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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反抗、她尖叫,她不介意逆伦、不介意伤害眼前男人。

  她向父亲拳打脚踢的后果,是换来更多疼痛,但她不怕,她要保护清清白白的自己。

  嘶——衣服被撕开,幼幼裸露的身体让文泉欲火更燃。将女儿压在地板上,他试图拉扯她的底裤。

  幼幼拉扯父亲的头发,企图将他扯离自己,但没成功,只换得更多痛击。



  啪的一声,木门被打开,苏妈妈睁着眼睛,不敢相信。

  「死文泉!你竟然敢做这种代志!」

  她抓起满地空酒瓶,和着尖叫声,一个个砸向他身体。

  不久,幼幼身上的箝制消失,她扶地坐起,眼睁睁看着父亲落荒而逃。

  文泉逃出家门,苏妈妈低身替她整理衣服,安慰道:「别怕别怕,没事了,苏妈妈在这里。」

  「我没事……没事……」她喃喃自语,一再说服自己,她没事。



  「对,妳没事,这个家不能再住了,那个阿爸……别认了吧!」苏太太心寒,多年邻居,竟是个畜牲不如的烂东西!

  「我不认,我没有阿爸,没有阿爸会对女儿做这种事情,他不是。」摇头,寒心,这个家她不要了。

  「对,他是禽兽,没有资格当妳阿爸。」

  「他是禽兽……没有资格当爸爸……」幼幼重复她的话。

  「乖,东西收收,跟苏妈妈回家,从此妳当我的女儿,我照顾妳。」

  苏妈妈将幼幼抱进怀里。这女孩乖巧、懂事,那个男人没资格拥有她。

  「苏妈妈,告诉我,为什么我有这种爸妈?」她不解。难道真是她前辈子恶事做尽,此生该来还清?

  「是老天爷弄错!像幼幼这种好女孩应该有好爸妈。」

  「不是我错?是老天爷弄错?」

  「嗯。」苏妈妈点头。

  抱住苏妈妈,连哭泣她都不敢放任自己。

  「是老天爷弄错,是祂的错,我没有做坏事。」幼幼一再地重复。

  从这天起,幼幼正式住进苏家。

  夜里,她和琇玟共挤一床;日里,除了上学,她打工赚钱,试着还苏家恩情。至于在村里不小心碰上父亲时,她将他当成坏人,逃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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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季阳大学刚毕业,他放弃继续深造,回家接手世新企业。他在家中排行老三,套句他常说的话——他的基因中有着乖巧与稳定,所以大哥、二哥不爱的企业,只好由他乖乖接手经营。

  姜家老大姜冠耘一独立,立即脱离家庭,出发到南部垦丁,实现他开设牧场的梦想;老二姜亚丰是股市之神,他对钱就像狗对毒品一样敏锐,他们两人要的是江山自己打,不想承袭,于是年龄比人家小、投胎比人家晚的季阳,连选择说NO的机会都没。

