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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

  奇葩小姑姑 佑佑

  小姑姑出书了!

  最高兴的应该是我──佑佑小姐〔不能全念四声,那可有够「ㄙㄨㄥ」,得念一ㄡ一ㄡ才正点﹞ 。



  不瞒各位大爷小姐们,这可都是我的功劳。

  要不是因为本姑娘是个超级的「龙吟迷」,在小姑姑不隆咚的提着一大箱书,从国外回来时,借给她一堆现代小说杀时间,我这宝贝姑姑大概现在还窝在她那堆金庸和倪匡的骨董小说中,根本不知道现在的台湾新生代进步到哪儿了。

  当然各位看倌也就看不到她这本精采好玩的书了。

  所以说,小女子我是不是很伟大啊!为台湾文坛发掘了未来的一大奇葩!﹝别吐﹞

  说起我这位小姑姑,在我眼中可真是个不折不扣的奇葩。

  她是第一个带领我们打破传统的女英雄──从小我的一些「优良」嗜好,什么看漫画,看小说,玩电动,都是她启的蒙。



  她也是讲故事的奇葩──小时候,每晚帮我和弟弟讲床边故事时,她都可以自己改编故事,然后讲得口沫横飞,惊天动地,将我们这两个小鬼原本的睡虫,赶的一乾二净。

  她是看小说的奇葩──小学开始,她就是全校被没收故事书、漫画书最多的不法分子,一直到专科,还是贡献学校各类小说的「善心人士」。

  哎呀!她还属于很多方面的奇葩,等下一回她又叫我写序的时候再告诉你们。

  现在,先说她最近当选上的另一个奇葩──写小说。

  你们绝不会相信,她只是看过我书架上那二十多本的龙吟小说后,就执笔写出了她今天这第一本新书。

  厉害吧!这可能跟过去几年累积下来,捐献小说的义举有关。当然,也跟我有关,

  没有我在一旁的敲边鼓、传授「知识」,她哪能一蹴即成,对不?

  这是她的第一本小说,依我这小说盟主的眼光来看,她这第一次出击算是打出一支漂亮的安打。

  第一本嘛!我们总不能苛求她就得打出全垒打,对不对?

  不过,也不是不可能啦!只要有我这个一代盟主,再加上一旁帮忙摇旗吶喊的你们,多给她鼓励,给她支持,以及给她建议,相信不久她必定能打出「红不让」。

  小姑姑!我写完了,别忘了妳要贿赂我的一本新书喔!

  佑佑小记:国二女生,爱哭、爱睡、爱吃。唯二优点──越级念书,和有小范晓萱之称。

  第一章

  初秋,潼关县内

  满地滚动的落叶已明显地透露秋意的萧瑟感。这时若是再加上那么一场绵绵的秋雨,那就更符合诗人墨客的愁肠伤情了。

  还好秋雨并没有来,但是却有一场不大不小的「情雨」正在悄悄地下着……

  「哇……」

  「小姐!不要哭了啦!」

  离城门不远处的一条僻静小巷中,现在正传来一阵阵凄风惨雨的哭声,以及一旁急促的劝慰声。

  只见一位衣着华丽的妙龄少女,倚着墙头掩面痛哭,而旁边站着一个身穿水蓝劲装的清秀女子,一副不知所措的跺着脚,竭力想安抚她失控的情绪。

  其实说她哭得凄风惨雨,那可真的是一点儿也不夸张;她那张娇艳的脸庞,早已被那个鼻涕泪水糊成一团,手中的小手绢也被擦拧的湿湿腻腻,怪吓人的。

  「我说小姐啊!求妳别再哭了,人都走远了,还哭什么呢?」

  那个看似丫鬟的女子持续安慰着,她发现四周已有一些路人开始探头瞧往这边来,这种被当「观赏品」的感觉真不好。

  「妳别管我嘛!让我哭个够啦!」泪人儿哽咽的说着,根本不理她的劝。

  「很多人都往这边看来了,小姐!」

  「看就看嘛,人家伤心啊!」揉揉鼻子,小姑娘继续奋斗着。

  火铃真的快疯了!

  想她好歹也是五品侍卫官,今天却沦落在这边丢人。

  她是招谁惹谁了,怎么会有这样一个主子?

