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枉他多年来花钱又费力地保养,三十七岁,依然皮光肉滑,不见半丝皱纹;相信假以时日,与沈涵晴结成连理,人家也不会笑他们老夫少妻、不相配。
「可是……」席妈妈看著他陶醉的面容。「你这么爱美,每天花在镜前的时间比你老妈我还多,我担心你是不是拿小晴作幌子,其实真正喜欢的是……」她只想问儿子是不是同性恋,却来不及说完。
铃……席冬的手机响起。
「老妈,你等一下。」席冬先接听电话。「喂,我是席冬。」
「冬哥,我阿龙啦!今天轮到我站岗,我看到有人送花给大嫂耶!」沈涵晴也许不知道,但席冬对她的「保护」却是无远弗届的。
她离家上大学,他就买通她的同学、室友,请他们帮忙驱赶无聊的狂蜂浪蝶;她出外工作,他更请了几位工读生,日夜班轮流守候在妍美容工作坊和她的宿舍门口,一有点风吹草动,马上向他报告。
而他则视情况严重度,或亲自赶过去处理、或让手下摆平。
可以说,这么多年来,沈涵晴不论读书、就业……样样顺利,没遇过一点麻烦,席冬居功厥伟。
「把花拦下来,顺便查清楚送花者的底细。」席冬对著电话说。
「但花是花店员工送来的。」阿龙回答。
「有卡片吧?」
「有。」
「那你把卡片留下来,至於花,请花店的人拿回去重新包装,不要捆成一整束的,请他们一枝一枝包好,最少要二十枝,不够请他们补到足,钱由我来贴。」
「可是冬哥,这束玫瑰足足有九百九十九朵耶!」阿龙说。
一听那庞大的数目,席冬就知道麻烦上身了,普通追求者不会这么大手笔,一丢就是九百九十九朵玫瑰追人。
看来这位情敌先生是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类型。
「那就请他们分装成二十份,记住,分装一定要平等,不可独厚任何一束。一个小时後我会去拿花、并补足不够的钱。」席冬是打定主意要借花献佛了。
他怎么可能让一个不知道哪里跑出来的野男人,追走他苦候十七年的小情人?乾脆A了那束玫瑰,分成二十束,妍美容工作坊的员工人人有份,她们开心,他也同时除掉一名心腹大患,一举两得。
「我知道了。」阿龙把席冬的话对花店员工重复一遍,同时连推带扯地将人赶走。「冬哥,你交代的事我办妥了。」
「很好。」席冬微笑。「连同花一起送来的那张小卡你先收著,待会儿我会过去一趟,你再把那张卡片给我。」
「冬哥,这卡片只写了一句『爱恋你的荣』,其他什么线索也没有,留著有用吗?」
「山人自有妙计。」席冬嘀咕一声。「总之,你照我吩咐的去做就是了,大概再半个小时我就会过去。你千万要稳住,别露馅了,知道吗?」
「冬哥,我办事你放心啦!我又不是第一次处理这种麻烦了。」说完,两边各自挂了电话。
席冬转向母亲。「老妈,今天有没有什么是可以带去给小晴吃的?你帮我准备一份好不好?我一会儿要去小晴工作的地方。」
南妈妈看著儿子。「阿冬,你是真的喜欢小晴,不是拿人家当幌子吧?」
「我都追了她十七年了,还会有假吗?」
南妈冯想了一下,摇头晃脑地道:「儿子耶,不是老妈损你,不过追一个女孩追了十七年还追不到手,你还真是有点逊。」话落,走人。
房里独留席冬吹胡子瞪眼睛。「妈的,老虎不发威被当成病猫了。」他高举右手。「我席冬对天发誓,一定要在一年内追到沈涵晴当老婆,在四十岁前生下第一个孩子。」
他,等够了。
第三章
当席冬把玫瑰花和饭盒送到妍美容工作坊时,一群女人简直乐疯了。
尤其他嘴巴甜、样貌又好,几句拍捧吹哄,让整间工作室瞬间充满欢笑,连心姊这种久历江湖的老将也给捧得几乎飞上青天,更遑论其他人了。
「哇,好漂亮的花!阿冬,你真是浪漫,将来哪个女人嫁了你,铁定幸福。」心姊满脸陶醉。
「没错。啊!我真想当那个幸运的女人。」俏美轻声咕哝。
「如果哪个男人能这样三不五时给我一个惊喜,我恐怕连心都要掏出来给他了。」又是一只自愿扑火的飞蛾。
「我也要、我也要。」看来以爱情为生命的女人还真不少。
「你们把我说得太好啦!」席冬表面高兴,心里却浮著丝丝苦楚,因为……
他最想讨好的沈涵晴,反而最不受诱惑。
「可是好端端的,冬哥干么送大家花?」
「感激心姊对敝公司的大力帮忙啊!」席冬随意捡了个藉口。
「我?」心姊倒愣住了。「我有做什么吗?」
「你不是答应派人到巴黎出差?这可解了我一个大大的难题呢!」
「就为这个?」心姊失笑。「生意是互惠的事,还要你这样破费,真是不好意思。 」
「哪里,不过一点小小意思,算不了什么的。」席冬一派大方。
心姊很高兴。
沈涵晴却黛眉轻蹙。「但这么多花,一定不少钱吧?」
俏美一副快昏倒的样子。「小晴,男人偶尔花点钱买花哄女孩子开心,是天经地义的事,你千万别为他们省这种钱。有没有听过一个故事,结婚周年的时候,丈夫问妻子,想不想要一束花,妻子说,别浪费钱了。结果终此一生,丈夫再没有任何浪漫表现。你不觉得那样的婚姻很可怕?」
「不会啊!浪漫又不能当饭吃,做人还是实际一点好。」沈涵晴很认真地说。
「问题是,太实际男人就不喜欢。你就算没看过,也该听过,很多男人就是嫌家里的黄脸婆太斤斤计较,不够风情万种,才会捧著大把大把的钞票往外发展。」心姊跟著开口。
「可我见过的,比如我妈、或者席妈妈,这辈子都没跟老公讨过一束花,我爸和席爸爸也都没外遇啊!」
席冬拍拍她的肩。「小晴,咱们身边两位妈妈之所以不讨花的原因是,她们爱珠宝胜於鲜花多多。但相信我,两位爸爸绝对宁可送花,也不愿年年辛苦赚钱,就为了给老婆买首饰,哄她们开心。」
好半晌,沈涵晴瞠目结舌。「我都不知道。」
这是当然的,因为她从小就对「情」之一字特别迟钝嘛!
她永远都不会知道弟弟们闹她是因为喜欢她,隔壁桌男生拉她头发是想吸引她的注意,男同学欺负她是希望她多放一些目光在他们身上……她其实一直很有人缘。
不过就因为她够钝,加上他保护网超厚,她活到二十七岁,依然没谈过恋爱、没交过任何男友,只以为是自己男人运特差,人见人嫌。
「不过……」她迟疑了一下。「花跟珠宝比起来,我还是比较喜欢花耶!」这跟哪个价值高无关,她只是喜欢花的生气,它们会香、会绽放、也会枯萎,样貌多变而眩目,比之一迳儿晶光闪烁的珠宝更添了分活力。
闻言,一夥人疯狂大笑。
其中,俏美叫得最大声。「将来娶到小晴的人有福了,结婚纪念日只要一束鲜花便可打发。」
沈涵晴欲驳无言,只胀红著一张俏颜。
席冬也笑,却是温和与宠溺兼具的那种。
「没关系,我也比较喜欢花。在我的心目中,有生命的东西更具魅力。」
跟她一样耶!沈涵晴有些感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