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靳听得一头冷汗。
「新娘子戴着明珠凤冠,穿著大红的霞帔喜服,手里还抱着一颗苹果……」她无限向往。
他插嘴问:「苹果是做什么用的?拿来啃吗?」
「哎呀。」她大大跌脚,一副他烹琴煮鹤大杀风景的表情。「你没看过琼瑶阿姨的清装大戏吗?就像『还珠格格』的婚礼,苹果是代表平安吉祥的,怎么可以吃进肚子里去呢?」
他越听越茫然,「妳是说真的,还是在讲电视上的东西?」
「你不懂,每个女孩子都会梦想有那样美丽古典的宫廷婚礼。」她叹息道。
他耸了耸肩,「我只参加过英国皇室婚礼,没参加过『还珠格格』的婚礼。」
小谢噗哧一声,忍不住大笑。「『还珠格格』不是一种婚礼的名字,那是一出八点档连续剧的名字,很有名呢!」
开玩笑,他哪里知道「还珠格格」是什么?若是问他「24-反恐任务」的剧情,他倒是可以倒背如流。
洛斯揉了揉眉心,「随便啦。」
中国式的婚礼?骑白色骏马是没问题,可是胸前还要戴一颗红不隆咚的大喜球……开什么玩笑?
洛斯赶紧将话题转移到安全地带,「可要到沙滩上看完落日再住房?」
「好。」她点点头,有一丝失望和迷惑地望着他。
刚刚不是在谈婚礼吗?怎么现在又草草结束话题了?
难道……难道他只是在询问她的意见,以供做他以后和陶总经理结婚时参考用的吗?
她脸色登时惊白了。
不不,不要哇!
「其实我觉得两个人相爱的话,倒也不用结婚这个形式。」她急急忙忙地道:「我个人是建议,同居也不错啦,男女双方都自由,而且又没有太大的责任和压力,还可以浪漫地谈一辈子的恋爱,还是不结婚好。」
洛斯纳闷地瞥了她一眼,她是哪根筋不对?
「这不像是妳会讲出来的话。」
她也不想啊,可是教她眼睁睁看着他和陶总经理两个男人结婚……噢,那她干脆当场吐血倒毙好!
「因为你身分特殊,自然不能用一般人的规范来衡量你。」
他蹙眉,眸光锐利,「这是什么意思?妳怎么会知道我身分特殊?」
哎呀,怎么一时说溜嘴了?
小谢连忙摆手否认道:「不是特殊啦,就是特别……啊,也不是,我是说,如果你有喜欢的人,其实一直谈恋爱下去,不要结婚也不错。」
他狐疑地看着她,说话颠三倒四的,毫无逻辑可言,她脑子烧坏了吗?
「我若是爱一个人,是要爱一辈子的,所以我不可能不给她承诺和保证,不管妳相不相信,我是个很守旧传统的男人,我也有我的骄傲和责任。」洛斯一脸严肃的说。
一个顶尖舞男同志口口声声表示自己是个守旧传统的男人?
