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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给我李葳,其余免谈!(洛炜)

  第一次知道李葳这个作者是前年的事,那时候还在念书,回国度假当然得抱一堆小说犒赏自己,逛逛金石堂,顺便看看有哪些书上了排行榜,一眼扫下来,清一色都是那种外国翻译作品,如何让人成功致富的工具书,我撇撇嘴再往下看!“惊爱奇魔女”──李葳!哈!有一本小说!诸位知道可以上金石堂排行榜的文艺小说有多么稀少吗?她竟然是其中的一个,那时候觉得她真了不起,和李美人的小说结下了不解之缘,就是从那一天开始的……“食色性也”,她的书让我著迷的地方除了剧情精采之外,就是书中那一段段独树一格,让人脸红心跳的缠绵情戏,我算是被国外翻译小说养大的,在国外更是看了不少所谓的情色文学,笔法较直接的,都会让我有一种肉叠肉,瑜珈兼相扑的感觉,肉欲到让我已经无法产生任何感觉。

  可是李美人的书就不同,认识她之后,她告诉我“情欲并重”

  的道理,也因此看她的书除了有男女主角的内心戏之外,也少不了养眼的床戏,但激情不等于下流,看来看去还是喜欢撩撩人心动,却又恰到好处,好看啊!



  后来知道她就是希代的笨蛋琳?!那个我五专时就看过她第一本书的作者,顿时有一种原来我认识了一个言情小说界的活化石,这对凡事两分钟热度的双子炜来说,她的行为简直是不可思议!她可以持续那么久,不但没有被淘汰,反而可以屹立不摇,好一颗英勇的活化石!

  除了一人二角之外,她现在又办起同人志,不知道她是不是有练过素还真的一人三角,有三个分身,每一个分身都可以打打杀杀,而且都很出色。

  说到她的同人志,我就不得不对她广大的读者群说声抱歉了,本来我和读者们是站在同一条线上的,就是和她出门时,我都会顺口问一句:“你的雷电写好了没?”我是她的忠实读者,见面都不忘催稿。

  可是当她扔给我那些很棒、好看的同人志时,我往后的台词全变为:“同人志下面写好了没?”我忘了电后,也忘了上海十二少,全忘了!

  你们能怪我吗?她的同人志已经让我无法自拔了。

  严肃不是我的本性,正经过后我要来个“出卖李葳”了!



  我从来没见过一个漂漂亮亮、看似斯斯文文的女人,在餐厅那种怪异礼仪,不管是挟菜或是说话,她的餐具都会很不小心的掉落,不是“锵”一下吓了大家一跳;就是要招来服务生说:对不起,请再给我一副刀叉。

  她的小脑没问题,我可以肯定,她只是很迷糊!

  她的迷糊和记性不好有关,出门时容易忘东西,有一次我在她家坐在沙发上,冷冷地看著李美人在屋子中走来走去,直挡我看电视,我终于忍不住问她:“你到底在找什么?”

  “我忘了,只是出门前到处寻一寻,怕等一下忘了带什么。”

  看!就是这种奇怪的女人!如果我们两点要出门,她漫无目标的行走大概十二点半就会开始。(其实我觉得她缺的是一台迷你录音机,就是那种时时握在手上,将她的行程录下,然后可以重复拨放的那一种,话又说回来,就算我送她,她大概两天就掉了。)

  我们两个的个性差很多,相处起来还是有很多乐趣,例如说:我们都喜欢吃生鱼片,但我喜欢吃肥的,她喜欢吃瘦的,合吃著生鱼片是最快乐的事,我觉得甜品好好吃,她不喜欢,我就可以吃两份,再说到同人志漫画,她喜欢的是受,我喜欢的是攻,各喜欢各的不起冲突,我们绝对不会打架。

  零零碎碎的说了一些话,我搞破坏的目的也达到了,呵呵呵……这是春秋四杰的最后一本,下一个系列如果没有变化的话,会是一个很精采的系列,让我卖一个小小的关子,不是我不说,要是她老大临时决定不写了,被人围剿的是我不是她哩!为了保命我就不说,那,让我们一起期待吧!

