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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7日

  最喜欢的冬天来了,空气冰冰凉凉,讲话还会有白白的烟吐出来,觉得好像站在雪上一样,皮肤冰凉,体内却可以吐出热热的心情。

  讨厌的是,要上辅导课,只能呆坐在僵硬无生命的木椅上。但是,今天的辅导课不一样,因为我往窗外望下时,看见L和警卫伯伯养的小黄狗玩。这种天气,他竟脱下外套,只穿着长袖白衬衫在石这上和小狗追逐,一边笑一边吐着白烟。

  好羡慕哦。



  不小心被老师发现,叫起来罚站,我只希望他别抬头看我们教室,否则多丢人啊!

  上次在课堂上偷看“窗口边的豆豆”,看得忘我的笑出声,已经被罚站遇一次,今天又……够跌肢了……

  12月24日

  今天是平安夜,是情人相偕同游的日子,班上有些同学已经有男朋友,快乐的计画今晚的约会。大家都不相信我没有,因为她们说至少有五个以上的男生要和我做朋友,实际上我隐瞒了更多,徙开举以来,至少收到十封以上。

  但是这之中没有L。

  他甚至没有发现我的存在。



  心情烂得一塌糊涂。

  士达看完,又是笑又是遐想纷飞,照她的日记所叙判断,这个女孩应该长得很漂亮。

  他竟然没发现她的存在?

  该死,十年前的他一定是个瞎子。

  她现在依然漂亮吗?

  “嗨,雷达。”浩宇又来探勤。

  “嗨。”

  “又来了?”浩宇看到桌上的信封。

  “嗯。”他眯着眼笑,不让浩宇看见他眼中闪烁的颜色。

  “这么高兴?”没有躲过浩宇的眼尖。

  “她很可爱。”

  “有照片?!”浩宇横过身来要抢士达桌上的信。

  “没有!”他拍掉浩宇的手,“我是指她的个性很单纯、很可爱。”

  士达对浩宇那种以美女为食物的态度实在莫可奈何。

  “以你现在的年纪看待一个高中女生的日记,当然觉得她天真可爱,问题是,十年?!这中间隔了十年。”浩宇用手指交叉比出十,还很用力的强调。

  “你不懂,我对她有种熟悉的感觉。你不知道,我向来讨厌那些女孩一天到晚想吸引我注意,只差没大打出手,但是,她似乎没有,她安静的活在自己的观察中,虽然我就是她观察的目标,可我并不觉得讨厌。”

  “才几封信?!你怎能肯定她没有去引你注意?”

  “这几封信跨越将近一学期的时间,她都没有出现我面前。”士达自然的为她辩白。

  “老天,你爱上她了?就这些信!你便可以……哦,我该告诉MISS林这个方法的。”浩宇简直不敢相信。

  “MISS林可能写掉一缸水,我都不会有这种感觉。”他苦笑。

  浩宇沉默半晌,“那元琦呢?”

  “算了,别提她。”他的口气中带着放弃且近似愤怒的坚持。

  “咦──”浩宇灵光一闪,“这个她有没有可能是元琦?”他知道他们同校。

  士达的心停了一拍,才又继续跳动。

  “有可能,对不对?”浩宇乐得大叫。

  “不、可、能。”士达冷冷的回答,虽然他也想过这个可能性。

  “为什么?”这两个人仍在持刀对抗?浩宇实在受不了他们。

  “我说不可能就是不可能,没有为什么。就算全世界的男人都死光了,她也不可能对我……”士达低下眼找烟。

  他有没有看错?士达眼中那抹神色是受伤?向来只有女人追、从不曾追女人的士达被女人伤了心?浩宇不太确定。

  “你和元琦到底怎么了?”这是浩宇一直想问的事,毕竟他是因为士达而退出的。

  士达沉默地点起烟,不回答。

  不可能是元琦!如果是她,早在毕业典礼那一天,他们就在一起了,她不会不答应。

  纵使他再怎么希望“她”就是元琦,事实也会让他打消这个念头,“她”不会像元琦一样,在彼此缠绵之后用那种残酷的话伤人,所以不可能是元琦。

  救命!他又想起那天了,她的第一次。

  要命的是,那也是他的第一次!