  然事实上,他工作能力超强,领导的开发部门短短几个月便交出亮眼成绩,父母亲看好他,估计他绝对有本事让公司在几年内扩大数十倍,成为国际知名企业之一。

  暑假过后,他奉父母命令南下垦丁,准备说服大哥、二哥放弃牧场经营,回台北公司工作。

  他认为说服二哥比较容易,他是股市之神,只要有几台计算机,到处能工作,不管是在垦丁或在台北都一样。

  想说动大哥可就麻烦了,牧场是他的命,四年的努力工作,让他的牧场成为全台第一,加上最近刚涉足的观光行业,他不认为自己有本事带回大哥。

  然而人算不如天算,本想说服哥哥的季阳,一下车就让垦丁的太阳说服。

  在垦丁,晴朗的天空里没有一丝白云。纯朴的风土民情、缓慢的生活步调,才十天,他开始评估装设视讯设备、遥控公司部门的可能性。

  拿起照相机,他拍下垦丁居民。榕树下,三三两两悠闲的下棋老人,庙庭前,打瞌睡的香肠摊老板,还有抱着小孩聚在市场前聊天的太太们。

  这是一种他未曾接触过的生活,在那个人人汲汲营营于名利的都市里,已消踪匿迹的曾经。

  这十天,季阳过得很丰富,他认识牧场里的多数员工,比如令人印象深刻的小书,她的自然漂亮,是都会女子买再多化妆品,都妆点不出的美丽。

  还有一个,是他打算列入女朋友名单的女子。

  她叫作苏琇玟,长得英气而端丽,大方、不矫揉造作、开朗的性情让身边所有人感到舒服。

  若拿她和小书相较,小书是第一个引起他注意力的女孩,但他会选择和平易亲切的琇玟深交。

  上个星期,他约琇玟到大鹏湾玩水上摩托车,她大叫大笑,疯得可以,战果是——晒脱一层皮。

  今天,他们约好到琇玟家里晚餐,她想看看这些天里他摄取的镜头,他则想了解什么样的家庭会养出她这种开朗的女性。

  微微一笑,他转进小巷弄。

  一座倾圮的四合院矗立在眼前,琉璃窗缺角,屋顶上的燕尾却仍然昂立,尽管木门上油漆斑驳,曾经鲜丽的门神仍尽忠职守。这曾是有钱人家的庄厝吧!

  进门,几个盖着木盖的陶缸横放墙边,经年累月对抗风雨的木匾悬挂于厅门,岁月模糊了字迹。

  季阳进入厅堂,风尾随,带起一阵清凉。这是古老建筑的好处,不用冷气机、不需要电风扇,只要一把扇子,慢慢摇,就能摇出一季凉爽。

  厅前木桌染满灰尘,几盏残烛倒在桌面,缺脚的雕花木椅靠在墙边。旧时王谢堂前燕,凄凉尽现。

  走出厅门,他发现墙边几株瘦伶伶的藤蔓植物,虽乏人照料,却也开出几朵金黄花朵。

  季阳趋近看,拨开绿叶,意外地,在里面找到一颗葫芦瓜,很小,小得很可爱,它的身量不到他平日所见的五分之一,轻轻碰,不大的葫芦瓜竟已熟透,摇一摇,里面的种籽带出韵律。

  当他考虑要不要拔下来时,一个女孩匆匆闯进来。

  乍见季阳,她大吃一惊,不过很快地反应过来,双手合掌,她拜托着。

  季阳没弄懂她要请托些什么,见她眼光朝四周飞快搜寻一圈,选中墙边的陶缸,身形俐落,她翻进水缸中,抬起木盖往自己头上盖挡。

  看不出她两条手臂瘦巴巴,竟抬得动厚重木板!更有趣的是,这个发育不良的小女生让他联想到绿叶下的小小葫芦瓜。

  不迟疑了,他低身弯腰,拔下叶间的葫芦。

  啪跶啪跶,拖鞋打着后脚跟的声音随着男人的脚步逼近,传进他耳里。

  季阳转身,看见一个四、五十岁的男人,脏兮兮的白色短衣一半塞在裤内,一半拉出来,撩到膝盖的裤管一高一低,下巴上面满满的胡渣,在在显示他的狼狈邋遢。

  他靠近季阳,浓浓酒味从他身上飘散出。

  皱眉,季阳敛住笑脸。

  「喂,你有没有看见一个十七、八岁的查某囝仔?」他口气凶恶。

  季阳摇头,不愿和他多说话。

  文泉以为季阳听不懂台语,改用国语对他说话:「你要素看见她,最好告诉哦,吼则哦会告你诱拐业成年护女。」

  浓浓的闽南腔让季阳忍不住发笑。摇摇头,他坚持自己的谎言。反正没被告过,偶尔上上法庭,也是一项特别的经验。

  「死查某囝仔,给哦出来,要素让我找到妳,哦一定给妳扒皮。」

  文泉朝房里吼两吼,没见动静,他进屋,来来往往前厅、屋居,绕过几圈后,才心不甘、情不愿地离开。

  幼幼躲在水缸里,多躲十来分钟,才推开头上盖子,爬出水缸。一出水缸,她接触到他带笑的眼睛,心猛呛几下。他的眼睛太有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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