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是说马克翔是在作戏?」不愧是跟了赵震东三十多年的秘书,一下就听出他的话中话。
「很有可能,如果他要流连花丛中,早在他回来时就到处去采蜜了,不会等到我出现才想起要展现风流本色,他分明是在转移我的注意力。」赵震东不屑地哼着,鲁班门前弄大斧,他是这么好骗的吗?
「那么接下来您打算怎么做?」
「把『那个』寄给她。」
「马克翔?」
「不,齐雪儿。把当年我花钱请人写的和其他人写的一起寄给她。」赵震东阴险地笑了起来,这是他为那个女人准备的特别礼物,他等不及要看看,那个固执又愚蠢的女人在看清心上人的真面目后会是什么样的表情?
***
齐雪儿双手插腰,-脸很不耐烦地看着甫进门的马克翔。
「还没睡?已经很晚了,明天不是还要上班吗?」马克翔抬眼看钟,时针已经指向2了。
「你太过分了,愈来愈晚回来,你不知道我会担心吗?」
「我不是已经解释过了吗,这是不得已的权宜之计,只是暂时性的。」看她面色不善,马克翔轻声解释着。其实他也不想每天去应付那些庸脂俗粉啊!搞得他近来视力严重受损,实在有够委屈的,也不想想他是为谁辛苦为谁忙啊。
「哼!」齐雪儿别过头,一副不领情的模样。「差劲!你以前只不过是个无所事事的无业游民,现在却降格去当不务正业的花花公子。」
「什么不务正业的花花公子?」这是谁发明的词汇,怎么他从来没听过。
「不是吗?好好的无业游民不做,偏偏自甘堕落的去当花花公子,你以为这样真的有用吗?」
马克翔头痛得不得了,闻了一晚劣质香水让他开始神智不清了吗?什么时候无业游民变成一种高尚的职业了,竟然比花花公子还吃香。
「雪儿,我知道妳生气我去鬼混,我也不愿意呀!但是我不得不去,理由妳最清楚不过了,不是吗?」
「我知道是为我好,可是算了,你不用再这么委屈自己了。」
「又怎么了?」
齐雪儿不说话,将一个信封丢到桌上。「今天早上快递到我办公室来的。」
「赵震东寄的?」不用看也猜得出来。
「除了他,我想不出会有谁这么无聊。」齐雪儿耸耸肩,把信封内的东西拿出来,是一些剪报和杂志的影印。
「没想到他全留下来了。」马克翔看着那堆纸,没有笑意的脸是一本正经。「妳相信吗?」
「一半一半吧!有人说报纸上唯一正确的消息只有日期。」齐雪儿兴趣缺缺地翻着那些纸张,其实她根本没看完,她看的部分大概只有十分之一,不,也许是百一分之一吧!她向来没耐性看那种满是字的文章,何况这些新闻报导的内容大同小异,总归来说,就是「结婚纪念日成忌日」、「枪声响起,情归离恨天」、「大学生难解的三角习题,台湾的教育究竟出了什么错?」,图文并茂,死者悲剧性的美丽容颜印在正中央,正应验了那句话——红颜薄命。
马克翔盯着报纸上纪晴的照片一言不发,她笑得很温柔,因为早逝,在他心中,她永远是这样年轻美丽,从不曾褪色;而他的外表虽然依旧富吸引力,在那之后,心境却已行将就木,瞬间,他不知感到悲哀还是庆幸。
「你的前妻很漂亮。」
「本人更漂亮,是一种无法形容的美丽。看着她的眼睛,会觉得人生充满了梦想;听她说话,好象四周围都闪闪发光,有长着翅膀的小精灵在飞一样,是一种很美好的体验。」一提到纪晴,他的眼神是前所未有的温柔。
「你很爱她?」她的语气酸酸的。这个臭男人在讲到死了十年的爱人时,表情竟然这么温柔,哼!
