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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算了,小孩子嘛,自然好奇新鲜事物。

  「你们好好服侍小姐,引她至花厅。」

  其实不待他吩咐,下人眼皮活,主人看重谁,自然对谁加倍殷勤,即使这位客人所穿的衣服比她们都不如。他多此一举,主要是让来弟安心受人服侍。

  「石……石大爷。」



  石不华顿脚,回身,挑眉作无声问。

  「你真是一位大好人,谢谢你及时伸出援手。」

  他的表情好生古怪,彷佛生平第一次听见有人这样说他,倒有些不自在。片晌,他清了清喉咙,才找到声音说:「很高兴我能帮得上忙。」转身走了出去。

  他是不高兴吗?来弟看不懂。

  来不及让她多想,三个女人已将她包围住,像对待无助的婴儿般服侍著。

  * * * * * * * *



  天竺瓶中插著应景的花卉,瓶下有木刻的瓶座,花形简练、格高韵胜,看不懂的人会觉得不够花团锦簇,看得懂的人会觉得愈看愈有味道,暗赞一声:高明!

  林筱樵的两眼眨也不眨的盯著那瓶花看,像那瓶花有多好看似的,黑决明看在眼里,暗暗称奇,唤一声:「林姑娘。」没反应,再唤一声,她仍是眼神呆滞的盯著花看,他这才弄明白,她是因为精神紧张,又不敢东张西望,才盯住一件东西稳住心神。

  别说筱樵紧张,自比心似古井水的丁勤花,像是有谁投石入心湖,一颗心噗通噗通地狂跳著,似乡巴佬头一遭进城,不但看得眼花缭乱,又怕教人看穿是一名老土,当下眼观鼻、鼻观心,可心里紧张得要命,怕出错,怕丢丑。

  昨天傍晚本该抵家的,却莫名其妙成了石园的客人。黑决明带人捡回他们三只落水狗,马伤蹄,车轮坏,丁勤花再没力气和他争,傲骨不是傲在这种时候,於是大方地接受他的好意,吃一顿饱饭,睡一场好觉,醒来後阳光乍现,彷佛昨天的欺人之雨只是老天爷的一场玩笑,予人不真实感。

  早餐不但丰盛,而且热呼呼的,姨甥俩吃了有生以来最饱足的一顿早饭。想到家道中落,吃得这么好似乎有些罪过,筱樵还想偷偷藏两个鲜肉包子给来弟,但被丁勤花一个凌厉的眼神阻止了,到现在还觉得可借。

  不知道来弟怎麽样了?她好担心。

  黑决明招待三人人府,财伯被带去佣人房,丁勤花和林筱樵被带至一问客房。吃饭、睡觉全在房里,不曾见到主人。问来弟在哪儿?女婢只回说:「那位姑娘病了,主人请了大夫来看她,叫你们放心。」她们想看看来弟的病况,女婢只是摇头,说没主人允许,不敢擅自作主。後来她们实在累了,只有任其自然。

  今早,用过膳食,主人传见,请她们在花厅等候。

  昨日精神不济,一直待在房里,没有心思注意石园的繁美,如今发现它除了有深宅大院的气势,兼有雕梁画楝的精致,一片自然,毫无暴发户造作之俗气。

  丁勤花和林彼樵毕竟是没见过世面的平凡女子,忽然闯入上流阶层,难免自惭形秽,产生不自在和紧张的感觉。

  黑决明眼尖,轻声提醒她们。「主人来了。」

  石不华宽袍博带,衣著不尚华丽,人品俊秀,观之和蔼可亲,但屋里的人自他踏进花厅开始,便屏气凝息,一时落针可闻。

  他神情轻松,眉宇间却自然流露出强者的气势,使人敬畏。

  他面露微笑,一双锐眼却毫不留情的将她们打量得透彻。

  他的风度潇洒飘逸,眼中充溢著活力与智慧,像是一位自幼富贵的青年公子,但是,同时也在观测他的丁勤花,却可看出这是一个深沉难以捉摸的男人,他的来历绝不单纯!她也见过几位含著银汤匙出生的富家公子,知道在顺境中长大的人不可能年纪轻轻便拥有这麽犀利的一对眼眸。

