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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轻笑,忽然把她拦腰抱起,在一张椅上坐了下来,让她坐在大腿上。

  耳根发烫的她,明知道现在是处於大庭广众之下,但她一点也不想离开他的怀抱,还好是在国外,恋人间亲密的搂抱十分常见,没有人特别注意到他们,就算有谁盯著他们直瞧,那也任由他看吧。

  忽然,她想到那个诃,恋人?心中升起酸楚的感觉。

  「你到底想说什么?」



  费斯玩著她的手指,轻哑又懊恼地开口:「我本来要送你一朵玫瑰花的。」结果那株长茎红玫瑰被梅迪尼家族七、八名猛男一压,简直都成干燥花了。

  骆莉雅抿唇一笑:「我已经收到好多好多的玫瑰花了。」

  「安娜丝说,女人都喜欢花。要追求人家,就要知道送花的艺术。」

  这种「艺术」的程度,骆莉雅可不敢苟同。「是安娜丝要你……要你让他们送花给我吗?」

  他诚实地摇摇头。「我想,你应该喜欢玫瑰花的。」

  唉唉唉,这个认真过头的男人,要教他做些浪漫的事,反而适得其反、矫枉过正,真是又好气又好笑。



  粗糙掌心整个包住她的纤指,两人都感应到彼此难以抗拒又益发明朗的情感,静默了片刻,他眉心微拧,语气透出绝对的认真──

  「我知道做得不好……我、我不太习惯这个样子,一直觉得自己的思考逻辑比较保守,所以个性就很沉、很闷、很无趣。」

  这是他的心事吗?骆莉雅依偎著他,唇角轻扬。「安娜丝跟我提过,她的第四任丈夫是一位台湾来的考古学家,你受他的影响很深。」

  静了几秒,费斯开口:「大伟虽然是我继父,但我和他的感情就像朋友一样,他教了我很多东西,打开我人生的另一扇门……在他去世一年之后,安娜丝再嫁,有一段时间我很不能谅解她:后来我申请了台湾的大学,四年后又转向美国攻读研究所,独自一人在异乡流浪。」他苦笑,「那些年,安娜丝又结束了两段婚姻,我想我已经麻痹了,分不清楚是恼她多一些,还是爱她多一些,但她毕竟是我的母亲。」

  「你很在意的对不对?」她抬起手,温柔地摸著他鬓边的淡发,「影响你最深的人,应该是你的母亲,对不对?」

  她的话让他眯起双眼,从另一个角度看这一切。

  「或许吧……」他微微点头。

  「不是或许,是肯定。」她冲著他笑,那是他最喜欢的表情,清脆的嗓音轻吐:「你有安娜丝那样的热情,只是她是外现的、热力四射的;而你的热情是藏在心里、藏在眼底、藏在眉宇之间,你知不知道……你淡拢著浓眉的忧郁模样,好像在感情上受过天大的创伤,女人瞧见了,会很容易被激起固有的母性,很想把你揽在怀里安慰,你知不知道?」

  他怔怔地望著她,被那嫣红美丽的小脸深深吸引,慢慢地,唇角不自觉地往上飞扬,只觉得心脏像浸在顶级的葡萄酒中,教他醉得头发晕。

  「莉雅……我、我要向你求婚。」

  她瞪大眼,忽然噗嗤一笑。「你话题一定要转得那么快吗?我会跟不上速度耶。」唉,糟糕糟糕,她对自己说过,要等到他第101求婚才会认真考虑,但现在内心竟大大动摇,直逼八级地震。

  费斯才不管,干脆让她坐回椅上,他握著她的手,单膝跪下。

  「莉雅……」就只沙哑地唤著她,忧郁的褐眼深邃的瞧著,隐约间,他已懂得利用自己的优势。

  「求婚要有花。你没有花,不及格。」哎呀,骆莉雅,你真刁。

  这时,一个装著花格子连身毛裙的小女孩蹦蹦跳跳地跑来,将一株盛开的长茎红玫瑰递向费斯,嫩声稚气地说:「他们要我把花给你。」跟著指了指右方十来步距离远的一根大圆柱,圆柱后面正高高低低地探出好几颗梅迪尼家族成员的头颅。