「第一次看到她时,我很迷惑,总觉得她美好得不真实,这样的人真的存在吗?我很好奇,所以我开始想办法接近她,刚开始时那真的纯粹是-种好奇而已;因为她虽然美得不可思议,但不是我喜欢的那型,况且她已经有护花使者了,那家伙像条忠狗似的,把纪晴看得紧紧的,绝对不会有人有机会越雷池一步。」
「那条忠狗就是赵震东的儿子吧!」
「对,他叫赵佳楠,和纪晴是青梅竹马。那家伙简直把纪晴贴上标签当成他的私有物般,绝对禁止触摸。看他那种小心翼翼的样子实在令人不爽,我不禁想要好好地修理他一下。本来那也不关我的事,毕竟合则来,不合则去,我不会死皮赖脸的去缠着人;只是我所向无敌的魅力用在纪晴的身上却像踢到铁板一样,全给弹了回来,这是从来没有过的纪录,所以一方面是看不顺眼,一方面是不服输,我开始使出浑身解术,卯足劲去追纪晴。」
想起那一段艰苦的求爱岁月,还真是挫折连连,让他至今仍心有余悸。他生平第一次追女人追得那么辛苦,不断碰钉子,不断被泼冷水,鲜花和小礼物都不能打动她的芳心,全都进了垃圾桶里,他所得到的永远是冷冰冰的笑脸;但是更令他惊奇的是,一向缺乏耐心的他,并没有因此而断然放弃,还是每天努力不懈地继续攻势。当然,他也并非全然的释怀,毕竟对-个所向无敌的花花公子而言,纪晴的反应无疑是致命的一击,尤其向来都是女人自动倒贴他,鲜少由他主动出击,被女人惯坏的他,在吃了那一长串的苦头之后,虽然没有轻言放弃,但也让他开始怀疑是不是魅力不再,以往的辉煌战绩都只是浪得虚名?
「结果如你所愿,你追到她了。」这样的结果她早已从报纸上知道了,否则怎么会有那场婚礼;就算没有报纸,她相信,他最后还是一定能追到纪晴的,因为纪晴如果是刁钻难缠的孙悟空,那马克翔就是无所不能的如来佛,没有任何一个女人可以飞出他的掌心。
「是呀!生平第一次认真的想要一个女孩子,我迫切渴望得到她到不择手段的地步,好不容易使她的心向着我,未免夜长梦多,我甚至等不到大学毕业就决定要尽快和她结婚,这样就再也没有任何人可以阻挠我和她在一起了。我们举行了一个小而温馨的婚礼,婚礼结束后,我们走出礼堂,赵佳楠那疯子就来了,他真的有病,一脸的胡渣,眼睛红得像兔子,不知道喝了多少酒,全身上下都是酒臭,瞪得老大的眼睛好象要把我吞下去,我想他一定恨我恨得不得了,一看见我就破口大骂,伟同要去把他拉开时,他突然就掏出一把枪对准我开枪,结果纪晴为我挡下那一枪,子弹正中她的心脏,她当场死亡,这就是我失败的第一次婚姻,历时不到十分钟。」
真的十分短暂,他不禁要苦笑,看着前一秒还巧笑倩兮的佳人,下一秒已经变成一具没有生命的尸体躺在自己怀里,她鲜红的血染红了白纱,想叫却叫不出来,想哭却流不出眼泪。为什么平常运动神经出奇差的她,在那一秒却灵巧而迅速的为他挡下那一枪呢?为什么她这么傻,竟然傻到可以为他牺牲宝贵的生命。
「的确很富戏剧性,难怪报纸报了那么大一篇。」
真的,每份报纸都以大篇幅来报导这宗情杀案,因为这则消息实在太具有话题性了,事件的三个主角都是名校学生——死者素有校花美名,温柔婉约,秀外慧中,是所有男性心中理想的女性;凶手是商界名人之子,家财万贯不说,向来就是品学兼优、操行甲等的模范生,师长眼中的好学生,朋友眼中的好同学,父母眼中的好儿子,但这样素行良好的人竟然为情所困而犯下滔天大罪,令人扼腕。反观受害者,声名狼藉的花花公子,纪录不良的爱情累犯,为了抢人家的女朋友而不择手段,反倒成了众矢之的,一点也不值得同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