  他很快便收敛了眸光,精神奕奕、爽朗地笑说:「家居简朴,两位莫要嫌怠慢。」

  主人自谦,客人不免客套两句。

  生活上、历练上的差异,使彼此的话题没有交集,只能说一些来桃花村投亲的因缘和漫不及义的社交辞令,似乎两方都在等待某人,等待某种突破。

  石不华心想,来弟倒是没有说错,她的姊姊果真是十分美丽的少女,难怪她言语间有点自怜自卑,但是,这种美丽已不能感动他。

  他喜欢来弟,说不出为什麽,就是喜欢她。

  「林姑娘,」他开门见山的询问筱樵。「令妹来弟患有头痛症,这是与生俱来的痼疾,还是什么原因所造成的?」

  「不是先天的,」筱樵心虚的看了丁勤花一眼,她本想瞒著。「这两年才突然发病的,仔细推测,是自先父去世後,来弟偶尔就会发病。」

  「可有吃药?」

  「曾看过几位大夫,都诊断不出病因,只开了一些止痛药。」

  石不华在内心推敲一番,又问:「在何种情况下容易发病?」

  「不清楚。」筱樵无奈叹息。「先母临终曾有交代,要保护来弟,使她生活安全无虞,让她精神愉快,感觉有人在爱护她,这样她就会好的。很惭愧,我的能力有限,照顾不了来弟,才使得她昨日又发病了。」

  「孩子,这怎能怪你呢?」丁勤花和一般人一样,均是同情柔媚可爱的林筱樵多一点,本能的爱护美人儿多些。至於同样是无依孤女的林来弟,由於先天条件恍不上姊姊,所以她所得到的关爱自然有限得很,何况来弟没病的时候精神倒好,话也多,半点不如筱樵温柔听话,令人心生怜惜。

  「阿姨,你也看到的,来弟真是太瘦弱了。」

  「这也不能怪你啊!来弟这孩子麻烦多、问题多,你能照顾她到今天也不容易了,这麽难养的孩子以後还有苦头吃呢!」

  黑决明揣摩主人的心意,无非想多了解林来弟,於是以半挑衅的语气讪笑丁勤花。「有苦头吃?怎麽,你会虐待小孩?」

  丁勤花狠瞪他一眼,昂首道:「丁家没有吃白食的人,人人各司其职,来弟自不例外,而且,她已经不是小孩子……」

  石不华眼中精芒一闪,这时,来弟跑了进来。

  「筱樵!」一阵香气袭来,姊妹俩欢喜重逢。

  「来弟,你还好吧?」她上下打量妹子。她穿的仍是昨日那身衣服,已洗烫得乾乾净净,连鞋上的污泥也一并刷净。来弟一穿上鞋子就感觉到,有人帮她补上一层新的鞋底。她心里非常感激,心情自然特别好。

  「我没事。我不记得我有吃药,病却自己好了,原来我整整睡了七个时辰(十四小时),醒来已是早上了,方才我一走出院子才发现的。」来弟像喜鹊般拉著姊姊滔滔说著,偶尔咳嗽两声,自己也不以为意。

  林筱樵笑著听完,低声道:「你一定是睡得太沉,有人喂你吃药也不知道。」她可没忘记昨晚婢女曾告之主人延请大夫之事,牵了来弟的手,一同走到石不华身前,郑重的道谢,说了好些感激的话。

  「姑娘太客气。」石不华淡淡回了她一句。

  膳食送来,用一个大托盘盛著六只碗碟,一碗鸡肉粥,三碟小菜和两样甜食。花厅原不是用膳之处,石不华不理会这些小细节,引领来弟坐在他面前吃饭。

  「趁热吃吧!若不合胃口,我命人重新再做。」

  来弟瞧得呆了,她不曾吃过这麽丰盛且精致的早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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