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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期间,章立珊也毫不吝啬,孔雀般到处展现自己耀眼的羽毛,就如老爸常说的,谁本事强谁就是赢家,这是个物竞天择的世界,你死我活的残酷……

  “你要玫瑰花吗?很鲜嫩的。”涵娟声音又响起,完全生意口吻。

  章立珊不理会,迳自说:“听说以前承熙在这里打工过,我来看看。唉,这种地方呀,实在太委屈他了。”

  涵娟知道自己不该介意,但对方那种深知熟稔的口吻,让她脑海不禁浮起承熙和章立珊促膝谈心的画面,像虫细细啃咬,痛也不敢去驱除。她还是忍不住说:“凭劳力赚钱,不偷不抢,没什么委屈。章小姐,玫瑰花到底要几朵?”



  “我又没说要玫瑰……”章立珊立刻又改口:“算了!给我包起来,我全买了!”

  剩下二十三朵,涵娟仔细分枝安放,再小心包装。章立珊突然又加一句:“送到我的车上来!”

  “喂,你自己没手呀?我们是生意人,又不是搬运工。”曼玲凶巴巴说。

  “那有什么不同?顾客至上懂不懂呀?”章立珊顶回去说。

  涵娟向曼玲使个眼色,服从地抱著大把玫瑰花相随,猜对方有话要私下说。

  她很努力不把章立珊想成是情敌,而是站在同一阵线上,以相同的心在爱著承熙的女人,应能彼此了解。而章立珊能给得更多更好,她唯有感激,不许有仇视妒恨的心理才对。



  但做起来像穿心似的,爱情是唯我独占,容不下一粒沙子的。今天要容下章立珊,她就得不断强迫自己,把对承熙的心硬框限成兄妹之情,才下会痛苦难当。

  一辆金龟轿车停在市场旁的巷子里,章立珊打开后车厢,要她将花塞进去。

  “车厢没有空气,花很快会枯死。”涵娟皱眉说。

  “不用你管!”章立珊有些烦躁。

  “如果不好好爱护,我宁可不卖给你。”涵娟说完,真的捧花往回定。

  “我不是来买花的……”章立珊叫住她,顿一下又说:“我只是要来告诉你,如果你真和承熙结婚,会害他在‘普裕’没有前途的。”

  涵娟明白这女孩的意思,本来不想多说,但她气焰太盛,扭脾气也来了:

  “哦,我不知道‘普裕’连员工的婚姻也干涉,这是新政策吗?”

  章立珊脸微红,语气有些急:“我爸很看重承熙,我只有一个哥哥,我爸把承熙当另一个儿子来栽培,有什么机会都给他。公司有很多人不服气,认为他太年轻,常找他麻烦,每次都是我替他解围,别人才不敢怎么样。总之,他需要一个能帮他的人,而不是一大堆贫穷的亲戚……朋友。”

  “你意思是你能帮他,我只会害他,对不对?”涵娟面无表情说:“其实你只要直接说你喜欢承熙就好,不必绕那么大的圈子。”

  “喜不喜欢不关你的事!”章立珊瞪她说:“我们章家只是爱才惜才,不愿承熙这么优秀的人被可怕的环境给埋没掉,这一切都是为他前途著想,你不觉得他值得更好的未来吗?”

  总算有些话顺耳了,为此,涵娟可以“原谅”章立珊的一切。但她不会像电影里演的,小媳妇般哀哭退让,她可不是具有美德的圣人。

  “你有个堂姊叫章立纯,小学时就在我和承熙的隔壁班,我们挺熟的。我一直很想知道她现在情况如何?”涵娟忽然叙旧说。

  “她在日本结婚了。”章立珊有些讶异,但仍回答:“她是常提起承熙,可没说过你这个人喔!”

