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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齐絮飞不想表现出生气,却又控制不了燃烧的情绪,只得僵着一张脸,一路撑到台北的饭店,一看见饭店的招牌,就忍不住想尽快跳下车。

  「等一下,齐小姐。」

  就在她从另一边车门下车的时候,马季弥突然叫住她。

  「什么事?」她看都不看他地回答。



  「妳的大衣。」

  这下糗大了,她竟把大衣留在他的车上,还要他提醒她。

  齐絮飞赶快抢过大衣,脸红得像关公,马季弥见状不禁失笑。

  「晚上六点半,我会派司机过来接妳。今天晚上我们吃『法式料理』,希望妳能事先准备好,我会在餐厅等妳。」

  虽然她状况连连,但马季弥还算有风度,明白以她目前的心情,恐怕会「不太乐意」见到他,干脆让司机来接她,勉强算是缓刑。

  「我会准时到。」齐絮飞骄傲的说,就是不想在他面前认输。



  「我们晚上见。」马季弥笑呵呵,微微对她欠了欠身子后,便吩咐司机把车子开走,当着她的面扬长而去。

  齐絮飞愣愣地看着奔驰而去的大礼车,心想──

  这个男人真的很讨厌,难怪她从来就不喜欢英国男人!

  第二章

  当天晚上七点整,「香提法式餐厅」出现了一位气质高雅的俏佳人,如同月亮般照亮餐厅。

  「咦,那个人不是『环球美食』的主持人齐絮飞吗?怎么她来台湾采访?」餐厅内部到处传来客人窃窃私语的讨论声,每个人都在猜测她到台湾的动机。

  「齐小姐,这边请。」侍者口操着流利的英语,和齐絮飞对话。

  齐絮飞优雅地说了句:「谢谢。」随即跟着侍者,往二楼的包厢走去,沿途依旧吸引不少好奇的目光。

  「就是这个房间。」侍者将她带到一个白色雕花的门前停下,并礼貌地为她打开房间的门。只见原本还在优雅啜酒的马季弥,立刻放下手中的酒杯,起身向前。

  「妳真是艳光四射。」马季弥像个旧时代的绅士,执起她的手背亲吻。这原本是很美好的国际礼仪,但齐絮飞硬是瞧不顺眼,僵硬一笑,就想把手缩回去。

  这死英国佬,都什么时代了?还来亲吻手背那一套,又不是在演乱世佳人!

  「抱歉我一时忘情,请上座。」马季弥明知道她的感觉,却故意抓着她的手不放,看她下一步怎么应付。

  「我是很想到位子上坐好,马先生。」她应付的方式就是明讲。「不过你一直握着我的手,让我很难行动,可否请你将手放开?」

  「请叫我James,称呼姓太见外了。」干脆的女人,够爽快。「另外,若妳不介意的话,我也想直接叫妳Phoebe,毕竟我们还要相处一个星期,妳认为呢?」

  从他们碰面以来,一直是以英语交谈。老是这样齐小姐、马先生的,确实也显得陌生,但她就是不喜欢他那副巧言令色鲜矣仁的样子,看了就教人觉得恶心。

  「是有这个必要。」但为了不让自己的纤纤玉手,沦入他的魔爪太久,齐絮飞只好僵硬妥协。

  「太好了,Phoebe,我就知道妳是一个明理的人。」马季弥显然非常欣赏她臣服的样子,面带微笑地松开她的手。

  齐絮飞心不甘、情不愿地点头答应让他叫她Phoebe,其实叫个名字也没有什么大不了,但她就是不爽听见自己的名字从他的口中说出,感觉上太亲密。

  另一方面,马季弥却是极有风度的帮她拉椅子,协助她就位。并从她熟稔的态度发现,她显然非常习惯这类男性服务。

  「妳今晚穿的这件衣服非常适合妳,完全展现出妳美好的身段。」待她坐好,马季弥对着她大方赞美道,眼中尽是藏不住的激赏。

  她今晚穿著一件黑色的小礼服,下襬呈不对称的波浪状,上半身的剪裁为马甲式,但在领口的正中央,有两条长长的带子绑到颈后。背部镂空高达三分之一,看起来既优雅,又带有一点小小性感,极为引人遐思。