  这次,费斯不再拉著她逃跑了,接过那株花,他对著小女孩道谢,看著小小身影一蹦一跳地跑开,眼神再次回到骆莉雅脸上,意味深沉地凝视──

  「送你一朵玫瑰花。」

  她伸出手,静静地接了过来,玫瑰花香在鼻中萦绕,她心已柔软。

  「唉,你怎么又不说话了?傻瓜。」她笑他发呆的样子。

  费斯仍定定地看著,嗓音低哑,喃喃出口──

  「你的睑好美丽,唇瓣像绽放的红玫瑰一样。」

  哇,真的是甜言蜜语,他压抑的本性正慢慢觉醒当中。

  她忍不住又骂了一句:「傻瓜。」

  「是真的。」

  「你傻瓜啦。」不是在跟她求婚吗?都不懂得把握机会。

  她睨著他笑了,眼眶有些湿润,苗条的身躯竟又主动扑进他怀里,双臂再次勾住他的颈项。

  「莉雅?」

  她拉开一些距离,对他眨眨眼。「送你一朵玫瑰花。」

  那两片玫瑰般的唇瓣往前一贴,缠绵地吻住了他。

  他的求婚,或者三次可成。

  愿上帝祝福他。

  【全书完】

  瑟西大声说  瑟西

  认识那子是在多年前的一个夏天,我们进入一间日系公司工作,光是职前受训就将近四个月,那时常常觉得那子很酷,有很多有趣的点子。

  然后某月某一天,她忽然告诉我们一群同期姊妹──她的小说出版了!

  哇──那真是─个大惊喜。我只能说,她的保密功夫真是到家了。

  那子不管在思考或行事上,一直都是很特别的女子,尤其是她竟敢跟公司里的大前辈呛声外加拍桌子,当时的豪快实在是我这种「卒仔」所做不到的呢!(那子本人赶紧跑出来澄清一下下;呃……关于这件事说来话长,关系到本人的名誉和责任问题,失钱事小,失节那是万万不可滴,所以才会跳出来掀桌子。瑟西,本人的事不是重点好不好?快快跳开啦。)

  那子告诉我,这个故事写的是跨越国籍的恋情。基本上,现实生活中的恋爱嘛,内容不会差太多,但是当你的另一半来自地球的另一端,嗯……通常吵架的原因、内容和方式,都会令人十分地匪夷所思。

  我家老爷(那子说,不要说出他的真实名字,因为很耸,呜……)他是在堪萨斯的大农场里长大的,是个想法很单纯、超简单的一个人,之所以会来台湾,纯粹是想学中文。

  他之前也去过中国大陆,河南的郑州,在那里待了一年,我真的很佩服他的勇气。他说,曾经在火车上听到大陆人批评他的红发,乱糟糟的就像猴子,应该送进动物园里关著,供人观赏才对。类似的事情常常发生,因为他实在太高(一百九十八公分)、太醒目了,所以常成了人家取笑的对象。

  我想如果换作是我,大概待不了一年吧;那些说他、笑他的人,应该都不知道他的中文很不错。

  每次和他出去吃饭逛街,所有人都习惯对他说英文,然后他会用中文回答你。哈,台湾人讲英文,外国人说中文,很妙喔。

  我们两个都是麻烦的处女座,但龟毛的地方不太一样。他非常、非常、十二万分地在意音响和CDD的排放方式,我在意的则是床。

  对我而言,其他地方乱了都可以等、待会儿再收拾,就是床不可以,一定要马上整理,把床单拍子,把被子叠好,把枕头放端正;而他却是个会把宵夜端上床、一边看书一边吃的人,这完完全全犯了我的大忌,但他一点都不能理解,为什么我会为这种「小」事情暴跳如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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