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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天龙八部

  首先坦白,这一本书我写得很辛苦,除了时间很赶外,还因为……写它的时候,璐璐在看新版的天龙八部。

  试想,一边看悲惨的连续剧,一边又要写轻松的爱情小品,整日心神不宁,情绪摇摆不定的,能不辛苦吗?

  怪只怪那日璐璐在网上偶然看到关于新版天龙八部的好评,於是一时心痒痒,去买了那套「害人」的VCD。



  《天龙八部》是金庸小说里我最喜欢的一部,记得当年是从中间看起,虽然一会儿段誉、一会儿乔峰、一会儿虚竹,年轻尚小的璐璐弄不清到底谁是男主角,但看到小镜湖畔,阿朱被心上人打死的那段,顿时被深深吸引了住。

  后来,阿朱的印象渐渐被阿紫冲淡了,且乔峰也成了金庸笔下璐璐最爱的男主角。哈!想起来还有点不可思议,一向喜欢英俊小白脸的璐璐,居然把「最爱」这个词用到了莽夫模样的乔峰身上,真不知是著了什么魔。

  关于胡军,璐璐从前对他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印象,只知道他因为蓝宇那部同志题材的电影,在香港得了个什么影帝,本以为他比较擅长演花花公子之类的角色,后来,看到他扮演乔峰的剧照,披头散发的,也有稍许失望。

  但当这部连续剧结束,王菲唱起片尾曲时,我还是不得不佩服他--虽然眼睛小了点,头发乱了点,然而乔峰的英雄气慨、侠骨柔情,在他的诠释之下,却丝毫无损。

  有人说,胡军演的乔峰不够爱阿朱,不如黄日华演的那样深切,不过,我倒觉得够了。

  这一版的连续剧中,乔峰对阿朱感情的高潮,不是在两人相处之时,而是在他打死她后。



  或许当阿朱活著的时候,他已经爱得很深了,但他一介莽夫,不懂得表达情绪,即使他懂得表达,那时的他,报仇的想法还是占了上风。他对阿朱的感情,其实感激比较多,待到阿朱死了,酿成了塞上牛羊空许愿的遗憾,他才意识到对她的浓情。

  所以,他才会在艳阳下把阿紫看成是阿朱,一把搂紧她,低低地问:「阿朱……阿朱,你还疼吗?」

  这时候,我们不由得回忆起许多画面,特别是日暮的河边,篝火的映耀中,他看到微风拂乱了阿朱的长发,无声地伸出大掌,轻掬那缕乌丝……月光的倒影,亮晃晃的,置於河水中。

  这种若有似无的情感,最能让人回味。偶尔流露出的铁汉柔情,因为偶尔,所以更显弥足珍贵。

  很希望自己有朝一日也能写出这样的感情来。璐璐笔下的男主角太过於顽皮、油腔滑调,似乎总是利用欺骗的手段把女主角弄到手,唉!什么时候我才能创造出像乔峰那样朴实无华的男主角?

  乔峰最后两肋插刀而死,死在他三十年前就该葬身的那座悬崖上。虽然我觉得他的自杀完全没有必要,且这让我事后心情很沉闷,但还是有一丝欣慰--他终於脱离喧嚣的尘世,去另一个世界找寻阿朱的身影了。

  总而言之,我是太入迷了,不知对於阿朱和乔峰问的情感,你们是否也有和璐璐一样的想法呢?

  第一章

  清晨四点,大多数人还沉浸在香甜的美梦中,然而,方仪琳枕边的闹钟却已铃声大作。

  「不要吵我--」

  她抓起那烦人的闹钟往墙角狠狠一砸,继续蒙头大睡。

  忽然,她像是被什么吓到,「啊」的一声,猛地坐起身来,揉揉眼睛看著漆黑的四周。

  发了一会儿呆,她腰酸背疼的走进浴室,将自己略微浮肿的脸埋进冰凉的水中,再站直身顺手推开旁边的窗户,让春天清晨的新鲜空气飞进屋里,深吸口气,让神志完全清醒。

  人们常说,早睡早起身体好。可对方仪琳来说,她最向往的却是通宵达旦的生活,哪怕会因此而使健康亮红灯?

