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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一双帅气的女用休闲鞋急急地踩在地毯上,而它的主人——一个身材高姚、服装呈中性化打扮的女子。正面露凶相,匆匆地向设计部经理的办公室走去。

  “经理,你这是什么意思?”她推开门就向坐在办公桌后面的人咆哮。忿怒使她顾不得应有的礼仪,也管不了他正有客人在。

  “Betty,你来得正好,我正要找你呢!”他笑脸相迎,才不管她的满面怒容。“我绝不会答应把我的成果拱手让人。那是我研究了两年的心血!”她向他怒吼,呼吸因气忿而急促。



  余孟华,一个身高一百七十公分,喜欢将傲人的身材包装在中性化衣服下。将大眼睛隐藏在眼镜下的女性。她总认为自己没有女人味,太过于男性化,殊不知她认为太过平板的身体曲线,是令女人嫉妒的修长玲珑;她觉得太大的眼睛,是让男人迷醉的盈盈剔透;而她感到过尖的脸型,却是中国五千年来所有美女共同有的特征——瓜子脸。总之她对自己的外表不满意极了,这些她认为的缺点,只要她能隐藏起来,她是绝不会让它露出一丁点来的。

  她会有这样的装扮,说来说去大概要怪余爸爸了。当年余妈妈怀第一胎时,余爸爸倒也有新时代的想法,认为是男是女都无所谓。因此余妈妈产下一名千金后,余爸爸欣喜地为她取名为余孟梅。余妈妈怀第二胎时,余爸爸还是能秉持他时代尖端的看法,所以第二名千金出生后,余爸爸想到了四君子——梅、兰、菊、竹。所以余孟华的二姐就是余孟兰了。可是,余爸爸有再先进的思想,却仍然抵不过中国传统的观念,当余孟菊出世后,余爸爸已开始渴望有一个儿子了。

  然而天不从人愿,接着出世的当然就是余孟竹,那时余爸爸简直沮丧到极点了,一连生了四个女儿。他开始后悔为什么要用四君子来命名,为什么下用松、竹、梅,这样他就有两个女儿一个儿子。可是现在。一连生四个女儿,他几乎已没有勇气在奋斗下去了。就在绝望中他看到了一线生机——既然四君子的名字都用完了,那可见第五个会是一个儿子了。因此在他几番努力下,余孟华出世了,当他听到又是一位千金的一剎那,简直跌入了万丈深渊,他失意地不可自拔,但他听到余孟华宏亮的哭声。看到她好动的小脸蛋时,他心中有了一个希望:他决定将她当男孩子养,并给了她一个中性化的名字——余孟华。

  也许是上天可怜余爸爸爱子心切,虽然在余妈妈及众位姊姊的极力反对并偷偷地施以女性化教育下,余孟华仍然长成如男孩子一般的身高,并且活泼好动,体育万能却不会任何家事。就因为在这种两极的教育下,产生了一个矛盾的余孟华,虽然明明有着女性的气息,却偏偏自认为男性化,并将自己所有女性的条件掩盖了起来,而以一颗坚毅的心投入男性占优势的工作与男性竞争。

  两年前,余孟华初到普生科技公司时,她的才能并不受重用,虽说这是一个男女平等的时代,但在高科技的领域中,毕竟多少还是存在着歧视女性的思想。余孟华决心要扭转这种现象,因此除了公司分派给她的工作外,她开始着手私下研究人性化机器人的开发,也幸而公司对她的不器重,给她的工作既简单又轻松;但如果她让另一个男人接管了她的成果,那么她所努力打破的观念岂不又回到源头了吗?

  噢!想都别想!她绝不会答应的。



  “Betty。你先冷静一下。我想你有点误会。”

  设计部经理仍是合着笑对余孟华解释。

  对一个大企业经理来说,他的年龄算是轻的了;三十三岁的年龄,再加上他的地位及可当明星的外貌,他当然会成为全公司最有身价的单身汉。

  邱世泽刚进公司峙,当然也是设计部的研究员;但是公司很快地便发现他的人际沟通技巧更胜于他的专业知识。因此在设计部经理的职位一有空缺后,他就成了研究设计的逃兵。而他应用在人际上最厉害的武器,就是他那迷死人不偿命的微笑了。

  “误会?难道你没有从美国请回来一位秃头、四眼田鸡的矮冬瓜?”余孟华忿怒地反问。

  “秃头、四眼田鸡的矮冬瓜?你从哪听来的?”这次邱世泽没办法再保持笑容了,他讶异得下巴都快要掉下来了。

  “不是听来,是看来的!像这种有好几个博士头衔、埋头在科技钻研的专家,不是都该像电影里演的‘绝顶’聪明,而且疯狂,并戴个深度眼镜的矮冬瓜吗?”

  余孟华理直气壮地说,在她的观念里,那种天才型的人都该长这个样子的。

  “如果这么说,那你发明了欧比,你不是也该长成那样吗?”声音中可以听出他极力忍着笑,他的眼光并且向沙发上坐着的人瞄了瞄。

  “我还不到那种境界。”余孟华闷着气否认。

  “喂!秃头、四眼田鸡的矮冬瓜,发表一下意见吧!”说完后他再也忍不住地大笑起来。

  只见坐在沙发上的男子,紧蹙着眉缓缓地由沙发上站起来走向余孟华,他叹口气,露出他迷人的笑容对余孟华说:

  “小姐,恐怕你的印象有点偏差,如果我们认为的是同一个人的话,我记得那是一个高大、强壮,并且迷人的美男子。”他很有自信地说。并不是他自大,他只不过是将别人对他的形容重复一次给她听而已。

  “你是……”余孟华这才注意到房间里还有别人。

  天呀!他有多高?一百八十五?余孟华讶异地盯着他,在台湾要找到这么高的人实在不容易;她有一百七十公分,虽不是高得离谱,但也让许多男生却步了,而他,她竟只刚到他的耳垂而已。

  “我就是那个秃头、四眼田鸡的矮冬瓜。”他向她露出致命的微笑。

  余孟华的脸很快地红了起来,为了他听她不实的批评,更为了他的笑容。

  她在心里暗自惊呼,天呀!自己错得多离谱!这样的男人怎么可能跟她的形容搭得上一点边;他是属于阳光型的男人,健康的气息可由结实的肌肉及挺拔的身材完全表现出来。他并不是像健美先生一样有一身纠结的肌肉,但却可从薄薄的衬衫下,隐约看出宽阔的胸膛及强壮的手臂。他就像他自己形容的——高大、强壮,且迷人。一般这么魁梧的体格很少会有一张俊美的脸,但是他就有。哦!余孟华再次在心中呻吟了一声,她怎么会有那样的偏差呢?不过就算他形容的没有错,但是自已亲口说出来,那也未免大自大了吧!

  一旁看热闹的邱世泽,早已笑得腰都挺不直了。他认识罗臣斌十四年,同从没有听过有人这样形容过他,而且还是一个女人。

  “呃——”余孟华尴尬地不知如何开口,但是总不能僵在那里吧!于是便解释着说:“我没想到你这么年经,我以为会有那种成就的应该……”

  “应该是一个老头子?我也没想到欧比竟是一个女孩子发明的。”他含笑地看着她,并不怪她。

  “你有性别歧视?!”是疑问也是指责。

  “当然没有,只是余孟华……我以为这是个男孩子的名字。”他有些不好意思自己话中的失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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