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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来是有感而发啊!

  人比人气死人,总会有比不过别人的时候,亭卿并不在意大家说她的闲话,正想安慰母亲几句,石母突然从椅子上拿起一个白色皮包。

  “这不是你张阿姨的皮包吗?她没钱要怎么买菜?”

  石母立刻拨了张太太的手机。石母心想这年头有一机在手真是方便,明天就去给亭卿配一支,以后也比较容易掌握女儿的行踪。



  挂了电话后,她将皮包交给亭卿:“张阿姨快到家了,你帮忙送去,我也要开始做晚饭,你爸爸快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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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亭卿走在她熟悉的不能再熟悉的路上,张太太住在不远处,她从小就常去她家里玩。

  张太太有一儿一女,和亭卿年纪相近,男的名叫明煌,比亭卿大一岁,女的叫秀仪,比亭卿小一岁,大家小时候常玩在一起。

  他们三个读的小学、国中皆是同一所,在学校更形成牢不可破的金三角,不过从高中开始,就读的学校不一样,彼此往来就没像以前那么热络。

  走在张太太家路上的亭卿,注意到路旁正好有几个小孩在玩跳绳。



  有个小女孩不小心跌倒了,其中一个小男孩跑去扶她:“会不会痛痛?”

  “唷!男生爱女生。”其他小孩纷纷朝他们扮着鬼脸。

  听到别人起哄,小女孩的脸红得像苹果,那个小男孩则不理会其他人,扶起小女孩就走:“去我家找我妈妈涂药,伤口很快就会好了喔!”

  其他人还在他们背后笑道:“羞羞脸!”

  在一旁把所有事都看在眼里的亭卿心想,这小男孩小女孩应该就是所谓的青梅竹马吧!小时候两小无猜,不知道经过许多年后,他们还能保持这样子吗?

  有许多事情是不得不改变的,就算有心,也不能阻止时光流逝,物换星移。

  亭卿暗暗想着,过了十年,甚至二十年后,她的老朋友还会有多少呢?所以她其实很羡慕像妈妈这样,结了婚孩子都大了,还常跟老朋友往来。

  不过到那个时候,也会像刚刚她妈妈把她和王伯的女儿比较一样,彼此互相比较,比工作、比配偶、比财产、比儿女成就……即使表面上不明说,也会暗中较劲,不会像小时那样,大家嘻嘻哈哈的没有芥蒂。

  突然觉得想太远了,她告诫自己停止胡思乱想,继续往张太太家走去。

  亭卿远远就看到张太太已经站在家门口焦急地东张西望,明煌则站在张太太身边。明煌比他母亲高了足足一个头,身材也变得结实多了,不像以前那副瘦竹竿的模样。

  张太太看到她来了高兴地迎上前去:“哇!谢谢你特别送过来,刚刚我去黄昏市场买菜,掏钱时才发现皮包不在身上,害我急得要命,还以为被扒手扒走了。现在可以赶快去买了。”她回头吩咐明煌:“明煌,你赶快请亭卿到客厅坐坐,喝杯茶再走。”

  亭卿本想推辞,明煌却已经笑着一手张开向着门,一手推着亭卿的背:“进来聊聊啊,你好久没来我们家了。”

  他态度十分热情,亭卿也就大方地跟着他进入客厅。

  “秀仪没回家啊?”

  亭卿手里捧着明煌拿给她的果汁,她知道秀仪去年刚考上另一间北部的大学。

  “是啊!像你们这样真好,不住在家里就可以毫无顾忌地参加社团活动,交男朋友,哪像我就事事要和家里报备,好麻烦啊!早知道当初填志愿,就不要填中部的学校,现在后悔莫及啦!”

  看到明煌摇头叹息,亭卿噗哧一笑。对喔,明煌的学校离家只有两公里远。

  亭卿和明煌天南地北地聊东聊西,从小时候到现在大学生活,气氛轻松愉快,明煌也三番两次地帮她添果汁,两人聊得都忘了时间。

  不知不觉中,时钟上的分针就绕了快一圈了。

  “啊!我要赶快回家,家里应该饭都煮好了。”亭卿突然如梦初醒。

  “明天再聊吧!我请你吃午饭好了,附近新开一家回转寿司不错,我记得你最爱吃寿司,最近天气这么热,适合吃寿司。”明煌显然意犹未尽。

  “一起吃饭当然可以,但无功不受禄,不用你请啦!”亭卿不想白白占明煌便宜。

  明煌送她到门口,一开门却看见母亲站在外面,似乎被突然打开的门吓了一跳。

  张太太不等他们开口问,抢先说:“我刚好回来,刚刚买菜的时候遇到朋友,大家聊了一会,所以这么久才回来。”

  “快饿扁了啦!”明煌摸摸肚子埋怨道,一旁的亭卿看到他一副逗趣模样,忍不住笑了。

  亭卿告别后,张太太吁了一口气,幸好她家明煌不算太笨,还懂得邀亭卿明天共进午餐,不然就枉费她站在门口偷听了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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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萱伸了个懒腰,肚子咕噜咕噜地叫,她这才想到她太专心在书本上了,都忘了要吃饭。

  现在天都黑了,她今天早、午餐只是随便吃些面包,难怪现在会这么饿。

  她往窗外一看,於濬的车子还停在下面,他今天来监视她一整天了。

  呵!可以好好利用他一下。

  “喂,於濬!”

  住在五楼顶横加盖的她用大嗓门往下一喊,於濬拉下车窗探头出来,表情有些不耐。

  “我好饿喔!”采萱像是求救般哀嚎着。

  奇怪了?她很饿,关他什么事?

  正想关上车窗不理睬,采萱却又惊天动地的狂叫:“快饿死啦!我要吃饭。”

  附近有几扇窗子开了,探出来的头都异口同声对着於濬怒斥:“吵死了!你还不快带她去吃晚饭?!”

  一会儿,采萱就得意洋洋地坐在於濬车上,翻着美食杂志。她喜欢买这些美食杂志回来望梅止渴一番,因为平常根本就吃不起这种高价位的食物。现在,就派上用场了。

  她一面翻阅,一面口水像是要掉下来了:“哇!这家好像很不错,牛排看起来好嫩。嗯,那一家的也很……”

  於濬原本还老大不开心,不过现在看到她那副馋嘴像,顿时也觉得饿了。

  他平时喝太多茶,胃口一向不怎么好,每餐吃的不多,像是解决例行事务随意进食。这时看到采萱的样子,就像是这些山珍海味,就能让她觉得幸福似的。

  他语气缓和下来,不过视线还是直直地看向前方:“好啦,我知道你的目的了!就请你吃晚餐,当作让你喝难喝药水的补偿吧!”

  采萱雀跃地抱住於濬,也不管他正在开车与否,高兴地狠狠往他脸颊亲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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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啾!”亭卿打了个喷涕。

  她房间的书太久没清理,灰尘好多。

  她的书架几乎布满整个房间的墙面,这些书都是她的宝贝,每次回家来一定要看个痛快。她曾想过把所有书都搬到租处,可是数量实在太多,恐怕她租的房间都会被塞满,只得作罢。

  亭卿自小即喜欢阅读,这使得她养成了安静内敛的个性。她看过许多类型的书,不管是小说、散文、诗集都涉略甚广。在考大学联考时,由于对文学的爱好,原本想读文学院的科系。但在考完后的那个暑假,亭卿参加了一个义工活动,活动内容是照顾住在养老院孤苦无依的老人,在那段时间,她深刻体验到做义工那种“施比受更有福”的感受,这段经历使得她毅然填了社工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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