  若有不知情的人瞧见现在这种画面,或是听到她们俩的对话,铁定会以为她那个主子李瑾一定是刚与人经历了一场生离死别的痛苦,才会引起她哭得这么柔肠寸断、泪流成河的悲惨状。

  唉!是没错啦!刚刚的确是有一场生离死别的场面,但却与我们这位大小姐八竿子也打不着关系。

  打她火铃出娘胎以来,行走江湖这么多年,这种「奇事」加上这种「怪胎」,大概是世上唯一仅有的,绝对是可以用「前无古人、后无来者」来作形容,若哪天被史学家列入一代奇闻中,火铃也不会觉得意外。

  话说她伴随着李瑾小姐一路由城中走来,快到城门口时,就碰着了一队丧家的出殡队伍,那丧家一阵阵的哀泣声,确实也让在旁的路人闻声心酸。

  大街上的路人大都只报以哀戚的眼神,目送队伍经过就罢了!

  而对瑾儿姑娘而言,就不是那么容易能随便了事。那阵阵的哭声轻而易举的就刺激了这位天生天不怕地不怕,但却患有严重多愁善感毛病的小姑娘。

  就在葬仪的白幡经过后,咱们这位大小姐被悲凄的气氛一感染,看着看着也就跟着嚎啕大哭了起来,丝毫不输给那些丧家苦主。

  哭几声应应景那也就算了!想不到她似乎是越哭越有味,竟然一发不可收拾,哭得天地为之变色,风云为之卷起……

  「好可怜啊!」哭泣声中还不忘穿插一两句哀悼词。

  「是很可怜啊!妳哭伤了身体,我更可怜。」

  火铃深知李瑾的个性,早就知道她这一哭绝对不会轻易善罢罢休,没有一时半刻是不会停止的,为了避开旁人侧目,在她哭到一半的时候,火铃就赶紧拖着她避到这条人迹较少的小巷中,任由她哭个痛快。想不到……

  唉!她真的是有够会哭的啦!

  「天啊!小姐妳都快哭半个时辰了!」

  火铃真后侮没帮她准确计时。

  「我看妳这几天的泪水汇集起来,可以帮农人灌溉好几亩稻田了。」

  「妳还要继续吗?」

  「哎哟!我的妈呀!」火铃听得头都大了。

  人家说女人是水做成的,在李瑾的身上可真得到应验。

  李瑾抬头看看火铃。

  可不是吗?她自个儿也知道,自从几天前出长安城后,从生平第一次看到沿街讨食的小乞丐,她发达的泪腺就找到了表现的机会。

  她从来都不知道这世上竟然有三餐没东西吃的人。

  想她李瑾有次为了跟母亲呕气,狠下心来一餐饭不吃──只偷尝了一两口点心,就觉得快要饿死了,想不到现在竟然有人好几餐都没得吃,哇!还真的有够凄惨。

  于是乎她为那个小乞丐的悲惨命运大哭了一场,而要不是火铃阻止,李瑾大概会将身上那袋金子全部给那个小乞丐。

  接下来几天,她眼泪的功能也丝毫没有玩忽职守过,见了卖唱女,听了说书郎,都很捧场的发挥功能,哭他个一时半刻才肯罢休。充分发挥「人饥己饥,人溺己溺」的精神。

  今儿个是歇息两日后的再度发威,火铃也知道她那超级多愁善感的脑袋瓜子,现在不知又上演哪个「感同身受」的剧情了。

  「妳知道吗?」李瑾一面开口,一面还不放弃啜泣着。「那些人真的很可怜,妳想想看如果自己心爱的亲人死掉了,那是多哀凄的事呀!」

  惟恐火铃无法理解这种心情,李瑾紧跟着又补充着说:「人生最痛苦的事就是『死别』,万一……万一……我心爱的……」

  「哇……」又是一声悲从中来的哭泣。

  「我的天啊!原来妳……我说小姐,能不能请妳别再胡思乱想了。一个陌生人家的丧事,妳竟也能将它想象成一副自家人的丧事一样的哭着,妳真是……唉!我服了妳了。」火铃不禁翻个白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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