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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2 页

 

  沙兰思毛绒绒的大拖鞋窝进沙发里了,整个人缩得好小,好小。

  “你爸爸跟你妈妈问了我家的情形了吗?”

  “问了。”

  “你怎么回答?”



  “我说你家住高雄,你爸爸是哈尔滨人,你妈妈是蒙古人,你是独生女。你所让我知道的就这些了。”

  沙兰思脱下了一只拖鞋,拿在手上转呀转的:“知道我为什么喜欢你家吗?因为我有一个叫人不喜欢的家。”

  那只拖鞋还在转,活像转个毛绒绒的玩具。

  “我有一个喜欢玩外遇游戏的爸爸。他蛮有两个钱的,也因为他有两个钱,所以他玩得很开心,很不惭愧。我还有一个不平凡的妈妈。她不争吵我爸爸的婚姻态度,并不是她容忍了我爸爸的行为。她相当伟大,她超脱了一个平凡人的观念,她原谅了人性。我很爱她,我不相信世界上有第二个这样的女人。”

  毛绒绒的拖鞋不知道什么时候又回到沙兰思的脚上了。

  “你也不要觉得我妈妈很可怜,听起来一副又寂寞,又孤独的样子。她是全天下最懂得安排生活的女人。她是妇女会的会长,是狮子会的会员。她管尽了天下事,什么台风水灾捐助啦,什么慈善义卖啦,她跑得比谁都快。不过,你不要以为她是衣衫朴素,每天爬起来,洗把脸,梳个头就完成仪态的老女人。”



  “那是我妈妈。”乔克尘笑着说。

  “对不起,我不是说这种女人不好。我要告诉你我妈妈每天活得很热闹,她爱漂亮,她是从年轻就漂亮到老的那种人。她衣着考究,有一套精雕细刻的化妆术。从起床到出门,她要花一个钟头以上的时间整理自己。她还要上健身房做健美操,每周固定打高尔夫球,没事还要听个音乐会。不过,她可不是故作风雅,我妈妈的音乐修养相当高。临睡之前,总要念几首诗给自己听。中文诗,英文诗,高兴了,还有法文诗,她有语言天才。”

  穿回去的拖鞋又脱出来了,这回是两只。套在沙兰思的手上,象木偶戏那样晃动着。

  “我妈妈可爱吧?二十四小时被她搞得不剩一秒,活象个大名人。喂,哪天认识我妈妈好不好?我妈妈已经晓得有个从未谈过恋爱的男孩在追她女儿了。”

  乔克尘做了个绅士的姿势。

  “怎么样?你妈妈大概很满意吧?”

  “不满意也没办法,她女儿就这么一个人追。”

  “不用谦虚。”

  乔克尘一把将沙兰思从沙发里抱起来。

  “我很有冒险精神。说吧,到目前为止,我需要击败几个英雄好汉?”

  “不盖你,没有。”

  “你这么颇具姿色,没有人动心?好家伙,没有诚实的美德,把你扔出去。”

  沙兰思尖叫大笑地紧抱着乔克尘的脖子。

  “真的没有嘛。男生都不敢追我,都被我的骄傲吓跑了。如果不是你这个哥伦布的嫡传弟子,死不灰心地发现我原来是这么优秀,这辈子我只好跟着去喊妇女运动了。”

  “兰思……”

  乔克尘一脸正经的要讲几句心底的话,紧扣着脖子的沙兰思突然哈的笑了起来,搞得乔克尘一肚子话咽了回去。

  “我想说……,你笑什么?哪里不对了?”

  “你好鲜哦,你刚叫我什么?”

  “兰思呀。”

  “可是你从来都连名带姓叫我沙兰思,突然一声不响的叫我一声兰思,听起来乱滑稽一把的。”

  “我总不能一辈子喊这个一定是我老婆的人,连名带姓的吧。”

  那种生成是一双智慧的眼睛,睁大的时候,亮得象点着的灯,照得人动也不敢动。沙兰思好半天,就这么睁着大大的眼睛。

  “两只眼睛睁那么大干嘛?”轻触着那双眼睛,乔克尘故作轻松的问。

  “你已经爱我爱得一塌糊涂了?”

