\"还说?是谁老在赖床哪?”雷霆刮我的鼻子,“别急别急,雪不会眨眼融化,梅花也不会片刻就凋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