  她竟然可以那样不在乎。

  熄掉烟,他一同熄掉对那个女人的任何一丝想念。

  ☆ ☆ ☆

  厨房中的元琦身上已经沾满油渍、色彩,但是比起流理台上酱油倾倒、盐洒、肉飞、番茄汁乱喷的惨剧,她可以算是一个完人。

  她不过是想炒饭罢了,上帝怎么可以忘了赐予她这项女性应有的本能!元琦愤恨的想。

  从佳佳口中转述恒祥的话带来的消息是:士达恢复正常了,他不再和护士小姐们出游,因为他似乎迷上了一个未曾谋面的女人,那女人不断的寄信给他,但并不说明她是谁……

  很好!第一招已经奏效,那些信阻止了他和那些俏护士胡来,这就是元琦的用意,要不然等她手艺学到像佳佳那样可以讨好他的胃的时候,他可能已经结婚三年了。

  已经寄出的信,都是她慎选过不会让士达产生联想的内容,但是,天哪!那些内容真教她睑红心跳,像把心掏出来让他翻看检查一样,不过很值得,效果显著。

  只是,扣掉内容不可有班上同学名字的、不可有乃芳名字的、不可有自己签名的,所剩也无多啦。

  她的手艺却依然那么差!

  怎么办?

  现在只要她走进厨房,全家人一定跑光光,连投投都有借口。

  “琦琦,只要不把厨房炸掉,随便你怎么煮,没关系。”这是她妈出门前的留话。

  “琦琦,只要你别逼我吃你煮的东西,随便你把厨房炸掉都没关系。”这是元奇出门前的特别交代。

  “妈,只要你别把元奇不吃的东西给我吃,我协助你把房子一起炸掉!”这是投投用眼神做的表白。

  太过分了!这两个人加上一条背叛的狗!

  还是她爸最好了。

  哪知她才转向父亲,狠心的老爸竟说:“琦琦,自从上次吃了你煮的稍微焦了一点的稀饭,爸爸到现在只要一开口,都觉得有火药味,你饶了爸爸吧。”

  太太太过分啦!真的只有一点焦味而已嘛!妈妈却把她用的那个锅子丢掉,说什么已经焦黑得刷不掉。

  气呼呼的看着眼前这盘已呈锅巴状态的“巧克力色”蛋炒饭,元琦泄气的想把厨房炸了。

  叮咚!

  这家人全死光了,没人啦。她一边咕哝,一边走向大门。

  是邮差,送来一张红色炸弹。

  这年头喜帖还用挂号寄送?!太过分了,今天她分外觉得上帝根本遗弃她这个优秀善良的子民。

  定睛一看,是周乃芳的喜帖。

  拜托,几年来没一通电话联络,突然就炸来一张喜帖,这太……突然,一张便条纸打断了元琦的埋怨。

  元琦:

  我结婚当天,你一定要来,而且务必提前到,我有话要当面告诉你,所以你不用打电话问我,但是务必要来!

  乃芳笔

  这是什么?逼人家参加婚礼、缴交红包的最新招数?她要说什么?元琦想不出来她和周乃芳还有什么关联。

  因为雷士达?

  她知道我和雷士达又见面了?还是……和七年前的事有关?或者新郎是雷士达?元琦连忙看了一眼喜帖,还好不是。

  那,还有什么?她想不出原因,却挑起了想去弄懂雷士达所谓“误会”的欲望,原本元琦已经不去想到底谁是骗子这个问题,但是,既然答案自己找上门,她就该鼓起勇气去撕下盖着答案的那层纸。

  虽然离婚礼还有五天,但是她已兴匆匆的街上楼找寻适当的衣服,因为五天后要面对的,可也是一场战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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