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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楔子

  西元一八八四年,即清光绪十年,乃大清帝国派钦差大臣出使欧洲国家的一个中西文化交流频繁的年代,一位俄国的伯爵夫人爱莎读了一本一六一五年出版的《耶酥会利玛龚神父基督教远征中国史》的书,书中描述中原的风土人情、伦理道德、宗教信仰等等,而原本就是个老好奇宝宝的爱莎夫人看完书后就渴望一游中国,为此,她还努力的学习中文,但丈夫不允许,两个儿子不赞同,独有小女儿跟她同呵一气,中文跟她一样学得呱呱叫……

  经过努力,她还是出不了洋,所以就找个中国新娘过洋来了。

  她帮讨厌女人的大儿子艾魁克买个中国新娘来俄国成亲,小俩口几经波折,总算有个好结果,而她这个不屈不挠的中国迷总算也让家人一一点头可以到中国畅游一番。



  可是媳妇儿害喜的严重,她担心她,也担心她肚子里怀的金孙,所以只好“让贤”。

  这二儿子杰恩一直想交一个比他嫂子还漂亮的中国美女回国,而跟她如出一辙、也是个中国迷的女儿凯瑟琳则想上陆去《按图索骥》,看看大清是否如书上所说的那么美丽,皇亲国戚是否傲蛮、不可一世……因此,兄妹俩相偕登船前往中国去了。

  不过,出了什么事?怎么兄妹俩上船两个月后,她的眼皮就开始跳个不停?

  杰恩风流成性、吊儿郎当;凯瑟琳古灵精怪、喜恶分明但过于好强,两人说好在中国游历三个月后就会回来,应该不会出事了吧?

  第一章

  中国苏州



  “完了、完了……怎么会这样嘛……”凯瑟琳抬头看著大门深锁的“回春堂”,嘴巴嘀嘀咕咕没完。

  她低头看著左右手上各拎的一个绸缎袋子,这其中一个装的是她那个中国嫂子朱情的哥哥朱曼尧的骨灰坛,而另一个则是苏州富豪叶伟富的骨灰坛。

  他们两人飘洋过海到她的国家俄国,一个找妹妹朱情,一个则是去投靠女儿叶霜,但其实他们找的都是同一个人。

  因为在家乡老克死新郎而被称为“妖姬”的朱情,在叶霜的奶娘林嬷嬷偷天换日下,代替叶霜出洋嫁给了她的哥哥,所以朱曼尧在找到朱情,得知这件事后,为了妹妹的幸福也为了赎罪,他就抱著前去投靠叶霜的父亲叶伟富一起投海,客死异乡了。

  而中国人最重落叶归根嘛,她在嫂子的请托下,提著这两个骨灰坛回到中国大清的土地,一个要交给朱曼尧的妻子江品洁,另一个就是交还给叶家。

  没想到叶家因生意失败,红墙绿瓦的宅院早已易主,而叶伟富的妻子也不知去向。

  而这会儿她来到嫂子的老家回春堂的药铺子前,也是大门深锁,看门上那厚厚的一层灰,她毫不怀疑这儿早就没人住了。

  真是的,她到大清是来看那些书上所说的什么眼睛只看天空、鼻孔也朝天空,下鄂也朝天空,走路有风、不可一世的皇亲国戚的,这会儿两个骨灰坛找不到亲人依靠,难道要她带著四处逛?

  就在凯瑟琳低头沉思瞪著绸缎袋子时,这苏州城古色古香的老街上已围了一大群瞪著这个外国洋娃娃的平民百姓。

  这个洋娃儿有一头垂落在肩后的金色鬃发,在璀璨的太阳照射下,就如同黄金般那样的耀眼。

  而那头如黄金般璀璨的金发则衬著一张粉嫩白皙的瓜子脸,瓜子脸上有一双带著梦幻却又骨碌碌的转动著思索眸光的紫色眼眸,微翘的鼻子、一张鲜艳欲滴的美丽红唇,众人的目光继续往下看,来到她那一身蕾丝低胸蝴蝶袖的白色蓬蓬裙,尤其是胸口露出的那一大片雪白肌肤,双乳间的乳沟更是让众人的目光不由自主的往那个部位集中……也难怪这儿的百姓们看得目不转晴的,瞧瞧自己身上的穿著,这不管男女老少,衣服可是从脖子以下一概包到脚丫子。

