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都是太压抑的结果。心理医生可能会这么告诉她。然后教她要放松。
但那真是狗屁。
甘舜知从来就不信任心理医生讲的话,更遑论躺在长椅上让一个陌生人催眠她。
就在她病入膏盲的时候,何建楠出现在她眼前。
他并不完美,以她的审美眼光来看,甚至也不顶吸引人。
然而她就是同意跟他在一起了。以为这样就能治好她看到那些没有脸孔的健美的男体就浑身发麻、流汗腿软的毛病。
结果大错特错。
再一次失败的恋情,结果只是雪上加霜。
那证明了两件事。
其一,若不是她的前任男友根本缺乏爱的技术,就是她确实冷感。
其二——在其一不成立的情况下才允许成立——她真正需要的男人根本不存在于这个世界上。
就算她挺努力地幻想自己是高塔里的公主了,但她所需要的英勇骑士却永远不会出现。而当她将就现实里可以找到的青蛙,却在吻了青蛙后才发现,这种青蛙根本不会变成王子!而且——没有变成癞虾蟆就要偷笑了。
她不确定哪件事比较惨。
是渴望自己生活里缺乏的东西?抑或她所渴望的,根本是不存在的事物?
甘舜知不知道哪一桩比较值得哭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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桌上的面纸盒转眼间空了。
葛薇从皮包里拿出备用的小包面纸,拆开后递给甘舜知,同情又怜惜地说:
“舜知,我觉得这个城市不适合你居住。”
甘舜知需要的东西,在这个繁忙的城市里,很遗憾,恐怕找也找不到。
在葛薇说完话后,甘舜知打了一个喷嚏。
葛薇问:“感冒了?”最近正是流感的季节。
甘舜知摇摇头,皱着眉道:“惨,可能又过敏了。”台北既污浊,湿气又重的空气也不适合她的气管。
也许就如葛薇说的。这个城市不适合她居住。
但若不住在这里,她又能到哪里去?
成年以后,她的根就一直在这片钢铁水泥般的土地往下深扎。
存款、汽车、工作、公寓,都在这里。甚至衣柜里的服饰也是台北服,只适合台北这个城市。拔开这些,她如何能生存?
撇开这一切,重新来过,似乎是不可能的事?
2 顺着命运的指引,就能幸福吗?
“我告诉过你,天底下没有不可能的事。”跨骑在一匹刚驯服的棕色骏马背上,一个裸着上身的男人,甩着头,眼神里有着几分自负,颇有些得意地对着跨坐在栅栏上的老人说。
老人——其实也还不老——有着与马背上的男人极为雷同的轮廓。
“你是说过,但,小子,那跟你驯服这匹顽劣的马没什么关联,你只是运气和技术比别人好一些。起码你就不可能使时间倒流。”
马背上的男人没有立刻跃下马背,仍然坐在无鞍的马背上,让胯下刚驯服的马匹熟悉他的体重和气味。这是一匹年轻的种马,他前阵子才从育马场将它带回来。前任马主人因为它野性难驯,不得已只好卖了它。
而他却一眼相中这匹马的潜力,明知道有可能驯养失败却还是接受挑战地将马带了回来。
那是一个礼拜前的事。
直到今天、刚刚,他已经不知道从马背上摔下来多少次,也被牧场的工人和老头叨念得耳朵发痒,直说他买了一匹驽马。
他仰着头说:“让时间倒流要做什么?与其依恋过去,不如展望未来——任何一个有常识的人都会跟你这样说。”
老人抽起烟斗。“如果时间可以回到过去,或许你现在就会过的比较舒服一点。”
马背上的男人大笑。“你的意思是,你宁愿我回去坐办公室,把这个烂摊子丢还给你?”
老人咧嘴道:“当然不是。但是你至少可以挽救你自己的婚姻。”
绕着栅栏行走的马儿突然停了下来,男人从马背翻下来。对着栅栏外其他围观的工人呼喊道:“阿德,替我拿我的马鞍过来。”他回过头,眉眼与坐在栅栏上的老人几乎齐高。“你听清楚了,阿叔,我的婚姻是一场灾难,我如果曾经挽救,我就是白痴。而我很高兴我没有那么做。”
利树宽咬着烟斗,吐出一口烟圈道:“等你到了我这把年纪,你就不会这样说了。有个家庭,对男人来说,总是好的。”
利海粟不同意地耸耸肩。“只有没结过婚的男人才会以为结了婚的世界是天堂。”阿叔是因为活了大半辈子还打着光棍,才会认为有个家庭是件好事。然而回首自己那灾难似的婚姻,他倒希望自己从来不曾踏入婚姻的围城。
“所以你不会再婚喽?”老人挑起一双山一般的粗眉。
“我疯了吗?”利海粟嗤之大笑。
老人只是满意地勾起满是沧桑的嘴角。“是谁说的?天底下没有不可能的事?”
“那也得看我有没有那个心啊。”
牧场的年轻工人阿德适时拿来了马鞍。
利海粟接过马鞍,试着让这匹刚驯服的马适应马鞍的重量。他边低语安抚马儿,边替马匹上鞍。
一开始,马匹不适应突来的重量,移动着想把鞍具甩掉。利海粟只得全神贯注,没法再分神跟利树宽抬杠。
他轻轻地吹哨,渐渐地,等马儿重新被安抚下来后,才再次尝试放上鞍具。
牧工们在一旁看着,喳呼道:“这匹马扭扭捏捏,像个妞一样,老板,你确定它是一匹种马吗?”
利海粟上好了马鞍,接着调整好鞍带。“当然,我亲自挑选的,绝对是一匹非常有种的马。”笑声自他的喉咙涌了上来。一群大男人之间略带腥膻的笑话和笑声也肆无忌惮地传遍了整座山谷。
利家牧场,位在苗栗山区的一座山谷,与国家森林保护区比邻相接。
邻近的土地除了这片牧场以外,还有一小块地方属于一家小型旅馆所有。
而翻过山脊后,还有另外一座牧场。规模甚至比利家的牧场还要大。
那家旅馆的位置刚好就卡在两家牧场中间,成了分隔点。而地势梢高的旅馆也是这一带视野最好的地方。这证明当初买下那块土地兴建旅馆的罗家人就算不懂风水,也的确有一点生意头脑。
男人们的肆意谈笑,让这匹刚驯服的马显得有些焦躁不安。非得驯服它的人不断低声安慰不可。
“嘿,给这匹娘儿们样的马取个名字吧,老板。”牧工们鼓噪道。
利海粟握着马缰将马牵出栅栏。抚了抚马鬃,笑道:“我去试试它的速度先,如果速度很快,就叫闪电快,如果跑得不怎么样,嘿,就叫乌龟慢,如何?”是啦,很没创意,可他就是没有取名字的天份。
许是不想被叫做“乌龟慢”,当利海粟翻上马背后,这匹还没有命名的马立刻像闪电一样地飙了出去。
不过,最后这匹马的名字还是不叫闪电快。
谢天谢地。你说,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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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海粟放任马匹疾驰了好一会儿,才渐渐缓下速度。
他一向喜爱迎风奔驰的感觉。
每当他骑马奔驰风中时,总能感觉到体内沸腾的血液为那份自由而呼喊。
也许便是这种呼唤,才会让他在商场上纵横了十年后,放弃一切,再度回到最初的这个地方来。
这山谷,是年少时的他迫不及待想要摆脱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