丫母刚好下楼,说牠的名字叫嘟嘟。
小嘟仔--呵呵,豫弦高兴死--!
小嘟嘟就这样在我们家住了下来。
每次在喂牠吃饭的时候,看到那双圆圆的眼睛跟左摇右晃的小尾巴,手里正在挖着宝路的汤匙都会忍不住多挖一点。
多挖一点......多挖一点......
小嘟嘟就在豫弦努力地照顾之下下,过了一岁生日。
有一次,豫弦带着小嘟嘟去兽医那里洗澡兼除虱的时候,看到医院的诊疗台上有一个体重计,好奇之下,就把小嘟嘟放了上去。
咻--体重计的指针一直狂奔。
指针指向......、六!
呼--才、六公斤咩。
豫弦拍拍胸口,咱家的小嘟嘟还不算太重嘛!
「砰!」一个不知名的东西忽地击向豫弦的头。
鸣--谁打我?
一只海滩鞋掉在地上。
篮色的,还有一朵耸耸的小花。
豫弦摀着受重伤的后脑勺向后转。
看到玲音只穿著一只海滩鞋走来,怀中还抱着爱犬皮皮。
「死玲音,干啥K我?」
「妳的小嘟仔......」
「怎样?」
抖抖唇角,玲音的额上好象冒了不小黑线。
「有博美狗会重到、六公斤吗?」
小嘟嘟兴奋地摸到玲音身上认识新朋友去了。
呃,没错,咱家的小嘟仔是博美......那种小小只有点神经质的博美。
「有呀,牠。」豫弦指着挂住玲音不放的小嘟嘟。
「妳也太厉害了,妳知不知道普通博美才两公斤,跟皮皮(小吉娃娃)一样重,妳把小嘟嘟养到、六公斤。」
「才、六公斤嘛......」豫弦噘着嘴,小嘟嘟不会很重呀。
嘿咩嘿咩,小嘟嘟只有皮皮的三倍重而已呀。
「......」玲音无言以对。
「可爱就好,我的小嘟嘟最可爱了。」豫弦开始自我陶醉起来了。
嗄!玲音狠狠地甩开小嘟嘟。
「妳说什么?我的皮皮才是最可爱的狗。」
豫弦皱皱眉头。
「我的小嘟嘟是最可爱的。」
「我的皮皮。」
「小嘟嘟!」
「皮皮!」
「小嘟嘟......」
「皮皮......」
附注:我的小嘟嘟是世界上最卡哇伊的狗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