  “我给你的感觉会遭到疑惑吗?”

  “起码……”沙兰思清晰地注视着乔克尘:“你倒底清不清楚我是怎么样的一个人?”

  “你以为我是随便就决定了跟我生活一辈子的人吗?”

  “你没有回答我。”

  乔克尘走到沙发旁,重重的把沙兰思一放,绕到沙发的另一头。

  “你骄傲,你自以为强过任何人,你坏脾气,你不能忍受半点委曲,你要全天下的人欣赏你,而且礼待你。”

  乔克尘走到沙兰思前面。

  “这是不是你?”

  停了有一会儿,乔克尘双手一摊,带点无奈的忍受。

  “不过,我也承认,你有条件玩这种个性。”

  “可是我却没有条件做任何男人的妻子。”

  “这我也承认。”乔克尘双手又是一摊,又是一脸无奈的忍受:“你不是那种丈夫回家时,会摆出新鲜菜饭的女人。也不是丈夫情绪不好时,能耐心等待他开朗的人。而你最没有条件做任何男人妻子的地方是:你不会抬头看你身边的男人。你永远是用眼角去打量他,甚至这个男人跟你在热恋。”

  沙兰思一跃而起,勾住乔克尘的脖子,亲吻乔克尘的下巴。

  “嫁给你,老五!哪天你想结婚时,千万请你只考虑我。全台湾再没有第二个家伙知道我这么多,全台湾再没有第二个家伙把我看得这么清楚。被你了解得这么透彻,不嫁给你嫁给谁嘛!我要嫁给你,我就是要嫁给你!”

  开心极了,谈恋爱谈得这么深,缺点跟优点又有什么差别了?谈恋爱谈到这么近于死去活来的地步,人生观,生活态度不同,又怎么样?

  * * *

  “我觉得你可以再考虑考虑。你想想,两个月的时间,每天唱两场,轻轻松松的赚正当钱。何况还可以顺便看看欧洲风光,等于是去旅行嘛。”

  于嘉嘉的经济人彭新利,嘴皮都快说破了。沙兰思拨弄着吉它,犹豫着。

  “嘉嘉去吗?”

  “当然去。”

  “你为什么不找别人呢?”

  “我的天!你要我说几遍?人家这次请的不是只有长相的歌星,是要真有点本事的。我也不是奉承你,这样吧,我把话说开了。”彭新利叹了口气:“欧洲那边要请两个最好的歌星,我当然首先考虑到嘉嘉啦。可是,凭良心说,嘉嘉实在不挺突出。所以我想到你,如果有你的话,起码可以把素质提高点。人家花钱的也不是聋子,上一次当,下回我还想不想再做这个生意了?”

  “那么你是利用我喽?”沙兰思笑了笑。

  “我是请你帮忙。兰思!我彭新利的为人,你平常看得很清楚。我不是拆烂污的,也不会对歌星玩花样。现在帮不帮忙,回我一句话。”

  吉它一扛,沙烂思站了起来。

  “好,就这么决定。”

  “一言为定,决不更改。”

  “决不更改。”

  彭新利高兴地伸出手来。

  “下个月中旬走,明天把相片给我,我给你们去办护照。”

  “明天下午四点,我在第二摄影棚录影,我会准备好。”

  离开了电视公司,才出大门,就有这么巧,那个好久不见的唐吉,骑了部好漂亮的摩托车,神气巴拉的迎面过来,唰地一声,停在沙兰思面前。

  “嗨!”

  沙兰思吓了一跳。这可是认错人了?崭新的西装,套在那张娃娃脸的身上,那是记忆里的唐吉?

  “好小子,穿西装啊!发达啦?”

  “怎么样?”唐吉跳下车:“一表人才吧?”

  沙兰思上下地打量了一番。

  “嗯,还真象回事。一两个月不见,换了个人了,穿西装,开新车,怎么?捡到钱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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