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维只好独自外出用餐。
这清雅幽静的小城,就是赫赫有名的苏连多。记得小时候,他曾跟着父亲与兄长来过几次。
他迎着海风,漫无目的地走着。忽地,他的目光被商店橱窗内的一只音乐盒吸引,驻足凝望。
象牙白色的平式纲琴上,镌刻着精细的雕花,掀起琴盖,手工精致的轮轴带出风铃似的悠扬乐声。
是「苏连多民谣」,在意大利,这是一首家喻户晓的民谣。
李维静静听着乐声,想着歌词中的涵义——
美麓的苏达多,碧波清荡的河岸……我亲爱的朋友啊!今朝你我分别海上,从此之后,我将独自凄凉,你的身影历历在目,期待你……早日归来。
真是奇怪,以前一点也不觉得这首曲子有什么特别之处,怎么今天听起来似乎特别感伤呢?李维苦笑,这是不是就是所谓的有感而发、触景伤情?
他捧起这只音乐盒,请老板以丝绒布,小心翼翼包起。
然后,他在傍晚时分回到了饭店。
推开门,方仲华已经坐在床上。
「上哪儿去了?」他问着,声调平稳,不若早上的冰冷骇人。
「没上哪儿,随便逛逛。」李维诚实以告。
「李维。」他唤了声。
「嗯?」
「去洗把脸,我带你出门。」
「出门?上哪儿?」李维微感讶异。
方仲华笑笑,「去了就知道。」
***
李维有些不敢相信,方仲华竟然租下了一艘豪华游艇。
十二月的苏连多,海风甚大,是不太可能在夜间出海的。
方仲华让游艇泊在岸边,豪华的四层楼游艇上,只有他们两个客人。
船上,烛光摇曳、美酒飘香,厨师为两人准备了丰富精致的晚餐,乐师则在一旁拉奏着乐器。
这……算是赔礼吗?李维不知道该不该问,这样的气氛下 似乎不该讲些杀风景的话。
当然,方仲华对早上的事,也是只字不提,彷佛两人压根儿没发生过任何不愉对桌而坐,举杯共饮,烛光美酒,月光海风。苏连多的海岸,似乎有一股醉人的魔力。
晚饭过后,带着微微醉意,李维整个人躺在甲板上,清亮的月光洒在他的身上,落满他年轻自信的脸庞。
「晚上风大,别着凉了。」方忡华扔了条毛毯给他。
李维笑着,没想到方仲华也有体贴的一面,「放心吧!我没那么弱不禁风。」
点了根烟,方仲华在他身侧躺下,望着满天星斗,他发现自己很久没有这么放松了。
「仲华。」李维唤了声。
「嗯?」
「为什么外面的人都管你叫银狐?你的头发又黑又亮,一点也不像啊!」李维笑着,像个稚气的孩童。
似乎感染了他的纯真,方仲华脸上的表情也明显变得柔和,「以前,我喜欢染头发。」
「哦?染成银色吗?」李维好奇地问。
「嗯,淡淡的金色,太阳光强的时候,看起来很像银白色……」悠悠的语意,有些缥缈。
「你喜欢这样的颜色?」李维侧过脸看着他。
「不,只是怀念。」
「怀念?」
「那颜色,很像我母亲的发色……」方仲华缓缓吐出一口白烟,掩去了他的面容,让李维看不清他的表情。
微爬向他,李维的脸近贴在他面前,彼此呼吸清晰可闻,「告诉我关于你母亲的事,好吗?」不知是否因为喝了酒的缘故,今晚的李维,似乎有着比白天更加旺盛的好奇心,酡红的脸上,带着一份醉人的奇特艳丽。
「仲华。」见他不语,李维又叫了一声。
「那是个很长很长的故事,你真的想听吗?」方仲华抬眼,凝视着眼前这张令他意乱情迷的脸孔。
李维点点头。
方仲华笑了笑,伸手轻拥住他,开始述说他这一生中,原以为会永远放在心中的悲凉往事……