  涵娟终于发出微笑,“这次你倒可以问问她,承熙和我,一个班长,一个副班长,是如何默契十足。我的意思是,十年了,我比任何人都清楚承熙的前途在哪里,又值得什么样的未来,不必你来告诉我。”

  章立珊的脸僵硬起来,她讨厌“十年”那两个字。

  “我得回去做生意了。”涵娟主动把花置于车内座位说:“这些花不用钱,就当作送你的,也算感谢你为叶家尽的心,记得别放在车厢就好。”

  “我不要花了!”章立珊抗议叫。

  涵娟回头说:“为何不要?玫瑰花代表爱情,这不就是你一心追求的吗?”

  路在眼前浮浮凸凸,脑血管打鼓般胀著,涵娟嘴角扬得大大的,想止住那欲来的头痛,乍看不像哭笑不得的丑角,有一抹悲凉。

  只要关于男人,两个女人总是比,明或暗,比过去,比现在,也比到未来。

  她尚未确定,送出那二十三朵玫瑰,是不是也等于把承熙送掉了?

  能够确定的是,她对小两岁的章立珊,在各种复杂的情绪中,最多的是将心比心的同情。因为……要爱承熙这样有才华又多情的男人,有时非常容易,有时却也非常困难。

  表面娇蛮却因没经过人生挫折而单纯的章立珊,能受得起吗?会幸福吗?

  头痛,终究止不住了,如带戟的战士朝她猛袭而来,她用力扯著耳边发丝,蹲在墙边水沟前忍著,忍著……

  第十章

  爱情的结束有时就像一场战役,各种因果混乱,拖延或立决,胜进或败退,即使多年后回想,仍在茫茫烟硝中。尤其涉及人性的最幽微处,要厘清,如黑暗中没有实体的线,抓不到真切。

  章立珊出现在市场,女人的一席谈话并不能决定什么。

  涵娟当时还挣扎痛苦中。人很奇妙,每卡在十字路口的难关时,必出现像天意的人或事,推助一把,最后由得或由不得,命运已然千山万水不回头。

  彭宪征即是天意。

  涵娟永远记得那生命分水岭的夜晚,五月的阳明山飘著甜浓的花香,她第一次进入那羊肠幽径茂密绿林后,电影小说中才能得见的高级别墅,身旁驾车的正是认识方两个月的彭宪征。

  “我在美国的房子比这还大还漂亮,后面有湖可以划船钓鱼,树林可以散步打猎哩。”他用腔调极重的国语说。

  彭宪征是涵娟公司老板娘的表弟,是一位华侨医生,因检验医疗设备而到台湾。

  初见面那天,涵娟正好穿一套水红色新装,衬得她如芙蓉般秀丽出尘,彭宪征惊为天人,立刻展开热烈追求。

  除了承熙外,涵娟不曾放心思在别的男人身上,十年来乖乖相守,毫无二心地痴纯。若是从前,她绝不会接受邀约的。

  但她同意了,而且从那天起,她开始注意穿著和薄施脂粉的技巧,言谈顾盼间常想到外省婆女儿的烟视媚行。

  眼波的流转,声调的娇柔,都是特意的诱惑之美。

  在她惯于把每个男人都和承熙比较的眼里,彭宪征不够高又有点老,离英俊耀眼尚有一段距离。但每当他流利地吐出长串英文,或谈著美国种种时,自有他独特的魅力。

  况且和他在一起,华服轿车,到美军俱乐部和高级饭店用餐跳舞,如梦般被捧宠著,都是从未有的享受--那些她为忠于爱情而放弃的美好东西。

  别墅内一整套舶来品的水晶灯和壁灯熠熠闪灿,照出一室的豪华。彭征宪却淡淡说:“这壁炉还太小了,我那儿是大块花岗岩的,燃起松枝来,香得不得了,声音也好听。哎,这地板也不行,我美国家里用的是最高级的原木……”

  涵娟站在窗前,天上有星,人间有灯,如伸手可及的晶钻,已是不忍用语言打破的梦境。会内疚吗?不太多,因为远在高雄为事业忙碌的承熙,必然也有章立珊在某个华屋中为他准备的精致盛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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