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诗织走出房间,看到海晰和正刚在饭厅抬杠,她优雅的走上前搂住海晰,亲她的面颊,“伯母早!”
海晰愉快的看著诗织,她一直把诗织当做亲生女儿看待,若说正刚是她的宝贝,那诗织便是她胸口的一块肉,她一直希望能有个女儿,但只生了正刚这么一个儿子。诗织和她姊姊诗轩一出生便集三千宠爱于一身,所有见到她们的人都立刻喜欢上她们姊妹俩,可惜诗织十岁那年,她的父亲、母亲与诗轩因出车祸而死亡,唯一存活的诗织便由他们收养。诗织一直是个善解人意的孩子,只是她从美国回来之后就变了,变得不爱说话,即使说话,也只是说一些言不及义的事。
“醒啦,快坐下来吃早餐,有烤上司和煎蛋,这襄还有你最喜欢吃的火腿,多吃点,你太瘦了。”
正刚听了立刻出声抗议:“妈,你太偏心了,只为诗织准备早点……”
“我疼你干嘛?诗织是我女儿,你又不是我儿子……”海晰马上反驳正刚,她还在生正刚的气,虽然他刚才利用她对老公的爱使地开心,但她还是不原谅他的放荡不羁,他有那么多女人却没有孩子,还真是说不过去。
诗织听了海晰所说的话直想掉眼泪,虽然知道伯母一直把她当成亲生女儿看待,但由她口中说出,感觉自然不同。
正刚了解的坐下来,“诗织是我的妹妹,那我不就是你儿子吗?”
“我没有成天只会花天酒地的儿子!你们知道别人怎么说吗?”海晰看见正刚和诗织都摇头表示不知道,她要的就是他们的注意力,见到他们的注意力放在她身上,她夸张的说:“我实在太丢脸了!幸好我从不参加舞会,否则遇到陈太太就完蛋了,她一定会得意洋洋的问我:‘你儿子到底都在做什么?每天报纸上都有他的绯闻。’害得我现在连上街都提心吊胆的。如果突然有—位记者跑来问我:‘沈夫人,请问令公子沈正刚今天上哪去了?’我难道要告诉他, “哦!对不起,我得看看明天的报纸才能回答你的问题。’你偶尔也要让我知道你上哪去了,下班之后也不回家,真不知道你在搞什么鬼?”
诗织听了直笑,白天要找正刚是很容易,但一到了晚上,要找他比登天还难,就算打电话给他历任的女友也找不到他。
正刚不以为意的耸耸肩,“我是在挑一个适合我们沈家的媳妇……”
“我不许你带那些女人回来,如果你把她们带回来,我可是见一个打一个,才不管她是不是当红的女星。我昨天无聊时,拿诗织的商业杂志来看,在美国居然有一个跟你一样不怕死,老是跟女人胡搞瞎搞的男人,他还是个华侨,我看你们可以称兄道弟了,连喜好都一样,他也喜欢和名模特儿混在—起,我记得他叫……史凯翔,对了!就是史凯翔。”
“妈,我和史凯翔不同,人家是白手起家,而我是继承祖传的家产,你怎么说我和他一样?”
史凯翔的确是一号厉害的角色,能从一无所有变成家财万贯。他以前是个富家子弟,整天游手好闲,后来他父亲做生意失败,他靠自己的努力束山再起,这不是普通人能做到的。因为他的事业是跨国企业,所以他的知名度也跟著打响了。说到他的长相,听说只要是他看上眼的,没有一个能逃出他所编织的情网。
诗织听见史凯翔三个字,愣了一下,随即恢复镇定,沉默的吃著早点。
“哼!我觉得一样,还有,我可警告你别让诗织太劳累,如果她生病,我唯你是问。对了!诗织,昨天我忘了告诉你,陈家兴又打电话来了,他邀你去听演奏会,你去不去?”
诗织摇头,她快被陈家兴逼疯了,他美其名是追求她,实际上是追求她的钱,也不知他由哪得来的消息,知道她手上有许多赚钱的公司及上地,所以每天送一束鲜花想要打动她的心。
在大家面前,她是一个很严肃的人,在“久信”工作已四年多了,见过形形色色的人,有些是想和她逢场作戏,有些是真心真意,但都被她坚决的拒绝了,因为“他”一直占据著她的心。
“他不是真心真意想追求我,他追求的是我的钱,我看不如让他和我的钱去听演奏会,他可能还愉快些,我只会让他倒尽胃口。”
海晰连忙替陈家兴辩解,“我看你是误会了陈家兴,他不可能那么肤浅,你应该和他交往看看,才会了解他的为人,然后再决定是否要和他交往。再说你成天把自己打扮得那么老气,任谁看见你都会倒尽胃口,人家又没有嫌弃你,我看他是真正的好青年。”
诗织用餐刀把煎蛋切成块状,“他是一个肤浅的人,我看世上再也没有人比得上他了,或许金氏世界纪录可以颁个最佳肤浅奖给他。我的打扮没什么不对,难不成你希望我穿晚澧服去上班?!”
正刚看著诗织,幸好她很清楚陈家兴的为人,不然可能又要再面临一次感情的伤害。陈家兴最擅长甜言蜜语,曾经骗过许多人,有一个女孩为了他自杀,他不仅不为所动,甚至继续行骗。
“他是个视钱如命的人,妈,如果他再打电话来,你不要理会他。至于诗织的穿著打扮,我毫无意见,如果她想穿比基尼去上班,我也不会反对。”他夸张的笑起来。如果诗织真的穿比基尼去上班,他可就一个头两个大了,根本不用工作,每天站在门口为她挡掉上门的登徒子就足以让他手忙脚乱。
诗织听了他的话佯怒瞪他一眼,让他停止夸张的笑声。
海晰低下头,“我不知道……我一直以为他是个好人,现在我知道了,人不能光看外表,我不会再理会他了,下次我会……”海晰适时住口,她可不希望诗织知道她有做媒的念头。
正刚用警告的眼神看著母亲,她又兴起当媒人的念头了,可是对象是诗织就不可以,她已经吃太多苦了,他到现在还可以肯定她是不会轻易嫁人的。如果对象是某人,或许还有一下点的机会。
“他”到底是谁,正刚也不知道,诗织从不肯谈“他”,七年前他有事到纽约,诗织哀求他带她回台湾;七年之后,他还忘不了那一幕,诗织本人二正也忘不了,母亲根本就不知道诗织在美国发生了什么事,否则也不会兴起当媒人的念头,他必须让母亲打消这个念头。
“诗织才二十五岁,也不急著结婚,你别老想把她嫁出去。”
“她是不急,但你看她,长得漂漂亮亮的,偏偏把自己打扮得死气沉沉,男人看了不吓跑才怪。你有那么多生意上往来的朋友,也不介绍诗织给他们认识,就只会谈生意,赚那么多钱干嘛;:你又没有老婆儿子,等你死了,那些钱也没用了。”
诗织开口道:“伯母,你别怪正刚,其实正刚一直都在帮我留意有没有适合我的对象,是我自己不要的,我还不想嫁人。我想缘分到了我就会结婚,你不用替我担心。一
“诗织,不是伯母爱说你,你不要老是想著工作,你应该去找映雪玩,从你回来到现在,我没有看见映雪到我们家来。她开了一间挺不错的茶艺馆,有空就去找她聊天,不要成天待在公司。你昨天不是有收到美国来的信?反正我们在美国有房子,你可以到美国住几个月,顺便和朋友联络感情。真不道知你为什么书念列一半就跑回台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