  但凯瑟琳除了胸口那一大片露出的肌肤外,这蝴蝶袖口下也露出两条光溜溜的雪白粉臂,这样诱惑人心的穿著可不输夜晚那些在妓院里伺候男客的姑娘们。

  可这会儿是大白天,而且她还是个洋姑娘,也莫怪众人不停的呼朋引伴,来到街上摩肩擦钟的挤著看了。

  凯瑟琳在此时抬起头来,看到自己成了众人嘱目的焦点倒是盈盈一笑。其实从下船踏上大清土地的那一刻开始,这样的场面就不少,所以她很习惯了。

  何况,他们此时围著她看的模样,跟当初她那个中国嫂子初抵俄国港口时,包括她在内的一大群洋人争相目睹穿著风冠霞坡的嫂子情形差不多,她一点也不会觉得不自在。

  “请问。你们知不知道回春堂大夫朱曼尧的夫人江品洁到哪去了?我有事找她。”凯瑟琳笑盈盈的以字正腔圆的中文向这街上的乡亲父老们询问。

  洋人说中文,众人先是惊讶的瞪大了眼睛,但随即交头接耳,议论纷纷起来。

  “没错吧?她刚刚在叶伟富的老宅前就用咱们的话问叶老爷的事了,她真的会说咱们的家乡话。”

  “还真的如你所说,不过,她问‘妖姬’朱情的嫂子又要干么?。”

  谁知道?但叶老爷的女儿出洋嫁给个洋伯爵将近一年,没想到这会儿就有洋女人上咱们的土地来了。”

  “是啊……是啊。”

  “众人的议论声此起彼落,但却没有一人站出来回答凯瑟琳的问题。

  凯瑟琳正想再问时,突然有个骑士策马往她这儿冲了过来,一把就抢走她手上的两个绸缎袋子,随即快速的冲迸人群,吓得围观的众人是惊声尖叫、仓皇闪身。

  凯瑟琳反应倒灵敏,她在瞥见一边的客栈门口拴了一匹黑马后,拉起裙摆跑了过去,一来到马儿旁边,一手扣住马鞍,随即俐落的翻身上马,倾身拉掉扣住马儿头上的绳栓后,即调转马头,不在意蓬蓬裙因坐姿而往上挤压露出膝盖以下的粉白纤脚,她俯身策马疾奔,追逐贼子去也。

  众人看她跟那名抢了她绸缎袋子的马贼往宁坤街上奔驰而去时,众人的脸色不由得一变。

  “这——糟了!宁坤街这会儿不是封街不准咱们平民百姓过去吗?因为咱们大清皇朝的十二阿哥要到镇亲王府上做客,一览江南美景,这会儿他的轿子应该就在宁坤街上了。”一名老乡绅忧心仲仲的道。

  “是啊,传闻十二阿哥蛮横、霸气,难伺候得很,所以镇亲王何威豪跟苏州府尹卢仁宏卢大人两人是严阵以待呢。”另一旁一名白发老爷子压低了声音暗暗批评著。

  “没错,这一贼子、一洋女人若惊扰了这个坏脾气出名的十二阿哥,会不会被砍头啊?”另一个老茶行的老板也是沙哑著声音低声说话,就怕他这话被他人捡了去,那他的顶上人头不保。

  “难说!难说了。”

  这儿名白发苍苍的老乡绅面面相觑,对那贼子倒不担心,反正只是个死有余辜的马贼,但洋姑娘笑盈盈的,又说得一口流利的中文,让人打从心里就喜欢起她,这会若不小心冒渎了皇室成员而被判了刑,岂不冤枉?

  由于凯瑟琳在俄国莫斯科时就是个马术精湛的俏姑娘,这骑术是绝不输前面那个抢她东西的贼子。

  因此,不到一会儿工夫,眼见就要追上了,她却被不远处行进而来的一支冗长队伍分了心,不由自主的放慢马儿的速度,既而又拉开了她跟贼子间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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