小谢脸色突然古怪得不得了。
「妳那是什么表情?」他不悦地捏了她的脸颊一记。「怀疑啊?」
她痛得龇牙咧嘴,赶紧摇头,「没有、没有,我不敢怀疑。」
「没有就好。」他哼了一声。
他们在一处近沙滩畔停了车,小谢不待他开门,就自己蹦跳下车,脱下鞋子赤脚踩在软软细细,又留有太阳余温的沙滩上。
「哇,你看,太阳好象一个红红的蛋黄哦!」她快乐地比画着,「快来看。」
洛斯噙着一抹微笑,缓缓来到她身边,长臂闲适地搭靠在她肩上,眺望那美丽的落日余晖。
「蛋黄?妳饿了吗?」他笑问道。
小谢不好意思地讪讪一笑,「没有,我只是……很俗气,不知道该用什么更诗情画意的形容词。没办法,成天算帐记帐,脑袋里都是数字,不过像君媚就很厉害哟,她起码可以用十句成语形容眼前的美景。」
想想她真的挺惭愧的,一样都是同学,气质和等级就差那么多。
「没关系,我也不懂什么诗情画意。」洛斯揉揉她的头,亲昵宠爱地一笑,「妳这样就很好,蛋黄就蛋黄吧,反正它本来就像颗蛋黄。」
她心底温暖感动得要命,半天说不出话来,只能静静地偎在他身边,小手悄悄地将他的衣角揽得更紧。
如果,他真的是她的情人就好了。
唉,她真的好嫉妒好嫉妒君媚的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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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当天晚上在垦丁知名的五星级大饭店过夜。
这座南台湾美丽又壮观的大饭店里还包含了精品商店街,海水游乐场,以及一座大大的花园和浪漫的法国长堤餐厅。
小谢从来没有住过这么豪华的饭店,她的房间足足有十几坪大,装潢典雅动人,还有个外推式的阳台可以看见碧阔的蓝天与大海。
花几上还放置了一水晶盆的新鲜水果,柔软的大床上搁了两颗巧克力和一枝长柄的香水玫瑰花。
简直就像是在作梦一样。
这里一晚要不少钱吧?
说也惭愧,她还是让他破费了;可是洛斯一贯的霸道与坚持——男人怎么可以让女人出钱呢?
参加了三届的同学会,她可以归论出这已经是当今世上男人稀少罕见的一种优良品行了。
天知道有多少女同学暗暗跟她抱怨过自己的丈夫或男朋友,出门吃饭总是一人付一半,更不济的还是女人买单。
而且她们的男伴还会动不动就讽刺她们是女强人,给予他们无比的压力,所以拿出点钱来付帐或是家用也属应当,更有人的老公摆明了「我就只能赚这一点,其它的妳自己想办法」……林林总总诸如此类,听得小谢背脊大冒冷汗。
总归一句就是——现在有担当,有肩膀又有能力,肯负责任的男人已经是稀有动物了。
小谢在洛斯身上完全不用担心这点,事实上他坚持只能男人来的事太多太多了,有时多到几近霸道跋扈的地步。
「可是我就是喜欢这样的他呢!」她痴痴地叹了口气,又忍不住偷偷窃笑起来。
哎呀,她又像个小花痴一样了。
陡然,清脆悦耳的门铃响起。
她急忙跑过去开门。
洛斯穿了一件雪白丝质衬衫,修长的双腿裹着黑色长裤,胸前的扣子开到第二颗,袖子卷至肘边,浓密的黑发和英俊的笑颜……
唉,性感到令她又想叹气了。
反观自己,她洗过澡换了一件米色的衬衫和米色长裤,小脚穿著一样的平底凉鞋,从头到脚就只有那头如丝缎般的长发勉强可以称作动人,否则她简直跟颗马铃薯一样不起眼。
「饿了吗?我已经在法国餐厅订好位。」洛斯优雅地伸出手臂,风度翩翩地挽起她的手,微笑道。
「我穿这样吃法国菜,会不会太寒酸了?」她低头打量自己的简单服饰。
「不会有人介意的。」
「可是我也没有穿高跟鞋。」她一扬小脚,显示跟平底拖鞋没两样的凉鞋,忧心忡仲。
他失笑,摇了摇头,「傻蛋,谁会认真去看妳穿什么?就算妳光着脚也没人管妳。」
「才不是,像那种高级的法国餐厅都会派专人盯着你有没有服装整齐的。」她可没有那么笨。
他笑了起来,「妳几时那么在意自己的衣着打扮了?」
「在身边有高贵帅哥为伴的时候。」她忍不住嘀咕了一句。「而且我以前去过最了不起的地方也就是同学会时参加的民歌西餐厅,那里就算T恤、牛仔裤也不显得失礼。」
「我也不觉得妳穿得失礼啊。」他现在是怎么看她怎么顺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