  面对他大方、且专注的目光,齐絮飞仍是老话一句──她最讨厌他那种有着意大利男人外表,举止行为却跟英国男人一样虚伪的男人,引不起她丝毫好感。

  「容我先为妳倒杯酒,Phoebe。」她愈是挑剔,马季弥的态度愈殷勤。「今晚我们要品尝的是蒸龙利鱼套餐,我特地挑了一瓶德国勋彭堡出产的枯葡精选白酒佐餐,希望妳会喜欢。」

  马季弥递给齐絮飞的,是德国勋彭堡于公元一九九○年出品的「枯葡精选白酒」,其色泽有别于一般白酒,是一种浓密、且带有橘色的金黄液体,味道非常丰富,含有柠檬、芒果、水蜜桃、杏桃等香味,价格虽然不是顶高,却是一瓶口感极好的佳酿。

  「你很会选酒。」虽不甘心,齐絮飞还是不得不承认他这方面很行。「之前选的那瓶香槟也很好喝。」

  这大概算是她下飞机以来,说过最客气的话。凝视着她稍显尴尬的表情,马季弥只是面带微笑地拿起酒杯,从杯沿观察她微酡的双颊,猜测她内心真正的想法。

  很显然的,她讨厌他。不,与其说是讨厌,不如说对他有成见。这件事从他们碰面的那一刻起,她就不吝表现出来,他实在弄不懂为什么。

  为什么啊……

  轻轻的啜了一口酒,马季弥极有兴趣发掘其中的奥妙,而他也发誓定会探得其中的奥妙,这将会是一场势均力敌的角力赛。

  「台湾很热吧?」他想起她那件被遗忘在车上的大衣,淡淡微笑道。

  「是啊,我没想到台湾竟然这么热,还带大衣来。」齐絮飞真想一巴掌把他打飞出去,竟提起她的痛处。

  「妳离开台湾太久了。」马季弥说。「这里和纽约不一样,纽约现在还需要穿大衣,台湾某些地方已经在穿比基尼,有很大的差别。」

  换句话说,她不够用功。来访之前,就应该把这些基本的旅游信息调查清楚,才不会像现在一样闹笑话。

  「我的助理没有提醒我这一点,这算是业务上的连络疏失。」明知道自己理亏,齐絮飞仍是桀傲不驯的抬高下巴。

  「我没有责怪妳的意思。」马季弥连忙解释。「我只是觉得,妳离开故乡太久,仅此而已。」

  「我从一岁起就跟随父母移居美国,对台湾并没有多少感情。」齐絮飞争辩。

  「我了解,所以妳才会带错大衣。」不要说感情,恐怕连气候都弄不清楚,这点从她带来的衣物就可以印证。

  「我们一定要一直讨论这件事吗?」可恶的男人,非得一而再、再而三的提醒她的疏失不可吗?完全没有风度。

  「当然不。」马季弥莞尔。「我们还可以讨论今晚的菜肴,我保证妳一定会满意。」

  说他没有风度,他又很懂得适时闭嘴,气煞齐絮飞。

  「可以开始上菜了吗?」马季弥风度翩翩的征询她的意见。

  「可以了。」齐絮飞为之气结,发誓这辈子没见过像他这么讨厌的男人,简直恶劣透了。

  「那我们就先从前菜吃起,这个时期的芦笋特别好吃,值得好好品尝。」

  马季弥按铃吩咐侍者上的第一道菜是「奶油松露白芦笋」,装在一个精美的手绘餐盘里,看起来相当可口。

  侍者分别在他们的桌子前放了这道前菜,齐絮飞拿起刀子,切了一小块放进嘴中咀嚼,发觉它们非常美味,尤其是最上层的松露,跟着奶油一起吃,有一种说不出的美味,完全不输给法国当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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