***
原本,李维与方仲华是打算一早开车回佛罗伦斯的。
但是,昨天晚上,两人躺在甲板上,竟没完没了地聊了一整夜。
直到清晨,方仲华才拖着眼皮己沉重如铅却强硬死撑的李维上床睡觉。
当然,这一睡,就睡到中午过后才起床。
心理学家常说,习惯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此刻,这句话套在李维身上,真是再恰当不过。
原本一直习惯独睡的李维,自从被方仲华夜夜拥着同寝而眠后,似乎己开始对这样的举动感到理所当然。
白净的床单、午后温暖的海风、游艇上肢体交缠的两人,织就成一幅美丽静谧的画面。
「几点了?」李维问着,整个人仍蜷在方仲华怀中。
「两点半。」方仲华拿起搁在茶几上的手表看了一眼。
「嗯……这么晚了。」李维懒懒爬起。
不想让身旁温暖的体热离去,方仲华伸臂一抱,李维又重重落回他怀中。
「你做什么?」李维吓了一跳,眼中净是不解。
「别动,只要一下子就好。」低沉的嗓音,有着不容人拒绝的强势。
方仲华将他拥在怀中,低头轻触着李维金亮微卷的发丝,清爽淡然的味道飘落,让他有一种说不出的满足感,那是自从他的双手染满血腥之后,就再也不曾有过的感觉。
李维静静不动,任由方仲华抱着,男人强健臂膀上传来的强烈索求与渴望,让他泛起一种异样情愫,一种被爱、被需要、被紧紧缠绕的温暖情愫。
第四章
城郊外环道上,蓝色欧宝轿车飞驰着,车上播 着-调音乐。
方仲华带着李维,一路奔驰回佛罗伦斯。
初冬的意大利,已没有夏日遍野耀眼的向日葵花田,萧索的枯枝,在空旷的原野上兀自摆荡着。
吱的一声,方仲华突然踩住煞车,过猛的力道,让高热摩擦的煞车皮传出一股燃烧未完全的焦味。
「怎么了?」李维忙问。
「撞死了一只狗。」方仲华微皱着眉,「我下车清理一下。」
李维也跟着开门下车。
被压在车轮下的,是只奄奄一息的小狗,牠的后腿被辗断,鲜红血液流了满地。
「仲华,我们赶快带他去看医生。」李维急急喊道。
看医生?有没有搞错,为了一只野狗,需要这么麻烦吗?
不顾一旁无动于衷的方仲华,李维赶忙从车上拿出毛毯,缓缓移动灰毛小狗的身子,将牠抱起,「快走啊!还等什么?」
方仲华没有吭声,依着李维的意思,进城找医生去。
在罗马城郊外兜了一圈后,方仲华将车子停在一间大型的兽医院前,两人随即进入。
兽医接过满身是血的小狗,紧急为牠输血,并立刻施行手术,在一阵抢救后,总算捡回一条小命。
「要住院一个星期。」兽医对两人说道。
这么久?李维露出为难的表情。
「这只狗有血统书吗?」兽医问。
李维摇摇头,「没有,牠是我们在路上拾到的。」
「哦!那真是少见,牠可是一只血统纯正的阿拉斯加马拉穆犬喔!」
是吗?原来还是一只名犬。
「这种大型犬,外貌酷似西伯利亚哈士奇,不过在体型上可是整整大了一圈,个性上,对主人也较为忠实,如何,你想收养牠吗?」兽医检视着没有芯片又身受重伤的灰毛幼犬,一边转头问道。
李维想了一下,点点头,「如果可以的话。」
兽医笑了一下,对仍在昏睡中的小狗说道:「恭喜你了,小伙子,你有个新主人了。」
因为这个「突发事件」,两人的行程又耽搁了。
不过,李维在方仲华的允许下,拨了通电话回家,向父亲报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