  然而,已经两年了,当华灯初上,别人也许正在约会,或舒舒服服地坐在电视机前等待心爱的连续剧时,她却得乖乖上床。

  却又得在这样一个飘苦细雨的清晨,不得不痛苦的起床出门。

  没办法,谁叫她有那样一份悲惨的工作呢?

  她只觉得满腹委屈,她这人没什么野心,生平最大的愿望就是像童话中的睡美人那样,睡一个万年长觉。

  可惜,她眼睛睁开的时候总比闭著的时候乡多

  「女儿,妈咪回来了。」

  客厅忽然传来一声轻快的叫唤。

  别人的妈天一黑就回家,而方仪琳的妈都是天快亮才回家。守寡多年的方母,用一种极消极的娱乐方式--打通宵麻将,来麻醉自己思念丈夫的痛苦。

  只要提到打麻将,她就会笑得阖不拢嘴、双眼大放异彩,如同遇到了旧情人,特别是当她赢了钱的时候。

  钱是母亲的最爱,她有时候甚至觉得,钱才是母亲的亲生女儿,而她是捡来的。

  听母亲说她年轻的时候,曾立志要嫁个亿万富翁,可惜她竟志不坚,一遇到她那英俊绝伦的父亲,一颗芳心就立刻动摇,还不小心怀了她,最后只好万般无奈的放弃伟大的志愿,下嫁给一个公司小职员。

  结婚后,她还曾抱著不切实际的希望,盼望丈夫能在某一天醒来,摇身变成为暴发户,让她的余生能在钻石与珍珠的衬托下度过,可惜,丈夫出车祸忽然去世,让她所有美丽的梦想化为泡影。

  当时她已经四十岁了,再去钓个金主似乎年纪大了点,所以便将希望寄托在自个儿的女儿身上。

  「妈,你不要总是彻夜不归嘛!」方仪琳走到客厅埋怨道,「楼下的管理员王伯伯会以为你在从事什么不正当的行业。」

  「哎呀,那个老王比老太婆还爱管闲事,以前还误会过你呢!」方母愤恨不平的冷哼一声,「哼,我女儿明明是新闻女主播,他却跟人家说你天天四点钟出门,回家时浓妆艳抹,肯定不是好女孩,直到他在电视上看到你,哈哈,他那目瞪口呆的模样,让我真想塞只癞虾蟆进他的嘴里。」

  说到女主播三个字,方母的声音格外响亮,充满自豪。

  然女主播这三个字,却让方仪琳的心情感到相当复杂。

  她喜爱这份工作,因为它让她这个默默无闻的平凡女孩子,一跃成为全国知名的人物,但她又恨这份工作,因为它让她整整两年不得好睡。

  还记得她刚进电视台不久,本来,主管吩咐她扮兔子主持儿童节目,但播报晨间新闻的吴姊突然喉咙发炎,嗓子沙哑无法出声,於是电视台主管便让她们几个新闻系毕业又相貌姣好的女孩子站成一排,并各自朗读一篇新闻稿,决定谁念得好就让谁代播。

  她记得,当时自己只念了一百五十个字,便让在场的人目瞪口呆,新闻部主管也立即敲定让她上主播台!

  她知道,这全是因为她的声音优美清悦,却不失刚强。那一百五十个字,她抑扬顿挫念得恰到好处,且十分宏亮,即使没有用麦克风,站在摄影棚的最后面,也能听得清清楚楚。

  她的国语很标准,卷舌音不像北京人那样刻意,鼻音也不似感冒患者那么凝重,就如同山间的清澈泉水般,让人听了舒畅无比。

  加上她小时候学过声乐,懂得如何运用肺活量,将一字一句清晰的传送到很远的地方却不费力,不像站在她身边的那个女孩,扯破喉咙大声喊,想必过不了多久声音也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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