  第一章

  那一夜,六岁的小赵骞睡著睡著,莫名的不安感让他夜半里惊醒过来。

  沉寂的黑夜中偶有几声鸟啼,沙沙作响的是窗外的竹林子,拍打在纸窗上的树影紊乱得像是疯魔……快下雨了吧?何时刮起这么大的风呢?坐在房里的他越看越怕,四周的黑暗可有躲藏著骇人的怪物,不断地朝他逼近。他努力告诉自己不能怕,心里就越是不安。他小心翼翼地爬下床,正要打开自己的房门,想去找个人陪陪自己时,却听到门外刻意压低的交谈声。

  “快走吧,再晚就走不了人了。”

  “不,等我一下,让我先去跟骞儿道别。”

  “还道什么别,万一惊醒小少爷,那我们就走不了了。花奴,你已经答应我了不是吗?既然要跟我走,一切放不下的也得放下。

  道别反而徒增伤感,让自己更难过罢了。反正以后咱们还是会有自己的孩子,我看咱们还是快点走,别再横生枝节了。”

  “可……可是……”

  是娘的声音?赵骞拉开门,果然是娘亲,还有那名才来没多久的管家。他早熟的脸蛋儿两湖黑水晶亮闪闪地盯著娘亲,天真的仰起头问道:“娘,这么晚了,你和管家叔叔要到哪里去?”

  “骞……骞儿?”赵花奴大惊失色,脸色发青,“你怎么还没睡?”

  “娘你要去哪里?骞儿也要跟。”

  “骞儿,娘没有要去哪里呀!”赵花奴只得强自镇定,蹲下身子环抱著儿子的小肩膀,“来,跟娘进房里去,娘带你去睡觉,乖!”

  骗人,他刚刚明明听见……可是惯于听从大人……的他,还是乖乖跟著娘亲回到房里,让她哄著自己上床,盖好被子。小脸从厚重的棉被底下探出来,不放心地再问了一次,“娘,你真的没有要离开骞儿吧?”

  “傻孩子,娘怎么舍得离开骞儿呢?骞儿又乖又听话的。来,快点睡了,娘唱摇篮曲给你听,好不好呀?”

  他柔顺的点点头,在娘亲甜美的摇篮曲声中,他打了个长长的呼,缓缓地入睡。赵花奴看著睡著的儿子,摸著他的小脸蛋,一滴清泪落在他的颊边,“儿子,千万别恨娘,娘也不想骗你的,可是我实在无法再和你爹爹生活下去了。我爱那个人……对不起,请你原谅娘的自私。若是带著你,你爹爹一定不会让我离开。不要恨我,长大后你也会明白娘这么做的理由,再见了,我的儿呀!”

  昆仑山深处,终年云雾缭绕,乍到此地的人,总会产生一种误入仙境的错觉。苍苍郁郁的无边森林环伺,若隐若现的云雾与宁静的风鸣树影,在在令人放松、安详。

  她只想在午后阳光穿过绿荫时,垂钓于溪边,咬枝小草稍作小憩,这样悠哉的过著日子。

  这也是为什么每次索慈总是把昆仑山当成是她的秘密避难场所,当她被凡尘的琐事逼烦了,她就躲到这山中来,享受宁静,学学仙人般的,不问世事,不问人世贪嗔痴。

  仰躺在溪边青草地上的她,有一下没一下的咬嚼著青草。

  温润如玉的和煦阳光像是热恋的情郎,恋恋不舍的抚触在她年轻充满弹性的柔肤上,却又不忍留下半点烫伤的痕迹,深怕破坏了这俏丽无双的容颜。向来有点顽皮的樱唇,半微启,更显得她皓齿如玉,有一搭没一搭的哼著小调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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