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遇到疯子了。”走在老旧横溢怪味的社区,易小奴嘴上没有停过碎念。她的手搓揉着刚刚被吻过的地方,不时恶地怪叫。
可恶,她回去一定要拿酒精消毒。
转进小巷口,一楼杂货店的老板娘叫住她。“小奴啊!”
“什么事啊?房东太太。”易小奴转过头去,换了一张笑脸。
“这是邮局寄来的。”老板娘拿了一个牛皮纸袋给她。“哪!里面有一位老先生等你好久了。”
“等我?!”易小奴皱眉,向杂货店里探头过去。这间杂货店开了很多年,东西都是卖给街坊,没什么特别装修,连光线都是昏晕的灯光。
黯淡的光线中,一个体型魁梧的老者走来,易小奴抬高视线看着那人。怪了,她应该不认识那人的,可是怎么那人一走过来,她却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你是小奴吧?!任尚志开口。“我是你爷爷的老朋友,不知道你爷爷有没有和你提过我?我姓任,以前和他在同一队的,曾经受过他很多照顾。”
易小奴认真地看着他,对他点了一下头。“任爷爷,您好。很抱歉,我爷爷生前认识的朋友很多都散掉了,所以我并不知道您。”
任尚志急切地说:“我这里有一张照片,是我和你爷爷的合照。”他掏翻出皮夹子,拿出一张泛黄的黑白照,递给易小奴。
这张照片保存得很好,甚至还护贝起来,看到那张照片,易小奴心里涌上说不出来的感动。一个她爷爷不大常提到的人,却将她爷爷从年少惦到白头,甚至还特地来找她。
易小奴对他深深一鞠躬。“任爷爷,如果您不嫌弃的话,请到楼上来,我泡一杯茶招待您。”
“麻烦你了。”任尚志笑看着她。对她的态度,从头到尾都非常的满意。
易小奴领着他,走上狭小的楼梯。
她住的地方是三楼。狭长的空间,被隔成三间鸽子笼似的雅房,虽然是秋末冬初,可是任尚志一走进去,还是可以感受到房子里的闷热。
易小奴打开房间的门,将屋内的电灯打开。“不好意思,空间很小,还请多多包涵。”
“不会。”还没走进房间,任尚志就开始心疼易小奴。
房间里头铺了木头色的软垫,空间狭小,连一张床都没有,唯一的家具就是一张书桌。即使如此,摆满书的房间里仍然是整齐有秩序,壁上甚至挂了一把胡琴。
任尚志可以从房间的布置中,感觉到易小奴是个努力好好活着的女孩。
易小奴面上微红,对他一笑。“我只有茶包。”她并不以贫穷为耻,只是抱歉于无法好好招待他。
“这样就很好了。”任尚志回以笑容。
“请等等。”易小奴放下手边的纸袋,走出房门烧开水。
任尚志看着纸袋上的地址,纸袋是从某一家出版社寄出来的,任尚志暗暗记下那个出版社的名字。
易小奴来回几趟,将泡好的茶递给他。
“谢谢。”任尚志接过热茶,和她寒暄两句,饮啜了几口之后,说道:“看得出来,你一个人过得很好,可是……”
易小奴笑笑地堵了他的话。“我一个人的确过得很好,所以没什么可是。”她猜得出来,任尚志看她景况不好想要帮她,不过,她是不会接受的。
任尚志只好说:“人和人之间应该互相帮助,我当年就受了你爷爷很多的帮助。”他希望这样说,可以让她心安理得地接受他的帮助。
“对啊。”易小奴甜甜地笑。“所以我秉持我爷爷的精神,如果有能力的话一定去帮助别人。”她装死到底。
任尚志只好开门见山地说:“那你会接受帮助吗?”
“会啊。”易小奴与他对看,仍然挂着笑容。“只是我现在并不需要。”
任尚志一笑。他看得出来,易小奴是个心意坚定的女孩,要说服地并不容易。
他看着她,眼神中流露出对她的欣赏。“我这里有一份工作,你要不要听听看?”
“什么样的工作?”易小奴睁大了眼睛。
“这个工作包吃、包喝、包住、包玩乐;不打卡、不查勤、不考核、没有业绩压力。没有固定支薪,你要多少,就给多少,另外支付三节奖金,红包以百万计。只要我还没死,就一定不会让你失业;如果我死了,也会给你福利金保障。”他笑了。“听起来不错吧?!”
“这条件也太优了吧,你这公司不会倒吗?”易小奴皱紧眉头,上下瞅看着他。“请问工作内容是什么?”
“我有一个小我五十岁的儿子,好色、好玩、不是太成才。我老了,管不了他,我想把他交给你来管。”他说的很清楚,要她当他的儿媳妇。
易小奴放声笑出来。“不行、不行。”她摇摇手。“我这辈子做人只有两个原则,不碰男人、不碰狗,您可别想把这工作交给我。”
他眉一皱。“为什么不碰男人?”
她答得煞有介事。“男人会让我想到狗。”
怪了。“那又为什么不碰狗?”
她一本正经。“狗会让我想到男人。”
看他愣了愣,易小奴噗哧一笑。“跟您开玩笑的啦,您不要当真。说真的,我没有男人缘,把我塞给那个男人,对他太残忍了啦。如果有一天,我真的养不起自己的时候,我一定会考虑和您儿子相亲。我知道您是重感情的人,您把对我爷爷的感激之情,转成了想照顾我的心情;突然之间,我能多一个像您这样的长辈,我真的觉得很开心,我想这样就够了。如果您不嫌弃我地方小的话,我很欢迎您随时来找我。”
“好吧。”来日方长,任尚志暂时就不劝说了。
“喝茶吧。”易小奴暖一个笑容给他。
两人天南地北地址了一些话,这一聊竟然过了十二点。任尚志有些不敢相信地看着手表,他已经很久没和人这样敞开心胸谈天。
因为实在太晚了,他只好离开。
踏出易小奴住所的时候,任尚志告诉自己,他一定要让她成为自己的儿媳妇,他对她真的非常喜欢。
— — —
第二天早上,佣人把早餐准备好。
任尚志盥洗好之后,走到房间。他不像以往一下楼就是摊开报纸,今天他一看到仆人,就急急地问:“少爷呢?”
“爸。”任飞扬听到他的声音,匆匆地从盥洗室走出来,胡子才刮到一半。“我有事情要跟你说。”
“没规矩。”任尚志斥喝了他一声。
“喔。”任飞扬转过身。
“等等。”任尚志叫住他。“看你那么急,有什么事情要和我说。”
“关于要娶易小奴的事情,我想过了。”任飞扬把想了一夜的说辞向他父亲报告。“我昨天看过易小奴了,我觉得她是个不错的女孩,我还挺欣赏她的。”
“你看过她了?”任尚志微感诧异,他破紧眉头,盯着任飞扬。“你这么肤浅,能欣赏她吗?!”
虽然他很喜欢易小奴,可是他看易小奴的打扮,不像是儿子会接受、欣赏的标准。
“爸。”任飞扬不满地抗议。这是一个做父亲该说的话吗?不对——任飞扬再一想,觉得他父亲的话语和口气,好像也见过易小奴。
任飞扬眉峰一扬。“你也去找过她了?”
“嗯。”任尚志并不打算瞒他。“我昨天晚上去找她,跟她聊了不少,她真是个很不错的女孩子。”
“你昨晚去找她?”任飞扬第一个想法就是,她有没有把昨晚的事情说出来。“那她……”话到一半,他停了下来。心想如果她说出来,任尚志对他的口气不会是这个样子的,于是立刻转了话锋。“那你跟她说过,要我娶她的事情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